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全县油菜产业“耕种管”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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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全县油菜产业“耕种管”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和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的通知》(湘农办发〔2024〕92)、《澧县2024年“稻稻油”轮作及油菜扩种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油菜耕、种、管社会化服务活动新型经营主体遴选,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扶持、项目引导、主体自愿、农户参与”的原则,依托油菜耕、种、 (略) ,以市场为导向,立足油菜传统生产优势,集成推广油菜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挖掘油菜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把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辐射带动全县油菜大面积均衡增产,形成争高产、创纪录、树典型的良好氛围,促进油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1.“耕种管”社会化服务示范*亩。

2.2024年“稻稻油”轮作及油菜扩种项目油菜病虫害统防统治4.*亩。

三、申报条件

1.县域内从事油菜生产社会化服务二年以上,诚恳为农服务,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拥有农业技术人员若干名。

2.飞防组织自有合适机械2台以上,机手拥有飞防证,入选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使用授权书的主体优先录用。

3.主体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耕整机2台以上、开沟机两台以上、播种机1台以上),提供作业技术人员名单与电话,单季作业能力达到1000亩以上。

4.在监管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齐全的参与遴选主体。 (略) 级以上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场、示范专业合作社等荣誉称号优先录用。

5.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6.为保证项目保质保量完成,让广大农户全面受益,没有加入主体但拥有农机的单个农户可挂靠农机合作社参与项目实施。

三、遴选数量与补贴标准

1.耕种管社会化服务示范总面积*亩。其中:澧南镇、小渡口镇各*亩,遴选10个主体承担,每个主体2000亩。涔 南 镇、城头山镇、梦 溪 镇、大堰垱镇、复兴厂镇、盐 井 镇、金 罗 镇、官 垸 镇、如 东 镇、码头铺镇、王家厂镇、甘溪滩镇、火连坡镇13个镇(街)各1000亩,共*亩,遴选13个主体承担,每个主体1000亩。补贴标准100元/亩。

2.2024年“稻稻油”轮作及油菜扩种项目油菜病虫害统防统治总面积4.*亩。遴选2个主体,其中:澧阳街道、澧西街道、澧浦街道、澧澹街道、澧南镇、官垸镇、小渡口镇、如东镇、涔南镇、城头山镇等10镇(街)共2.*亩;复兴镇、梦溪镇、大堰垱镇、盐井镇、金罗镇、王家厂镇、码头铺镇、火连坡镇、甘溪滩镇共2.*亩。补贴标准均为20元/亩。

全县共遴选25家主体,每个主体根据自身条件申报一种类型。

四、申报日期及相关资料准备

1. 申报日期 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

2. 申报资料 申报表及相关附件资料

五、审核程序

1.主体遴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暗箱操作现象。入选新型经营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其法人代表及合伙人必须有较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诚信度高、未列入银行失信人员名单、未涉黑涉恶。

2.资质审核。参选主体向农业农村局呈送申报材料,县农业农村局对照实施主体资质审核要求,严格开展资质审核(符合申报条件2、3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

3.项目实施。入选新型经营主体提交实施报告,审核通过后正式确立为项目实施主体,遵循就近服务原则,相关镇街对项目实施质量落实全程监管。

4.项目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镇街协助。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5.联系人:农业农村局粮油站 黎家元*,邮箱 *@*63.com

澧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5日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和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的通知》(湘农办发〔2024〕92)、《澧县2024年“稻稻油”轮作及油菜扩种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油菜耕、种、管社会化服务活动新型经营主体遴选,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扶持、项目引导、主体自愿、农户参与”的原则,依托油菜耕、种、 (略) ,以市场为导向,立足油菜传统生产优势,集成推广油菜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挖掘油菜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把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辐射带动全县油菜大面积均衡增产,形成争高产、创纪录、树典型的良好氛围,促进油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1.“耕种管”社会化服务示范*亩。

2.2024年“稻稻油”轮作及油菜扩种项目油菜病虫害统防统治4.*亩。

三、申报条件

1.县域内从事油菜生产社会化服务二年以上,诚恳为农服务,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拥有农业技术人员若干名。

2.飞防组织自有合适机械2台以上,机手拥有飞防证,入选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使用授权书的主体优先录用。

3.主体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耕整机2台以上、开沟机两台以上、播种机1台以上),提供作业技术人员名单与电话,单季作业能力达到1000亩以上。

4.在监管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齐全的参与遴选主体。 (略) 级以上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场、示范专业合作社等荣誉称号优先录用。

5.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6.为保证项目保质保量完成,让广大农户全面受益,没有加入主体但拥有农机的单个农户可挂靠农机合作社参与项目实施。

三、遴选数量与补贴标准

1.耕种管社会化服务示范总面积*亩。其中:澧南镇、小渡口镇各*亩,遴选10个主体承担,每个主体2000亩。涔 南 镇、城头山镇、梦 溪 镇、大堰垱镇、复兴厂镇、盐 井 镇、金 罗 镇、官 垸 镇、如 东 镇、码头铺镇、王家厂镇、甘溪滩镇、火连坡镇13个镇(街)各1000亩,共*亩,遴选13个主体承担,每个主体1000亩。补贴标准100元/亩。

2.2024年“稻稻油”轮作及油菜扩种项目油菜病虫害统防统治总面积4.*亩。遴选2个主体,其中:澧阳街道、澧西街道、澧浦街道、澧澹街道、澧南镇、官垸镇、小渡口镇、如东镇、涔南镇、城头山镇等10镇(街)共2.*亩;复兴镇、梦溪镇、大堰垱镇、盐井镇、金罗镇、王家厂镇、码头铺镇、火连坡镇、甘溪滩镇共2.*亩。补贴标准均为20元/亩。

全县共遴选25家主体,每个主体根据自身条件申报一种类型。

四、申报日期及相关资料准备

1. 申报日期 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

2. 申报资料 申报表及相关附件资料

五、审核程序

1.主体遴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暗箱操作现象。入选新型经营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其法人代表及合伙人必须有较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诚信度高、未列入银行失信人员名单、未涉黑涉恶。

2.资质审核。参选主体向农业农村局呈送申报材料,县农业农村局对照实施主体资质审核要求,严格开展资质审核(符合申报条件2、3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

3.项目实施。入选新型经营主体提交实施报告,审核通过后正式确立为项目实施主体,遵循就近服务原则,相关镇街对项目实施质量落实全程监管。

4.项目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镇街协助。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5.联系人:农业农村局粮油站 黎家元*,邮箱 *@*63.com

澧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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