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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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8月 09日至 2024年08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311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从化区

建设单位

广州环投 (略)

项目概况

根据报告书内容,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 (略) 从化区鳌头镇潭 (略) 437 号,原项目已于2023 年 1 月取得《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穗环管影〔2023〕1号)。广州环投 (略) 拟对原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项目的选址、性质、处理规模、处理工艺等均不变,本次主要调整内容为:(1)熔盐炉燃料调整为本项目产生的轻润滑油(6900t/a)+不凝气(1000t/a);(2)本次增加废物代码 900-201-08 处理量 500t/a,废物代码 251-005-08 由处理量 3000t/a 调整为 2500t/a;(3)再生利用生产线废气处理工艺调整为SCR脱硝+二级SDS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高浓度废水预处理工艺调整为隔油+四级气浮;(4)消防水、循环冷却水调整为自建2个容量1000m3的消防水罐和1套 900m3/h的循环水冷却系统,1000m3和100m3原料储罐优化调整排列顺序。
项目总投资为2.4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用于建设废水收集和处理系统、污水处理间、烟气治理设施、油气回收装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地坪防渗处理及围堰设施、事故应急池等。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项目高浓度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隔油+四级气浮”预处理满足要求后,和初期雨水一起排至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渗滤液处理站处理;低浓度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经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作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回用,不外排。
2.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包括熔盐炉燃烧烟气(SO2、颗粒物、NOX )、危废暂存库和罐区产生的非*烷总烃、污水处理间产生的臭气。
熔盐炉采用低氮器燃烧后,烟气负压收集经“SCR脱硝+二级SDS干法脱硫+布袋除尘+低温”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危废暂存库、罐区产生的非*烷总烃分别负压收集、储罐呼吸口密闭管道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间产生的臭气负压收集,采用“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3.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输送泵、鼓风机、冷却塔、真空泵系统、空气压缩机等,源强噪声为75~90dB(A)。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经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治理后,可实现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 项目产生废机油、废润滑油、废矿物油等,均在项目内再生利用处置,其他危险废物均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外运处置。
5. 项目设置事故应急池,在原料罐区和成品罐区设围堰,设置初期雨水池,在雨水排放口前设截留阀,安设在线监控报警装置,建立全厂事故水污染三级防控体系、区域联动措施、加强日常的检修维护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环评期 (略) 上公示、登报公示及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并按要求编制了《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根据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8月 09日至 2024年08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311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从化区

建设单位

广州环投 (略)

项目概况

根据报告书内容,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 (略) 从化区鳌头镇潭 (略) 437 号,原项目已于2023 年 1 月取得《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穗环管影〔2023〕1号)。广州环投 (略) 拟对原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项目的选址、性质、处理规模、处理工艺等均不变,本次主要调整内容为:(1)熔盐炉燃料调整为本项目产生的轻润滑油(6900t/a)+不凝气(1000t/a);(2)本次增加废物代码 900-201-08 处理量 500t/a,废物代码 251-005-08 由处理量 3000t/a 调整为 2500t/a;(3)再生利用生产线废气处理工艺调整为SCR脱硝+二级SDS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高浓度废水预处理工艺调整为隔油+四级气浮;(4)消防水、循环冷却水调整为自建2个容量1000m3的消防水罐和1套 900m3/h的循环水冷却系统,1000m3和100m3原料储罐优化调整排列顺序。
项目总投资为2.4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用于建设废水收集和处理系统、污水处理间、烟气治理设施、油气回收装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地坪防渗处理及围堰设施、事故应急池等。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项目高浓度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隔油+四级气浮”预处理满足要求后,和初期雨水一起排至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渗滤液处理站处理;低浓度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经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作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回用,不外排。
2.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包括熔盐炉燃烧烟气(SO2、颗粒物、NOX )、危废暂存库和罐区产生的非*烷总烃、污水处理间产生的臭气。
熔盐炉采用低氮器燃烧后,烟气负压收集经“SCR脱硝+二级SDS干法脱硫+布袋除尘+低温”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危废暂存库、罐区产生的非*烷总烃分别负压收集、储罐呼吸口密闭管道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间产生的臭气负压收集,采用“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3.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输送泵、鼓风机、冷却塔、真空泵系统、空气压缩机等,源强噪声为75~90dB(A)。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经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治理后,可实现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 项目产生废机油、废润滑油、废矿物油等,均在项目内再生利用处置,其他危险废物均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外运处置。
5. 项目设置事故应急池,在原料罐区和成品罐区设围堰,设置初期雨水池,在雨水排放口前设截留阀,安设在线监控报警装置,建立全厂事故水污染三级防控体系、区域联动措施、加强日常的检修维护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环评期 (略) 上公示、登报公示及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并按要求编制了《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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