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9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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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准格尔旗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变更) | (略) 准格尔旗友谊街道唐公塔村 | 准格尔旗 (略) | (略) 绿城 (略) | 变更后年综合利用煤矸石*吨,年产低热值煤*吨/年,硫铁矿1.*吨/年,人工生态种植土72.*吨/年。新建生产车间 1 座,车间内设置煤矸石制人工生态种植土区、煤矸石提取工艺区,利用现有钢结构棚1座作为本项目的原料、产品储存车间,新建物料输送机栈桥 1 套,利用场地内原有锅炉房改造为仓库,原有办公楼利旧。项目总投资资 18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4.*元。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设施等均置于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煤矸石破碎、筛分以及有机质粉碎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要求。本项目设置全封闭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暂存、装卸、物料运输均在全封闭厂房内,并配备雾炮喷淋设施,输送栈桥均为全封闭结构,落料点设置水雾降尘设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废水经浓缩压滤后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准格尔旗泰禹 (略) 处理。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基础等,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5、各类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分类做好存贮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2 | 内 (略) 年产*吨软质 高岭土项目原料提质项目 | (略)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黑岱沟露天矿原电石厂内 | 内 (略) | 内蒙古聚力 (略) | 《内 (略) 年产*吨软质高岭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9月6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鄂环评字〔2019〕216号”文批复,该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4月投产,实际建设规模为年产7.*吨软质高岭土,2020年6月13日废气、废水、噪声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0年7月7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通知(鄂环监字〔2020〕35号)。内 (略) 年产*吨软质高岭土项目原料提质项目位 (略)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黑岱沟露天矿原电石厂内。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棚、煤泥棚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资 *元,其中环保投资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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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蒙 (略) 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 | 内蒙古自治 (略) 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乌兰陶勒盖工业项目区 | 内蒙 (略) | 内蒙古 (略) | 内蒙 (略) 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乌兰陶勒盖工业项目区。项目厂区永久占地面积为*平方米,项目管线临时占地面积为*平方米,临时占地类型包括草地、林地、公路用地、 (略) 用地。 本项目总建设规模为:年产压缩天然气(CNG)2亿立方米,液化天然气(LNG)13.*吨,轻烃*吨,氦气*立方米;分两期建设,均纳入本次评价。 一期建设内容为:年产压缩天然气(CNG)2亿立方米,建设10套*标立方米/天井口放空气生产CNG撬装装置,*标立方米/天天然气净化装置,配 (略) 第三采气厂第二处理厂至项目输气管道,管道直径DN500,总长度为3.8公里,运行压力3.9兆帕,上述系统配套的公用工程、消防、安全控制系统。 二期建设内容为:年产液化天然气(LNG)13.*吨,轻烃*吨,氦气*立方米;建设10套*标立方米/天井口放空气生产CNG撬装装置(备用),13.*吨/年天然气液化装置(405吨/天),*吨/年轻烃回收装置(30吨/天),*标立方米/年氦气回收装置(480标立方米/天),*立方米LNG全容储罐,*标立方米/天的LNG气化装置,上述系统配套的公用工程、消防、安全控制系统。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尾气。报告书提出,定时对施工 (略) 洒水,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尽可能选用优质燃油等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酸性废气、导热油锅炉废气、供暖热水锅炉废气、火炬烟气等。报告书提出污染防治措施见表4。 表4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液化装置区的无组织废气、冷剂储罐区装卸站和LNG装卸站无组织废气等。报告书提出,在材料上选择耐腐蚀的材料以及可靠的密封技术,提高输送烃类物质的工艺管线的等级,提高盛装烃类介质的设备法兰及接管法兰的密封面和垫片密封等级,对用于集输、储存和处理含挥发性有机物、恶臭物质的废水设施进行加盖封闭等,在各装置区、管网管廊区、罐区、装车区等设备装置生产区,均采取了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确保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报告书提出以下污染防治措置: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污水收集罐集中收集储存,由罐车拉运至苏里格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全厂建成后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3437吨/年),实验室废水(4.5吨/年),工艺废水(288吨/年,脱酸工段再生气气液分离器产生的废水和重烃废液),锅炉排水(277.2吨/年),循环水系统排水(*吨/年),纯水制备排水(464吨/年)。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如下表5。 表5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三)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具体见下表6。 表6 地下水分区防渗一览表
