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精神卫生康复医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博兴县精神卫生康复医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博兴县精神 (略) 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博兴县湖滨镇预备河以南,S228省道以西,地块总面积为*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8.*°、北纬37.*°(国家2000坐标系经纬度投影)。地块东、南、北侧均为湖滨镇寨郝村水浇地,东侧为S228省道,调查地块权属于博兴县湖滨镇寨郝村,土地利用性质为农用地。根据《博兴县湖滨镇“HB05街区01/02地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博兴县精神 (略) 地块拟规划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调查地块为博兴县湖滨镇寨郝村农用地,土地所有权归博兴县湖滨镇寨郝村所有。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未涉及工业生产活动,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生产,经踏勘,地块内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迹,综合来看,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不存在特征污染物。地块周边1km范围内有多家生产企业,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搜集及人员访谈等信息可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企业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大气沉降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各厂区重点区域已进行重点防渗,泄漏可能性较小,且厂区废水、固废等均进行有效措施,地下水迁移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综合来看,周围对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可能性小,地块不存在特征污染物。期间对本地块进行了快速检测,地块内检测数据与地块外对照点检测数据无明显差别,均无污染迹象。综上所述,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风险可接受,无需开展后续调查,能够满足规划要求,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博兴县精神 (略) 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博兴县湖滨镇预备河以南,S228省道以西,地块总面积为*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8.*°、北纬37.*°(国家2000坐标系经纬度投影)。地块东、南、北侧均为湖滨镇寨郝村水浇地,东侧为S228省道,调查地块权属于博兴县湖滨镇寨郝村,土地利用性质为农用地。根据《博兴县湖滨镇“HB05街区01/02地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博兴县精神 (略) 地块拟规划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调查地块为博兴县湖滨镇寨郝村农用地,土地所有权归博兴县湖滨镇寨郝村所有。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未涉及工业生产活动,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生产,经踏勘,地块内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迹,综合来看,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不存在特征污染物。地块周边1km范围内有多家生产企业,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搜集及人员访谈等信息可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企业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大气沉降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各厂区重点区域已进行重点防渗,泄漏可能性较小,且厂区废水、固废等均进行有效措施,地下水迁移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综合来看,周围对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可能性小,地块不存在特征污染物。期间对本地块进行了快速检测,地块内检测数据与地块外对照点检测数据无明显差别,均无污染迹象。综上所述,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风险可接受,无需开展后续调查,能够满足规划要求,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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