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皖华职业培训学校变更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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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皖华职业培训学校变更事项的批复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皖华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申请的变更材料收悉。依据《安徽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23]16号)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申请的变更事项,变更后培训专业为:育婴师;培训层次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此复。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2024年8月9日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皖华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申请的变更材料收悉。依据《安徽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23]16号)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申请的变更事项,变更后培训专业为:育婴师;培训层次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此复。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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