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关于拟批复开封市宏丰木业有限公司热压设备改建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关于拟批复开封市宏丰木业有限公司热压设备改建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 (略) (略) 热压设备改建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尉氏分 (略) (略) 热压设备改建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4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略) (略) 热压设备改建项目 | (略) 镇东万村六组 | (略) (略) | 河南 (略) | 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措施投*元。 | 1、废气。本项目拌胶、涂胶、冷压、热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热压机车间内二次密闭对设备进行全封闭集气,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浓缩+RCO”+15m高排气筒排放,拌胶投料、裁切锯边废气分别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排放,均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人造板行业 A 级指标,拌胶、涂胶、冷压、热压废气同时要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木材加工业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废催化剂以及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在危废暂存间临时存储, (略) 安全处置。 |
开封 (略) 年处理污泥*吨建设项目 | 尉氏县大桥乡新刘庄村66号 | 开封 (略) | 中南 (略) | 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措施投*元。 | 1、废气。本项目破碎、筛分废气二次封闭+袋式除尘器;筛分二次封闭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共同汇入15m 高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二级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通用行业要求;预混料废气经预混管道收集,挤压成型废气经挤压机上集气罩收集,污泥暂存间二次封闭后一起经生物过滤装置+15m 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农户拉走肥田不外排,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回喷,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布袋更换时厂家回收;废润滑油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尉氏县行政服务中心
(略) 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 (略) (略) 热压设备改建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尉氏分 (略) (略) 热压设备改建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4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略) (略) 热压设备改建项目 | (略) 镇东万村六组 | (略) (略) | 河南 (略) | 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措施投*元。 | 1、废气。本项目拌胶、涂胶、冷压、热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热压机车间内二次密闭对设备进行全封闭集气,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浓缩+RCO”+15m高排气筒排放,拌胶投料、裁切锯边废气分别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排放,均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人造板行业 A 级指标,拌胶、涂胶、冷压、热压废气同时要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木材加工业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废催化剂以及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在危废暂存间临时存储, (略) 安全处置。 |
开封 (略) 年处理污泥*吨建设项目 | 尉氏县大桥乡新刘庄村66号 | 开封 (略) | 中南 (略) | 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措施投*元。 | 1、废气。本项目破碎、筛分废气二次封闭+袋式除尘器;筛分二次封闭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共同汇入15m 高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二级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通用行业要求;预混料废气经预混管道收集,挤压成型废气经挤压机上集气罩收集,污泥暂存间二次封闭后一起经生物过滤装置+15m 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农户拉走肥田不外排,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回喷,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布袋更换时厂家回收;废润滑油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尉氏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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