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皖华职业培训学校变更事项的批复
关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皖华职业培训学校变更事项的批复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皖华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申请的变更材料收悉。依据《安徽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23]16号)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申请的变更事项,变更后培训专业为:育婴师;培训层次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此复。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2024年8月9日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皖华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申请的变更材料收悉。依据《安徽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23]16号)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申请的变更事项,变更后培训专业为:育婴师;培训层次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此复。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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