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安为康检验有限公司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宣城安为康检验有限公司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宣 (略) 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8日—8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
地 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宣 (略) 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服务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宣州区诚信街36号
建设单位:宣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宣 (略) 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服务项 (略) 宣州区诚信街36号,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401-*-04-01-*)。本项目购置配套医疗检验及相关设备,主要包括全自动化学发光仪、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质谱分析仪、流式细胞仪、实时荧光PCR仪、基因测序仪、全自动核酸提取仪、显微镜、培养箱、病理脱水机、病理切片机、病理包埋机、数字病理切片扫描仪等。项目建成后形成体液类*份/年、血液*份/年、病理组织类4000份/年和病理细胞类1000份/年检测能力。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气:实验室检验废气含非*烷总烃、二*苯、*醛、氯化氢,经集气罩和通风橱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池体加盖收集后,定期喷洒除臭剂。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实验室检验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污水处理药剂配水等,与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等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沉淀池+A2/O池+消毒池”,处理能力为10t/d,处理达到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双桥污水处理厂。厂区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实验室检验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 (略) 、化学品仓库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各区域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应要求,并保留完备的防渗工程施工影像及相关材料。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按《报告表》要求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排放限值。
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规范利用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风险防控工作纳入项目建设“三同时”管理。
有关部门意见: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案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2024年8月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宣 (略) 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8日—8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
地 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宣 (略) 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服务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宣州区诚信街36号
建设单位:宣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宣 (略) 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服务项 (略) 宣州区诚信街36号,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401-*-04-01-*)。本项目购置配套医疗检验及相关设备,主要包括全自动化学发光仪、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质谱分析仪、流式细胞仪、实时荧光PCR仪、基因测序仪、全自动核酸提取仪、显微镜、培养箱、病理脱水机、病理切片机、病理包埋机、数字病理切片扫描仪等。项目建成后形成体液类*份/年、血液*份/年、病理组织类4000份/年和病理细胞类1000份/年检测能力。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气:实验室检验废气含非*烷总烃、二*苯、*醛、氯化氢,经集气罩和通风橱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池体加盖收集后,定期喷洒除臭剂。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实验室检验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污水处理药剂配水等,与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等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沉淀池+A2/O池+消毒池”,处理能力为10t/d,处理达到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双桥污水处理厂。厂区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实验室检验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 (略) 、化学品仓库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各区域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应要求,并保留完备的防渗工程施工影像及相关材料。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按《报告表》要求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排放限值。
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规范利用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风险防控工作纳入项目建设“三同时”管理。
有关部门意见: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案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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