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精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生物产品柔性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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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精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生物产品柔性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山东精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生物产品柔性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已编制完《山东 (略) 高性能生物产品柔性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编制期间,已经进行了公众参与公示工作。现进行《山东 (略) 高性能生物产品柔性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及《山东 (略) 高性能生物产品柔性生产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说明》报批前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性能生物产品柔性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梁山县梁山 (略) 东首

建设单位:山东 (略)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总占地面积:本项目总占地面积共6667m2,总建筑面积约7700m2

劳动定员与班制:本项目劳动定员为40人,年工作日为360天(8640小时),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梁山 (略) 现有的生产车间,对现有的部分生产设备及厂房进行改造并购置部分新设备,建设高性能生物产品柔性生产项目。项目以葡萄糖,酵母粉,氯化钾。磷酸二氢钾等为原料。经过二级发酵、蒸发浓缩、喷浆造粒、包装等工序,年产1.*吨高性能生物产品。项目依托梁山 (略) 现 (略) 、给排水设施、废水处理站等公用工程。

公 (略) 络下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文本及公参说明

二、公众参与过程

山东 (略)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48号)等相关规定,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期间,进行了广泛的公众参与调查。在公示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表。

本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2024年6月25日,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25日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在工作过程中,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和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 (略) 络公示、张贴布告及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活动。

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25日在环境 (略) 官网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进行公示的要求。网址链接:http://**-detail?id=*

本项目于2024年7月19日在生态 (略) ,网址链接:

(http://**-detail?id=*)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环境 (略) (略) 站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对网络载体的要求,公示时间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要求。项目在山东商报上于2024.7.27、2024.7.29登报两次。山东商报为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登报2次,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

2024年7月25日,建设单位在任庄村、阎楼村、关庄村村务公开栏张贴了公告,任庄村、阎楼村、关庄村位于本项目周边,选取的地点合理。张贴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 (略)

发布日期:2024年8月8日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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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已编制完《山东 (略) 高性能生物产品柔性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编制期间,已经进行了公众参与公示工作。现进行《山东 (略) 高性能生物产品柔性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及《山东 (略) 高性能生物产品柔性生产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说明》报批前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性能生物产品柔性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梁山县梁山 (略) 东首

建设单位:山东 (略)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总占地面积:本项目总占地面积共6667m2,总建筑面积约7700m2

劳动定员与班制:本项目劳动定员为40人,年工作日为360天(8640小时),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梁山 (略) 现有的生产车间,对现有的部分生产设备及厂房进行改造并购置部分新设备,建设高性能生物产品柔性生产项目。项目以葡萄糖,酵母粉,氯化钾。磷酸二氢钾等为原料。经过二级发酵、蒸发浓缩、喷浆造粒、包装等工序,年产1.*吨高性能生物产品。项目依托梁山 (略) 现 (略) 、给排水设施、废水处理站等公用工程。

公 (略) 络下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文本及公参说明

二、公众参与过程

山东 (略)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48号)等相关规定,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期间,进行了广泛的公众参与调查。在公示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表。

本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2024年6月25日,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25日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在工作过程中,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和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 (略) 络公示、张贴布告及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活动。

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25日在环境 (略) 官网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进行公示的要求。网址链接:http://**-detail?id=*

本项目于2024年7月19日在生态 (略) ,网址链接:

(http://**-detail?id=*)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环境 (略) (略) 站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对网络载体的要求,公示时间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要求。项目在山东商报上于2024.7.27、2024.7.29登报两次。山东商报为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登报2次,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

2024年7月25日,建设单位在任庄村、阎楼村、关庄村村务公开栏张贴了公告,任庄村、阎楼村、关庄村位于本项目周边,选取的地点合理。张贴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 (略)

发布日期: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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