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修齐镇旦坪村砂石加工项目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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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修齐镇旦坪村砂石加工项目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行政综合楼B栋8楼,邮编:*。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1

修齐镇旦坪村砂石加工项目

(略) 城口县修齐镇旦坪村

城口县 (略)

重庆 (略)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949m2。新建1条砂石加工生产线及其生产线配套辅助设施,建成后年产机制砂、碎石共计*t/a。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1.25%

(1)废气

施工期:按照技术规范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围挡封闭施工,围墙或者硬质围挡顶部每隔2m设一处喷雾洒水装置、硬化进出口 (略) 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截水沟、隔油池、沉淀池,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四十八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防止泥浆外流;施工作业时产生的废浆,应当用密闭罐车外运;禁止从3m以上高处抛洒建筑垃圾或者易扬撒的物料。对开挖、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建筑垃圾应当在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前清除。

运营期:给料粉尘:给料机上部设置喷雾洒水降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破碎粉尘:破碎工艺为湿式破碎,将2台破碎机、1台制砂机除进、出料口外均封闭,分别设成密闭小室,采用1.5mm钢结构设计,将破碎粉尘沉降在密闭小室内,未沉降的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堆场粉尘:2#产品堆场位于厂房内,利用厂房的密闭性进行遮盖;1#、3#产品堆场位于厂房外,需采取彩钢棚遮盖,同时产品堆场均采取喷雾降尘措施;

装车粉尘:地面采取硬化处理,装车时采用喷雾装置对装车点喷雾降尘;运 (略) 起尘:运输物料加篷布遮盖、厂区地面硬化, (略) 进行洒水抑尘,同时设置雾炮机对厂区其他区域喷雾降尘;

皮带输送粉尘:生产全过程物料均为湿料,皮带运输机匀速稳定运行,基本不产生粉尘;汽车尾气:厂区内项目车辆发动时间短且处于开阔环境,尾气产生后能够很快扩散,不会对区域大气造成不良影响。

(2)废水

施工期:①施工期租赁周边民房作为施工营地,施工工期短,生活污水产生量少,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

②施工场地四周设排水沟,场地内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出入场地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③严格限制用水量,降低废水排放量,减轻其对地表水的影响。

④拟建项目距离任河较近,施工前,应在临河一侧设置截水沟及沉砂池等,防止施工废水及雨水随地表径流进入任河。

运营期:本项目进入污水池的废水包括产品堆场渗滤水、洗砂、脱水废水、轮胎清洗废水以及初期雨水。在厂区北侧设置1套废水处理系统,该套系统主要包含1个污水池、1个沉淀池、1个絮凝沉淀罐、1台板框压滤机。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后,池底泥浆进入絮凝沉淀罐,通过加药系统将絮凝沉淀剂(PAM、PAC)加入罐中,充分搅拌混合,上清液直接泵入清水池进行回用,罐底的絮凝物通过柱塞泵泵入板框压滤机进行压滤实现物理脱水。压滤液泵入清水池回用,压滤后的泥饼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区,定期 (略) 、填方等综合利用,未利用部分再转运至歇脚坡新渣土消纳场或其他合法渣土场处置;初期雨水、洗砂废水、脱水废水、产品堆场渗滤水主要污染物为SS,通过沉淀池+絮凝沉淀+压滤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均能达到生产要求。

生活污水经新建化粪池(容积为2m3)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315m3/d(94.5m3/a),最多能储存约6天的生活污水,污水量少,水质简单。项目附近耕地能完全消纳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

(3)噪声

施工期:A.鼓励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B.应当采取调整作业时间、合理布局噪声污染源位置、改进工艺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夜间禁止施工;C.禁止机动 (略) 段和区域鸣放喇叭;D.运输材料与弃渣的车辆在城区行驶时,实行禁鸣。拟建项目应在施工工地设置禁鸣标志。

运营期:①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避免设备事故状态产生的噪声扰民;

②所有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封闭车间内,采取建筑隔声;

③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④破碎设备、制砂机置于密闭间内,外表面采用隔声材料,厂区合理布局,破碎装置远离周边居民居住点;

⑤加强与居民点居民的沟通,取得居民的支持,尽量减轻对居民点的影响;

⑥严格控制厂区内进出的运输车辆车速、并禁止鸣笛,定期维护保养。

(4)固废

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弃渣运到指定弃渣场回填。要求运渣车 (略) 政府规定必须加盖,进行篷布覆盖,运渣车辆出厂应进行冲洗,固体废物从收集、清运到弃置实现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可有效的防止施工期固体废物对施工区域及当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

运营期:①一般固体废物

压滤机泥饼: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浓缩+压滤)处理后会产生泥饼,产生量约8000t/a,泥饼先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 (略) 、填方等综合利用,未利用部分再转运至歇脚坡新渣土消纳场或其他合法渣土场处置。

密闭小室清灰:项目每台破碎机、制砂机除进、出料口外均封闭,分别设置密闭小室,定期对密闭小室内的灰尘进行清理,根据前文的产污核算,清灰产生量为115.668t/a。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 (略) 、填方等综合利用,未利用部分再转运至歇脚坡新渣土消纳场或其他合法渣土场处置。

②危险废物

废润滑油(HW08,900-217-08):项目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润滑油,产生量约0.3t/a,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油桶(HW08,900-249-08):项目设备维修保养中将产生废油桶,为废润滑油桶,产生量约0.02t/a,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HW49,900-041-49):项目设备维修保养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产生量约0.005t/a,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③生活垃圾

