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快安片区管理单元E-1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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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区快安片区管理单元E-1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士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已收回、收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福州开发区 (略) 委托福建新 (略) 对马尾区快安片区*-KA-E管理单元E-19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地块位于位于福建省福州开发区 (略) 与儒江大道交叉口东北侧。根据委托单位福州开发区 (略) 提供的勘界红线图,马尾区快安片区*-KA-E管理单元E-19地块中心坐标为:119.*°E,26.*°N,占地面积*.46m2。地块未来规划为体育商业综合用地,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2011)中的体育场馆用地(A41),属于第二类用地。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2010年之前一直为农用地,2010~2016年期间调查地块进行平整并*续进行开发建设,2017年完成地块内足球场、网球场、停车场以及公园绿地的建设,2017-2024年期间地块内未出现明显变化。现已完成调查地块回收工作,拟规划为体育商业综合用地,后续将现有建筑设施全面拆除后用于建设游泳馆。调查地块历史上未发现曾存在工业企业,作坊等生产活动。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等工作,并编写《马尾区快安片区*-KA-E管理单元E-1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现状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新 (略)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马尾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士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已收回、收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福州开发区 (略) 委托福建新 (略) 对马尾区快安片区*-KA-E管理单元E-19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地块位于位于福建省福州开发区 (略) 与儒江大道交叉口东北侧。根据委托单位福州开发区 (略) 提供的勘界红线图,马尾区快安片区*-KA-E管理单元E-19地块中心坐标为:119.*°E,26.*°N,占地面积*.46m2。地块未来规划为体育商业综合用地,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2011)中的体育场馆用地(A41),属于第二类用地。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2010年之前一直为农用地,2010~2016年期间调查地块进行平整并*续进行开发建设,2017年完成地块内足球场、网球场、停车场以及公园绿地的建设,2017-2024年期间地块内未出现明显变化。现已完成调查地块回收工作,拟规划为体育商业综合用地,后续将现有建筑设施全面拆除后用于建设游泳馆。调查地块历史上未发现曾存在工业企业,作坊等生产活动。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等工作,并编写《马尾区快安片区*-KA-E管理单元E-1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现状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新 (略)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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