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水富分局关于2024年8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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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水富分局关于2024年8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年产*吨锂离子电池负极制备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公示期为8月8日-2024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如您认为公示项目涉及您的重大环境利益关系,可自公示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听证。

电 话:0870-*

通讯地址:水富县云富街道办枫叶新城水富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股(*)

邮 编:*


2024年8月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吨锂离子电池负极制备项目(重新报批)

(略) (略) 工业园区张滩坝片区

云南中 (略)

(略) (略)

项目性质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工程内容和规模:原环评混合造粒、碳化工序废气经2套废气经收集、预处理→TO系统处理后经两根高度为30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实际因碳化工序和造粒工序分布于厂房内两个区域,为便于废气收集,造粒工序废气经布袋收尘器收集、预处理→TO系统处理后经高度为30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碳化工序废气经收集、预处理→TO系统处理后经高度为30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原环评混合包装废气配套建设废气收集、预处理→袋式除尘系统处理后经高度为20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实际建设为采用负压式封闭的设备,在进料仓、除磁机上方分别设置不锈钢滤筒集尘器收集粉尘,粉尘回用;预碳化工序工艺发生变化,采用天然气加热,产生的废气经蜂窝式电捕焦油器+石灰石-石膏法处理后经高度为30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材料石油焦、针状焦中硫含量从原环评的不高于0.5%增加到不高于3%,振实密度从不高于0.85g/cm3增加到不高于0.90g/cm3。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施工期:

(1)废气:项目不进行厂房主体施工,租用已建设的厂房进行设备安装与调试。仅在分隔墙体砌筑及室内粉刷、装修以及施工材料进场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施工材料堆放于室内,施工活动在室内进行,环评要求选用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拟采取措施:①施工现场使用设备对建筑材料切割和使用冲击钻时关闭门窗,避免施工粉尘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②及时清运废弃材料等;③禁止将装修材料及废弃物堆放在室外,对易起尘物料在运输时加盖篷布,做到轻装轻卸,易起尘物料分类、有序堆放于室内并采取覆盖等措施;④重污染天气启动红色预警期间,停止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⑤建设单位应当加强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避免对施工地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污染。

(2)废水: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暴雨径流。拟采取措施:①项目施工废水只是车辆冲洗水,产生量少,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②施工废水设置一个1m3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

(3)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拟采取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工期,避免造成长期影响。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其环保意识的增强,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噪声。③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中午12:00时至14:00时、22:00时至次日6:00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3日内报请地方环保部门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④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情况;⑤建设单位应加强与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工作人员的沟通,在施工前,建设单位应与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内人员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施工。

(4)固废: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材料。拟采取措施:①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园区垃圾暂存点,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②建筑垃圾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利用或出售给收购商送交收购站,剩余部分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不外排。

运营期:

(1)废气:主要来源于投料、造粒、预碳化、碳化、混合包装等工序废气。拟采取措施:①投料、预处理工序产生过的粉尘均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②混合造粒、碳化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沥青烟、苯并芘及有机废气等,产生的废气经TO焚烧炉处理(进入界区的废气,经沉降过滤器滤除粉尘等颗粒物,然后通过烧嘴直接进入焚烧炉内,补氧空气和降温空气由风机送入焚烧炉内进行补氧焚烧或进行降温),将有机废气转变为CO2、H2O等无害物质。焚烧炉出口烟气经换热器余热回收(副产热水)降温后经引风机抽至烟囱达标排放。③预碳化废气经蜂窝式电捕焦油器+石灰石-石膏法处理后经高度为30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④进料、除磁、筛分、包装均在封闭的设备内,项目采用负压式封闭的设备,在进料仓、除磁机上方分别设置不锈钢滤筒集尘器收集粉尘。

(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水淋塔排污)和生活污水。拟采取措施:①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3)噪声:主要来源于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破碎机、粉碎机、混合机、造粒机、筛分机、振动筛、除磁机等)、辅助设备(风机、空压机、制氮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拟采取措施:①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防止因设备老化产生较大刺耳的噪声;②加强绿化建设。绿化种树可选择吸尘、降噪效果好的树种;③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途经村庄等人口密集地时应减速慢行,以防止扰民事件的发生。④强化夜间噪声的管控措施,以降低场内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车辆装卸时选择在白天进行,以减少因车辆运行、装卸时产生的噪声。优化生产作业,夜间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应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有效的降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材料。拟采取措施:①布袋除尘收尘灰直接作为原料用于项目生产;②残次品(含少量除磁固废)经收集后下游厂区原料或降级处置;③废包装材料经分类统一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分类存放,打包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存放在一般固废存放间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④设备维修固废(废旧设备、废矿物油等),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暂存在已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水富格平 (略) 进行处理。⑤水淋塔循环系统固废(含焦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⑥循环冷却系统固废与水淋塔循环水系统固废污泥一起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⑦脱硫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售处置;⑧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其包装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⑨产品检验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水富格平 (略) 进行处理;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年产*吨锂离子电池负极制备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公示期为8月8日-2024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如您认为公示项目涉及您的重大环境利益关系,可自公示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听证。

