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放射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及核技术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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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放射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及核技术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放射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及核技术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内容 以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单位需求和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放射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及核技术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合同书为依据, (略) 天河区新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开展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申报预评价并取得批复;开展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含验收检测),协助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及完善评价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批复及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填报),协助建设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对报告的质量及其所涉及的技术问题负责(具体以建设单位的实际委托为准)。
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2403-*-04-01-*
项目规模 投资额(¥8,880,000元)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一)我局在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对供应商资质等进行查验,对满足所有要求的供应商根据限价范围内,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最终供应商。(二)请邀请报价的单位于报名截止前将报价纸质文件送至我局( (略) 天河 (略) 15号1103室)。(三)对项目有关情况,服务人需做好保密工作,做好资料保密、不外泄。
服务时限说明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本次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费用依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放射诊疗管理规定》需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价格参考同类项目计算,最终以合同价为准。
是否选取中介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8-12 17:50:0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放射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及核技术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内容 以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单位需求和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放射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及核技术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合同书为依据, (略) 天河区新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开展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申报预评价并取得批复;开展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含验收检测),协助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及完善评价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批复及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填报),协助建设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对报告的质量及其所涉及的技术问题负责(具体以建设单位的实际委托为准)。
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2403-*-04-01-*
项目规模 投资额(¥8,880,000元)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一)我局在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对供应商资质等进行查验,对满足所有要求的供应商根据限价范围内,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最终供应商。(二)请邀请报价的单位于报名截止前将报价纸质文件送至我局( (略) 天河 (略) 15号1103室)。(三)对项目有关情况,服务人需做好保密工作,做好资料保密、不外泄。
服务时限说明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本次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费用依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放射诊疗管理规定》需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价格参考同类项目计算,最终以合同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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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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