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通讯地址:闽清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高端家装生产线项目 | 闽清县坂东镇朱厝工业区 | (略) | (略) (略) | 项目租赁福 (略) 厂房,年产实木高端家装*件。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汇入白金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漆废水通过“调节+化学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更换的废水作为危险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废气:机加工、打磨粉尘经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引至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房、晾干房、烘干房的废气密闭收集后通过“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③噪声:落实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④固体废物: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执行。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漆浓缩液、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理。 3.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4.其他部门意见:县发改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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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高端家装生产线项目 | 闽清县坂东镇朱厝工业区 | (略) | (略) (略) | 项目租赁福 (略) 厂房,年产实木高端家装*件。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汇入白金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漆废水通过“调节+化学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更换的废水作为危险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废气:机加工、打磨粉尘经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引至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房、晾干房、烘干房的废气密闭收集后通过“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③噪声:落实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④固体废物: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执行。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漆浓缩液、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理。 3.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4.其他部门意见:县发改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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