电 话:0870-*

通讯地址:水富县云富街道办枫叶新城水富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股(*)

邮 编:*


2024年8月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吨锂离子电池负极制备项目(重新报批)

(略) (略) 工业园区张滩坝片区

云南中 (略)

(略) (略)

项目性质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工程内容和规模:原环评混合造粒、碳化工序废气经2套废气经收集、预处理→TO系统处理后经两根高度为30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实际因碳化工序和造粒工序分布于厂房内两个区域,为便于废气收集,造粒工序废气经布袋收尘器收集、预处理→TO系统处理后经高度为30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碳化工序废气经收集、预处理→TO系统处理后经高度为30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原环评混合包装废气配套建设废气收集、预处理→袋式除尘系统处理后经高度为20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实际建设为采用负压式封闭的设备,在进料仓、除磁机上方分别设置不锈钢滤筒集尘器收集粉尘,粉尘回用;预碳化工序工艺发生变化,采用天然气加热,产生的废气经蜂窝式电捕焦油器+石灰石-石膏法处理后经高度为30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材料石油焦、针状焦中硫含量从原环评的不高于0.5%增加到不高于3%,振实密度从不高于0.85g/cm3增加到不高于0.90g/cm3。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施工期:

(1)废气:项目不进行厂房主体施工,租用已建设的厂房进行设备安装与调试。仅在分隔墙体砌筑及室内粉刷、装修以及施工材料进场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施工材料堆放于室内,施工活动在室内进行,环评要求选用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拟采取措施:①施工现场使用设备对建筑材料切割和使用冲击钻时关闭门窗,避免施工粉尘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②及时清运废弃材料等;③禁止将装修材料及废弃物堆放在室外,对易起尘物料在运输时加盖篷布,做到轻装轻卸,易起尘物料分类、有序堆放于室内并采取覆盖等措施;④重污染天气启动红色预警期间,停止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⑤建设单位应当加强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避免对施工地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污染。

(2)废水: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暴雨径流。拟采取措施:①项目施工废水只是车辆冲洗水,产生量少,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②施工废水设置一个1m3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

(3)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拟采取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工期,避免造成长期影响。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其环保意识的增强,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噪声。③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中午12:00时至14:00时、22:00时至次日6:00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3日内报请地方环保部门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④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情况;⑤建设单位应加强与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工作人员的沟通,在施工前,建设单位应与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内人员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施工。

(4)固废: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材料。拟采取措施:①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园区垃圾暂存点,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②建筑垃圾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利用或出售给收购商送交收购站,剩余部分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不外排。

运营期:

(1)废气:主要来源于投料、造粒、预碳化、碳化、混合包装等工序废气。拟采取措施:①投料、预处理工序产生过的粉尘均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②混合造粒、碳化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沥青烟、苯并芘及有机废气等,产生的废气经TO焚烧炉处理(进入界区的废气,经沉降过滤器滤除粉尘等颗粒物,然后通过烧嘴直接进入焚烧炉内,补氧空气和降温空气由风机送入焚烧炉内进行补氧焚烧或进行降温),将有机废气转变为CO2、H2O等无害物质。焚烧炉出口烟气经换热器余热回收(副产热水)降温后经引风机抽至烟囱达标排放。③预碳化废气经蜂窝式电捕焦油器+石灰石-石膏法处理后经高度为30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④进料、除磁、筛分、包装均在封闭的设备内,项目采用负压式封闭的设备,在进料仓、除磁机上方分别设置不锈钢滤筒集尘器收集粉尘。

(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水淋塔排污)和生活污水。拟采取措施:①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3)噪声:主要来源于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破碎机、粉碎机、混合机、造粒机、筛分机、振动筛、除磁机等)、辅助设备(风机、空压机、制氮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拟采取措施:①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防止因设备老化产生较大刺耳的噪声;②加强绿化建设。绿化种树可选择吸尘、降噪效果好的树种;③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途经村庄等人口密集地时应减速慢行,以防止扰民事件的发生。④强化夜间噪声的管控措施,以降低场内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车辆装卸时选择在白天进行,以减少因车辆运行、装卸时产生的噪声。优化生产作业,夜间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应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有效的降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材料。拟采取措施:①布袋除尘收尘灰直接作为原料用于项目生产;②残次品(含少量除磁固废)经收集后下游厂区原料或降级处置;③废包装材料经分类统一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分类存放,打包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存放在一般固废存放间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④设备维修固废(废旧设备、废矿物油等),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暂存在已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水富格平 (略) 进行处理。⑤水淋塔循环系统固废(含焦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⑥循环冷却系统固废与水淋塔循环水系统固废污泥一起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⑦脱硫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售处置;⑧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其包装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⑨产品检验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水富格平 (略) 进行处理;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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