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维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广东维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广东维 (略) 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维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广东维 (略) 建设项目位于 (略) 大朗镇长塘第一工业区一街 143 号 2 栋 101 室(东经:113°55"23.790" ,北纬:22°55"43.918")。项目总投资为*元,占地面积550m2、建筑面积550m2,项目主要从事特殊功能涂料的加工生产, 年加工生产特殊功能涂料200吨。
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委托东莞 (略) 编制了《广东维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4月8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4]1936号。
我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18日开展验收监测工作,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维 (略) ;
联系人:方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大朗镇长塘第一工业区一街 143 号 2 栋 101 室;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
配料/投料、搅拌、研磨、罐装工序有机废气的主要成分为原辅材料挥发 成分,统一以 NMHC 和 TVOC 表征,没有特征污染物产生。另外,二噁英 产生的条件为 400~800℃ , 远高于本项目的配料/投料、搅拌、研磨、罐装工 序温度,因此配料/投料、搅拌、研磨、罐装工序不会产生二噁英。
项目配料/投料、搅拌、研磨、罐装工序排放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原辅 材料挥发的有机废气,不含苯、*苯、二*苯等特征污染因子;也不含氨、 三*胺、硫化氢、*硫醇、*硫醚、二*二硫、二硫化碳、苯*烯等恶臭污 染物,臭气浓度的产生浓度较低,经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配料/投料、搅拌、研磨、罐装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其产生的废气经 有效收集再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20m。
(2)配料/投料工序粉尘
在人工投料时有粉尘散逸,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以颗粒物表征)。
参考《环境影响评价实用技术指南(第 2 版)》(李爱贞等编著),投 料工序粉尘的产生量可按原材料(粉料)总用量的 0.1~0.4‰进行估算(本环 评取最大值 0.4‰),本项目硫酸钡用量为 60t/a、二氧化硅用量为 6t/a、光引 发剂 4.0280t/a ,则配料/投料工序粉尘(颗粒物)的产生量为 0.0280t/a ,粉尘为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源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2015)B 级标准的较 (略) (略) ,然后引至东莞 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源
项目的主要噪声为车间机械加工时设备运行噪声。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生产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共有员工 10 人,不在厂区内食宿。生活垃圾产生量按 0.5kg/人. 日计算,年工作 300 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5t/a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生产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十、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手套、废抹布、废过滤棉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并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对该废物收集进行转移联单管理。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广东维 (略)
广东维 (略) 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维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广东维 (略) 建设项目位于 (略) 大朗镇长塘第一工业区一街 143 号 2 栋 101 室(东经:113°55"23.790" ,北纬:22°55"43.918")。项目总投资为*元,占地面积550m2、建筑面积550m2,项目主要从事特殊功能涂料的加工生产, 年加工生产特殊功能涂料200吨。
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委托东莞 (略) 编制了《广东维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4月8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4]1936号。
我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18日开展验收监测工作,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维 (略) ;
联系人:方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大朗镇长塘第一工业区一街 143 号 2 栋 101 室;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
配料/投料、搅拌、研磨、罐装工序有机废气的主要成分为原辅材料挥发 成分,统一以 NMHC 和 TVOC 表征,没有特征污染物产生。另外,二噁英 产生的条件为 400~800℃ , 远高于本项目的配料/投料、搅拌、研磨、罐装工 序温度,因此配料/投料、搅拌、研磨、罐装工序不会产生二噁英。
项目配料/投料、搅拌、研磨、罐装工序排放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原辅 材料挥发的有机废气,不含苯、*苯、二*苯等特征污染因子;也不含氨、 三*胺、硫化氢、*硫醇、*硫醚、二*二硫、二硫化碳、苯*烯等恶臭污 染物,臭气浓度的产生浓度较低,经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配料/投料、搅拌、研磨、罐装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其产生的废气经 有效收集再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20m。
(2)配料/投料工序粉尘
在人工投料时有粉尘散逸,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以颗粒物表征)。
参考《环境影响评价实用技术指南(第 2 版)》(李爱贞等编著),投 料工序粉尘的产生量可按原材料(粉料)总用量的 0.1~0.4‰进行估算(本环 评取最大值 0.4‰),本项目硫酸钡用量为 60t/a、二氧化硅用量为 6t/a、光引 发剂 4.0280t/a ,则配料/投料工序粉尘(颗粒物)的产生量为 0.0280t/a ,粉尘为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源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2015)B 级标准的较 (略) (略) ,然后引至东莞 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源
项目的主要噪声为车间机械加工时设备运行噪声。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生产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共有员工 10 人,不在厂区内食宿。生活垃圾产生量按 0.5kg/人. 日计算,年工作 300 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5t/a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生产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十、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手套、废抹布、废过滤棉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并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对该废物收集进行转移联单管理。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广东维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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