2024年8月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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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中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节能降碳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B楼3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略) 节能降碳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略) 吴中区木渎 (略) 3397号

(略) (略)

苏州普 (略)

(略) (略) 拟投资*元,在现有厂区内对现有项目进行节能降碳提质增效技术改造,增加焚烧处置危险废物5000吨/年,协同掺烧处置一般固体废物5000吨/年,项目建成后焚烧危险废物*吨/年,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吨/年,总处置能力*吨/年。

1、废气:本项目回转窑焚烧系统烟气经现有“SNCR脱硝+急冷+干法脱酸+布袋除尘+湿式脱酸+烟气除雾”组合工艺处理,尾气通过现有50m(DA001)排气筒排放;料坑废气正常工况下进入焚烧系统焚烧,当停炉检修或紧急停炉时,料坑废气收集后与实验室废气一起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除雾器+干式过滤器+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25m(DA003)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软水制备排水、余热锅炉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接管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湿法脱酸废水经三效蒸发系统+综合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多级AO+MBR)处理回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绿化。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确保厂界声环境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4、固废:本次改扩建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炉渣、飞灰、废铁、废布袋和生活垃圾。其中焚烧炉渣和飞灰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布袋送本项目回转窑焚烧处置;废铁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以上方法处理处置后,将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但必须指出的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前在厂内的堆放、贮存场所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贮存有关要求设置,避免其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对外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低程度。

项目分别于2024年1月26日~2月8日、2024年4月7日~1 (略) 环保 (略) 站进 (略) 上公示;并于2024年7月12日至7月15日报 (略) 环保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

苏州吉 (略) 新建热缩管生产项目

(略) 吴中区胥口 (略) 5088号

苏州吉 (略)

苏州云 (略)

企业拟投资*元,租赁苏州 (略) 厂 (略) 吴中区胥口 (略) 5088号的空置厂房,租赁面积为2200平方米,进行热缩管的生产加工,年产热缩管*米。

1、废气:挤出、扩张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高1#排气筒排放;粉碎粉尘通过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车间内;

2、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略) (略) 排入苏州吴中太湖 (略) 集中处理;

3、噪声: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有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为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节能降碳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B楼3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略) 节能降碳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略) 吴中区木渎 (略) 3397号

(略) (略)

苏州普 (略)

(略) (略) 拟投资*元,在现有厂区内对现有项目进行节能降碳提质增效技术改造,增加焚烧处置危险废物5000吨/年,协同掺烧处置一般固体废物5000吨/年,项目建成后焚烧危险废物*吨/年,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吨/年,总处置能力*吨/年。

1、废气:本项目回转窑焚烧系统烟气经现有“SNCR脱硝+急冷+干法脱酸+布袋除尘+湿式脱酸+烟气除雾”组合工艺处理,尾气通过现有50m(DA001)排气筒排放;料坑废气正常工况下进入焚烧系统焚烧,当停炉检修或紧急停炉时,料坑废气收集后与实验室废气一起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除雾器+干式过滤器+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25m(DA003)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软水制备排水、余热锅炉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接管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湿法脱酸废水经三效蒸发系统+综合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多级AO+MBR)处理回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绿化。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确保厂界声环境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4、固废:本次改扩建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炉渣、飞灰、废铁、废布袋和生活垃圾。其中焚烧炉渣和飞灰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布袋送本项目回转窑焚烧处置;废铁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以上方法处理处置后,将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但必须指出的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前在厂内的堆放、贮存场所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贮存有关要求设置,避免其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对外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低程度。

项目分别于2024年1月26日~2月8日、2024年4月7日~1 (略) 环保 (略) 站进 (略) 上公示;并于2024年7月12日至7月15日报 (略) 环保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

苏州吉 (略) 新建热缩管生产项目

(略) 吴中区胥口 (略) 5088号

苏州吉 (略)

苏州云 (略)

企业拟投资*元,租赁苏州 (略) 厂 (略) 吴中区胥口 (略) 5088号的空置厂房,租赁面积为2200平方米,进行热缩管的生产加工,年产热缩管*米。

1、废气:挤出、扩张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高1#排气筒排放;粉碎粉尘通过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车间内;

2、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略) (略) 排入苏州吴中太湖 (略) 集中处理;

3、噪声: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有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为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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