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8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关于2024年8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市民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科技馆5566号
邮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百福 (略) 山东百福堃新能源技术服务综合港项目 | 济宁高 (略) 以东、 (略) 以南 | 济宁 (略) | 山东百福 (略) 山东百福堃新能源技术服务综合港项目建设在济宁高 (略) 以东、 (略) 以南 | 1、水环境:项目区废水(车辆冲洗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项目卸油、储油及加油废气经三级油气回收系统(冷凝+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口排放。 3、固体废物:生生活垃圾及含油抹布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餐饮隔油渣及更换的电器配件等厂区不暂存,直接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理;废活性炭、清罐油渣、隔油渣及沉渣等危险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音:对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音、消声和减振措施。 |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关于2024年8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市民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科技馆5566号
邮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百福 (略) 山东百福堃新能源技术服务综合港项目 | 济宁高 (略) 以东、 (略) 以南 | 济宁 (略) | 山东百福 (略) 山东百福堃新能源技术服务综合港项目建设在济宁高 (略) 以东、 (略) 以南 | 1、水环境:项目区废水(车辆冲洗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项目卸油、储油及加油废气经三级油气回收系统(冷凝+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口排放。 3、固体废物:生生活垃圾及含油抹布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餐饮隔油渣及更换的电器配件等厂区不暂存,直接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理;废活性炭、清罐油渣、隔油渣及沉渣等危险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音:对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音、消声和减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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