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厂房一、厂房二、电房及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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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厂房一、厂房二、电房及仓库

项目公示
收件编号: 三水*
公示类型: 批前公示
业务类型: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 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厂房一、厂房二、电房及仓库
项目地点: (略) 三水区白坭镇聚龙湾A区2号
单体名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变更内容: 一、总平面方案 经审核,原总平面图于2023年9月11日通过审批(收件编号:三水*)。 (一)变更说明 1、增加电房及仓库。 2、调整消防车道、绿地及机动车位布局。 3、变更厂房一北侧与南侧出入口。 4、项目主要经济指标作相应调整。 (二)指标方面 净用地面积*.97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05 平方米、建筑密度44.04%、容积率1.72、绿地率11.23%,变更后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二、单体方案 (一)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厂房一 经审核,原图于2023年9月11日通过审批(收件编号:三水*)。 1、变更说明 电房取消分隔墙,原变配电房部分标高改为±0.000。 2、指标方面 (1)性质为厂房,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30米,基底面积*.00平方米,建筑面积*.06平方米,计容面积*.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52.06平方米; (2)本次变更不涉及指标和建筑风貌变化。 (二)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厂房二 经审核,原图于2023年9月11日通过审批(收件编号:三水*)。 1、变更说明 预留的电梯井道,按设备井道砌筑,各层不设开口,经济指标不变。 2、指标方面 (1)性质为厂房,地上五层,建筑高度28.05米,基底面积50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平方米,计容面积*.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349.49平方米; (2)本次变更不涉及指标和建筑风貌变化。 (三)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电房及仓库 1、指标方面 性质为仓库、电房,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55米,基底面积278.04平方米,建筑面积278.04平方米,计容面积278.04平方米,不计容面积0平方米; (四)以上数据符合本次总平面同步审批
公示时间: 2024年08月09日--2024年08月19日
图片显示
(略) 三水区建设项目规划公告
公告

本 (略) (略) 提出 (略) 三水区白坭镇聚龙湾A区2号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批前公示。(详见右图)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0757-* 查询。

有关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收集电话:*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2024年08月09日

公示事项: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示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9日
审批、公示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厂房一、厂房二、电房及仓库
项目地点: (略) 三水区白坭镇聚龙湾A区2号
单体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变更内容:一、总平面方案 经审核,原总平面图于2023年9月11日通过审批(收件编号:三水*)。 (一)变更说明 1、增加电房及仓库。 2、调整消防车道、绿地及机动车位布局。 3、变更厂房一北侧与南侧出入口。 4、项目主要经济指标作相应调整。 (二)指标方面 净用地面积*.97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05 平方米、建筑密度44.04%、容积率1.72、绿地率11.23%,变更后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二、单体方案 (一)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厂房一 经审核,原图于2023年9月11日通过审批(收件编号:三水*)。 1、变更说明 电房取消分隔墙,原变配电房部分标高改为±0.000。 2、指标方面 (1)性质为厂房,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30米,基底面积*.00平方米,建筑面积*.06平方米,计容面积*.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52.06平方米; (2)本次变更不涉及指标和建筑风貌变化。 (二)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厂房二 经审核,原图于2023年9月11日通过审批(收件编号:三水*)。 1、变更说明 预留的电梯井道,按设备井道砌筑,各层不设开口,经济指标不变。 2、指标方面 (1)性质为厂房,地上五层,建筑高度28.05米,基底面积50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平方米,计容面积*.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349.49平方米; (2)本次变更不涉及指标和建筑风貌变化。 (三)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电房及仓库 1、指标方面 性质为仓库、电房,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55米,基底面积278.04平方米,建筑面积278.04平方米,计容面积278.04平方米,不计容面积0平方米; (四)以上数据符合本次总平面同步审批

注:
1、右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文件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西南 (略) 50号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收。 邮编:*
电子邮箱:*@*ttp://**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5、 (略) 址:http://**

制作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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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收件编号: 三水*
公示类型: 批前公示
业务类型: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 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厂房一、厂房二、电房及仓库
项目地点: (略) 三水区白坭镇聚龙湾A区2号
单体名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变更内容: 一、总平面方案 经审核,原总平面图于2023年9月11日通过审批(收件编号:三水*)。 (一)变更说明 1、增加电房及仓库。 2、调整消防车道、绿地及机动车位布局。 3、变更厂房一北侧与南侧出入口。 4、项目主要经济指标作相应调整。 (二)指标方面 净用地面积*.97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05 平方米、建筑密度44.04%、容积率1.72、绿地率11.23%,变更后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二、单体方案 (一)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厂房一 经审核,原图于2023年9月11日通过审批(收件编号:三水*)。 1、变更说明 电房取消分隔墙,原变配电房部分标高改为±0.000。 2、指标方面 (1)性质为厂房,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30米,基底面积*.00平方米,建筑面积*.06平方米,计容面积*.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52.06平方米; (2)本次变更不涉及指标和建筑风貌变化。 (二)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厂房二 经审核,原图于2023年9月11日通过审批(收件编号:三水*)。 1、变更说明 预留的电梯井道,按设备井道砌筑,各层不设开口,经济指标不变。 2、指标方面 (1)性质为厂房,地上五层,建筑高度28.05米,基底面积50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平方米,计容面积*.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349.49平方米; (2)本次变更不涉及指标和建筑风貌变化。 (三)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电房及仓库 1、指标方面 性质为仓库、电房,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55米,基底面积278.04平方米,建筑面积278.04平方米,计容面积278.04平方米,不计容面积0平方米; (四)以上数据符合本次总平面同步审批
公示时间: 2024年08月09日--2024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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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三水区建设项目规划公告
公告

本 (略) (略) 提出 (略) 三水区白坭镇聚龙湾A区2号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批前公示。(详见右图)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0757-* 查询。

有关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收集电话:*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2024年08月09日

公示事项: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示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9日
审批、公示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厂房一、厂房二、电房及仓库
项目地点: (略) 三水区白坭镇聚龙湾A区2号
单体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变更内容:一、总平面方案 经审核,原总平面图于2023年9月11日通过审批(收件编号:三水*)。 (一)变更说明 1、增加电房及仓库。 2、调整消防车道、绿地及机动车位布局。 3、变更厂房一北侧与南侧出入口。 4、项目主要经济指标作相应调整。 (二)指标方面 净用地面积*.97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05 平方米、建筑密度44.04%、容积率1.72、绿地率11.23%,变更后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二、单体方案 (一)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厂房一 经审核,原图于2023年9月11日通过审批(收件编号:三水*)。 1、变更说明 电房取消分隔墙,原变配电房部分标高改为±0.000。 2、指标方面 (1)性质为厂房,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30米,基底面积*.00平方米,建筑面积*.06平方米,计容面积*.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52.06平方米; (2)本次变更不涉及指标和建筑风貌变化。 (二)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厂房二 经审核,原图于2023年9月11日通过审批(收件编号:三水*)。 1、变更说明 预留的电梯井道,按设备井道砌筑,各层不设开口,经济指标不变。 2、指标方面 (1)性质为厂房,地上五层,建筑高度28.05米,基底面积50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平方米,计容面积*.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349.49平方米; (2)本次变更不涉及指标和建筑风貌变化。 (三)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电房及仓库 1、指标方面 性质为仓库、电房,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55米,基底面积278.04平方米,建筑面积278.04平方米,计容面积278.04平方米,不计容面积0平方米; (四)以上数据符合本次总平面同步审批

注:
1、右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文件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西南 (略) 50号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收。 邮编:*
电子邮箱:*@*ttp://**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5、 (略) 址:http://**

制作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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