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案件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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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案件信息公开

序号

案件名称

基本案情

1

(略) 景宁县雷某、雷某发电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1、案件经过

2021年05月14日19时至22时,犯罪嫌疑人雷某、雷某发持电鱼工具步行至景宁三枝树河道后,使用电鱼工具电鱼,随后被在附近巡逻的鹤溪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对该二人使用工具所电的鱼当场进行点,清点结果为溪鱼519尾,3.5千克,*鱼一只,0.8千克。

2、赔偿处理情况

2021年7月28日,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和雷某、雷某发开展磋商,达成赔偿协议,雷某、雷某发以货币赔偿的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总额为0.*元。

2

(略)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1、案件经过

2021年4月28日, (略) 部分施工废水沿厂区外围流入下游河道,影响下游河道水质。

2、赔偿处理情况

2021年11月2日, (略) 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和 (略) 开展磋商,达成赔偿协议, (略) 以货币赔偿的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5000元,并购买3000元鱼苗下放下游千峡湖库区进行替代修复。赔偿总额为8000元(大写:*仟元整)。


序号

案件名称

基本案情

1

(略) 景宁县雷某、雷某发电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1、案件经过

2021年05月14日19时至22时,犯罪嫌疑人雷某、雷某发持电鱼工具步行至景宁三枝树河道后,使用电鱼工具电鱼,随后被在附近巡逻的鹤溪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对该二人使用工具所电的鱼当场进行点,清点结果为溪鱼519尾,3.5千克,*鱼一只,0.8千克。

2、赔偿处理情况

2021年7月28日,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和雷某、雷某发开展磋商,达成赔偿协议,雷某、雷某发以货币赔偿的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总额为0.*元。

2

(略)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1、案件经过

2021年4月28日, (略) 部分施工废水沿厂区外围流入下游河道,影响下游河道水质。

2、赔偿处理情况

2021年11月2日, (略) 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和 (略) 开展磋商,达成赔偿协议, (略) 以货币赔偿的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5000元,并购买3000元鱼苗下放下游千峡湖库区进行替代修复。赔偿总额为8000元(大写:*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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