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平金科府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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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平金科府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山东邹平金科府项 (略) 西董街 (略) 以西,邹平状元府小区以南;四至范围:北至邹平状元府小区A11号楼南侧围栏,南至马寨村农用地,西至邹平状元府小区B7号楼东侧围栏,东 (略) 西侧绿地,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7.*°,北纬36.*°,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

根据项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相关部门提供的《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地块被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了调查清楚该地块污染状况,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人体健康和安全,受 (略) 委托,山东惠鲁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了调查工作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对熟悉地块环境管理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山东邹平金科府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确定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山东

山东邹平金科府项 (略) 西董街 (略) 以西,邹平状元府小区以南;四至范围:北至邹平状元府小区A11号楼南侧围栏,南至马寨村农用地,西至邹平状元府小区B7号楼东侧围栏,东 (略) 西侧绿地,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7.*°,北纬36.*°,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

根据项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相关部门提供的《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地块被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了调查清楚该地块污染状况,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人体健康和安全,受 (略) 委托,山东惠鲁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了调查工作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对熟悉地块环境管理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山东邹平金科府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确定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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