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色达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甘孜州色达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甘孜州色达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甘孜州生态环境局授权,我局承担《色达县牦牛肉加工厂升级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具体工作。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6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通讯地址:四川省甘孜州色达县金马大道东段14号生态环境局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色达县牦牛肉加工厂升级改扩建建设项目 | 甘环审批(色)〔2024〕5号 | 2024.8.8 | |
经手人:拥忠措 | 科室负责人:拥忠措 | 领导审签:帅军 |
甘孜州色达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甘孜州生态环境局授权,我局承担《色达县牦牛肉加工厂升级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具体工作。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6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通讯地址:四川省甘孜州色达县金马大道东段14号生态环境局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色达县牦牛肉加工厂升级改扩建建设项目 | 甘环审批(色)〔2024〕5号 | 2024.8.8 | |
经手人:拥忠措 | 科室负责人:拥忠措 | 领导审签:帅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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