本项目运营期员工共计7人,其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约为3.5kg/d(1.05t/a)。进行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404-*-04-01-*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行政综合楼B栋8楼,邮编:*。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1

修齐镇旦坪村砂石加工项目

(略) 城口县修齐镇旦坪村

城口县 (略)

重庆 (略)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949m2。新建1条砂石加工生产线及其生产线配套辅助设施,建成后年产机制砂、碎石共计*t/a。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1.25%

(1)废气

施工期:按照技术规范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围挡封闭施工,围墙或者硬质围挡顶部每隔2m设一处喷雾洒水装置、硬化进出口 (略) 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截水沟、隔油池、沉淀池,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四十八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防止泥浆外流;施工作业时产生的废浆,应当用密闭罐车外运;禁止从3m以上高处抛洒建筑垃圾或者易扬撒的物料。对开挖、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建筑垃圾应当在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前清除。

运营期:给料粉尘:给料机上部设置喷雾洒水降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破碎粉尘:破碎工艺为湿式破碎,将2台破碎机、1台制砂机除进、出料口外均封闭,分别设成密闭小室,采用1.5mm钢结构设计,将破碎粉尘沉降在密闭小室内,未沉降的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堆场粉尘:2#产品堆场位于厂房内,利用厂房的密闭性进行遮盖;1#、3#产品堆场位于厂房外,需采取彩钢棚遮盖,同时产品堆场均采取喷雾降尘措施;

装车粉尘:地面采取硬化处理,装车时采用喷雾装置对装车点喷雾降尘;运 (略) 起尘:运输物料加篷布遮盖、厂区地面硬化, (略) 进行洒水抑尘,同时设置雾炮机对厂区其他区域喷雾降尘;

皮带输送粉尘:生产全过程物料均为湿料,皮带运输机匀速稳定运行,基本不产生粉尘;汽车尾气:厂区内项目车辆发动时间短且处于开阔环境,尾气产生后能够很快扩散,不会对区域大气造成不良影响。

(2)废水

施工期:①施工期租赁周边民房作为施工营地,施工工期短,生活污水产生量少,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

②施工场地四周设排水沟,场地内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出入场地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③严格限制用水量,降低废水排放量,减轻其对地表水的影响。

④拟建项目距离任河较近,施工前,应在临河一侧设置截水沟及沉砂池等,防止施工废水及雨水随地表径流进入任河。

运营期:本项目进入污水池的废水包括产品堆场渗滤水、洗砂、脱水废水、轮胎清洗废水以及初期雨水。在厂区北侧设置1套废水处理系统,该套系统主要包含1个污水池、1个沉淀池、1个絮凝沉淀罐、1台板框压滤机。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后,池底泥浆进入絮凝沉淀罐,通过加药系统将絮凝沉淀剂(PAM、PAC)加入罐中,充分搅拌混合,上清液直接泵入清水池进行回用,罐底的絮凝物通过柱塞泵泵入板框压滤机进行压滤实现物理脱水。压滤液泵入清水池回用,压滤后的泥饼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区,定期 (略) 、填方等综合利用,未利用部分再转运至歇脚坡新渣土消纳场或其他合法渣土场处置;初期雨水、洗砂废水、脱水废水、产品堆场渗滤水主要污染物为SS,通过沉淀池+絮凝沉淀+压滤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均能达到生产要求。

生活污水经新建化粪池(容积为2m3)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315m3/d(94.5m3/a),最多能储存约6天的生活污水,污水量少,水质简单。项目附近耕地能完全消纳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

(3)噪声

施工期:A.鼓励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B.应当采取调整作业时间、合理布局噪声污染源位置、改进工艺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夜间禁止施工;C.禁止机动 (略) 段和区域鸣放喇叭;D.运输材料与弃渣的车辆在城区行驶时,实行禁鸣。拟建项目应在施工工地设置禁鸣标志。

运营期:①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避免设备事故状态产生的噪声扰民;

②所有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封闭车间内,采取建筑隔声;

③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④破碎设备、制砂机置于密闭间内,外表面采用隔声材料,厂区合理布局,破碎装置远离周边居民居住点;

⑤加强与居民点居民的沟通,取得居民的支持,尽量减轻对居民点的影响;

⑥严格控制厂区内进出的运输车辆车速、并禁止鸣笛,定期维护保养。

(4)固废

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弃渣运到指定弃渣场回填。要求运渣车 (略) 政府规定必须加盖,进行篷布覆盖,运渣车辆出厂应进行冲洗,固体废物从收集、清运到弃置实现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可有效的防止施工期固体废物对施工区域及当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

运营期:①一般固体废物

压滤机泥饼: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浓缩+压滤)处理后会产生泥饼,产生量约8000t/a,泥饼先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 (略) 、填方等综合利用,未利用部分再转运至歇脚坡新渣土消纳场或其他合法渣土场处置。

密闭小室清灰:项目每台破碎机、制砂机除进、出料口外均封闭,分别设置密闭小室,定期对密闭小室内的灰尘进行清理,根据前文的产污核算,清灰产生量为115.668t/a。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 (略) 、填方等综合利用,未利用部分再转运至歇脚坡新渣土消纳场或其他合法渣土场处置。

②危险废物

废润滑油(HW08,900-217-08):项目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润滑油,产生量约0.3t/a,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油桶(HW08,900-249-08):项目设备维修保养中将产生废油桶,为废润滑油桶,产生量约0.02t/a,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HW49,900-041-49):项目设备维修保养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产生量约0.005t/a,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③生活垃圾

本项目运营期员工共计7人,其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约为3.5kg/d(1.05t/a)。进行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40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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