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7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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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8月7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8月7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

2024年8月7日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四港池50#~52#液体散货泊位工程

连云港徐圩港区

连云港 (略)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项目在连云港徐圩港区新建3个*吨级液体散货泊位(50#、51#、52#泊位),每个泊位可靠泊1艘*吨级船舶或同时靠泊2艘3000~5000吨级船舶,泊位总长930米,设计吞吐量为*吨/年,总设计通过能力为*吨/年。码头装卸货种为低温*烷、低温*烯、*烯等液化烃和苯*烯、双氧水、*烯腈、环氧*烷等液体化工品, (略) 后沿及引桥敷设。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58.*元,占总投资的5.03%。

(一)水污染防治:码头生活污水由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装卸区围坎外初期雨水由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围坎内雨污水和冲洗水由明沟收集至集污池,泊位后方初期雨水由明沟收集至集液池,接管至嘉宏新材料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入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集中处理。码头船舶机舱油污水、生活污水交有资质单位通过污水接收船舶进行接收处理,营运期船舶压载水交专业单位的移动式船舶压载水处理装置接收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装船废气收集后经“冷凝+催化氧化+SCR脱硝”处理,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来自疫情地区的船舶垃圾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对其进行检疫之后按相关规定处理,非疫情地区的船舶垃圾由船方交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和VOCs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2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一港池干散货输送栈桥工程

连云港徐圩港区

连云港徐圩 (略)

江苏 (略)

项目主要建设长度约7.4km的干散货输送栈桥,配套建设5座转运站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运输能力为3000t/h,主要输送货种为煤炭,总集疏运量*t/a。项目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新建西线长度约3.2km的干散货输送栈桥、3座转运站及其他附属设施,集疏运量为煤炭*吨/年;第二阶段新建东线长度约4.2km的干散货输送栈桥、2座转运站及其他附属设施,集疏运量为煤炭*吨/年。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460.*元,占总投资的0.3%。

(一)水污染防治:普通带式输送机封闭廊道、转运站冲洗废水经排水明沟收集汇至集污池沉淀,其中西线输送至108#~109#泊位工程生产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泊位工程堆场冲洗、除尘喷洒;东线输送至现代煤炭供应链服务示范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示范基地堆煤罩棚冲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输送至108#~109#泊位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泊位工程 (略) 喷洒。

(二)大气污染防治:煤炭长距离输送采用封闭的管状带式输送机,短距离输送采用“普通带式输送机+封闭廊道”;转运站皮带机转接点的卸料和受料部位设置无动力导料槽,配备密闭罩或防尘帘,并设置干雾抑尘系统。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弃物为危险废物,收集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须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和VOCs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8月7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

2024年8月7日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四港池50#~52#液体散货泊位工程

连云港徐圩港区

连云港 (略)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项目在连云港徐圩港区新建3个*吨级液体散货泊位(50#、51#、52#泊位),每个泊位可靠泊1艘*吨级船舶或同时靠泊2艘3000~5000吨级船舶,泊位总长930米,设计吞吐量为*吨/年,总设计通过能力为*吨/年。码头装卸货种为低温*烷、低温*烯、*烯等液化烃和苯*烯、双氧水、*烯腈、环氧*烷等液体化工品, (略) 后沿及引桥敷设。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58.*元,占总投资的5.03%。

(一)水污染防治:码头生活污水由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装卸区围坎外初期雨水由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围坎内雨污水和冲洗水由明沟收集至集污池,泊位后方初期雨水由明沟收集至集液池,接管至嘉宏新材料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入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集中处理。码头船舶机舱油污水、生活污水交有资质单位通过污水接收船舶进行接收处理,营运期船舶压载水交专业单位的移动式船舶压载水处理装置接收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装船废气收集后经“冷凝+催化氧化+SCR脱硝”处理,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来自疫情地区的船舶垃圾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对其进行检疫之后按相关规定处理,非疫情地区的船舶垃圾由船方交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和VOCs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2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一港池干散货输送栈桥工程

连云港徐圩港区

连云港徐圩 (略)

江苏 (略)

项目主要建设长度约7.4km的干散货输送栈桥,配套建设5座转运站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运输能力为3000t/h,主要输送货种为煤炭,总集疏运量*t/a。项目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新建西线长度约3.2km的干散货输送栈桥、3座转运站及其他附属设施,集疏运量为煤炭*吨/年;第二阶段新建东线长度约4.2km的干散货输送栈桥、2座转运站及其他附属设施,集疏运量为煤炭*吨/年。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460.*元,占总投资的0.3%。

(一)水污染防治:普通带式输送机封闭廊道、转运站冲洗废水经排水明沟收集汇至集污池沉淀,其中西线输送至108#~109#泊位工程生产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泊位工程堆场冲洗、除尘喷洒;东线输送至现代煤炭供应链服务示范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示范基地堆煤罩棚冲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输送至108#~109#泊位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泊位工程 (略) 喷洒。

(二)大气污染防治:煤炭长距离输送采用封闭的管状带式输送机,短距离输送采用“普通带式输送机+封闭廊道”;转运站皮带机转接点的卸料和受料部位设置无动力导料槽,配备密闭罩或防尘帘,并设置干雾抑尘系统。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弃物为危险废物,收集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须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和VOCs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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