报告书提出,本项目设置3口地下水跟踪观测井,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要求进行跟踪监测,具体如下:背景值监测井1#(厂区西北角)每年监测1次;污染控制监测井2#(净化单元处)、3#(厂区东南角)每年监测2次。监测因子为地下水水位,K+、Na+、Ca2+、Mg2+、*、*、Cl-、*;pH、氨氮、耗氧量、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挥发性酚类、氟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氰化物;铬、铅、镉、汞、锰、砷、铁、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石油类。 本项目设置2个土壤跟踪监测点,分别位于项目烃液收集罐旁(1#),危废仓库室外土壤区(2#),监测因子为pH+石油烃。监测频率为每5年监测一次。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避开附近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施工,在靠近敏感点施工时,在施工作业带两侧设置硬质围挡,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根据报告书,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制要求。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冷却器、空冷器、风机及各类泵等产生的噪声。报告书提出的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音措施,合理布局以及加强绿化等。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 (五)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管沟开挖、填埋、临时占地等行为对沿线植被的破坏、对土壤结构的破坏。 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包括:尽量减少临时占地,管线实施分段作业,避免长距离施工造成大面积的施工裸露带,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规范施工人员行为,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尽快进行生态恢复,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加强对管线回填区的绿化和管理抚育工作,对占用的林地、草地进行针对性恢复及种植,并制定施工后的验收方案,定期对恢复范围进行查验,如发现不能成活的植株,应立即进行补种或在其区域播撒草籽,确保植被覆盖率不低于现状。 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 报告书提出的运营期生态恢复措施包括:加强对管线、厂区绿化植被的抚育工作,并定期采取补种等措施,使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原有。 (六)固体废物措置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主要为建筑废料(如彩钢板、水泥、砖瓦、石灰、砂石等)和其它废料(废焊条、废防腐材料等),建筑废料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其它废料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详见表7。 表7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报告书提出,本项目在厂区西北角建设一座18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在厂区机修间建设一座20平方米的一般固废仓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烷、轻烃、*烯、*烷、异戊烷、废矿物油及废导热油,气态伴生/次生污染物主要为易燃/可燃物质不完全燃烧产生的CO等有毒有害气体;液态伴生/次生污染物主要为泄漏的废水及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中产生的消防废水。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主要为周边5km范围内居民区。 1.大气环境风险 报告书假定LNG储罐发生接口软管破裂,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事故。 经报告书预测,本项目发生LNG泄漏*烷扩散、LNG火灾次生污染物CO扩散的情况下,LNG泄漏*烷扩散未出现相应毒性终点浓度,LNG火灾次生污染物CO毒性终点浓度-2最大影响距离为2260m,此范围内涉及的环境敏感目标为山代、当寨、乌兰陶勒盖镇(含学校);毒性终点浓度1最大影响距离为1210m,此范围内涉及的环境敏感目标为山代、当寨。 报告书提出,本项目在运营期加强对该范围内居民点的宣传,编制应急预案, (略) 线,加强应急演练,收集周边居民信息及联系方式,并进行存档,当该项目区发生生产装置区原料天然气泄漏风险事故时,立即电话通知紧急联系人,告知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及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要求,及时撤离至安全区域,确保事故发生后该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均能收到警告,并根据事先宣 (略) 线及时进行撤离。 2.地表水环境风险 报告书核算事故情景下,事故废水产生量约1286立方米。报告书提出,本项目设置1座162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其容积可满足一次最大事故废水的收集。 本项目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按照“单元—厂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LNG储罐为全容罐,在LNG储罐区、工艺装置区和装卸车站设置了LNG集液池,用以收集泄漏的LNG;冷剂储存区设置防火堤,防火堤内有效容积不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当发生事故时,泄漏的物料可在防火堤内暂存,防止其泄漏至外环境。厂区内设有1座1620立方米事故水池,园区设有截留措施及1座*立方米事故水池,位于本项目的东北方向700米处。 3.地下水环境风险 本项目地下水风险事故情形假定为污水处理区烃液收集罐出现破裂,罐池防渗层破损导致收集的工艺废水短时渗漏,以石油类作为特征污染物进行预测。经报告书预测,本项目发生泄漏情况下100天影响范围在泄漏点至下游180米范围内,1000天影响范围在泄漏点至下游1300米范围内,迁移距离虽然至场外,但迁移过程中浓度均未出现超标。本项目严格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周边地下水产生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9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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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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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准格尔旗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变更) | (略) 准格尔旗友谊街道唐公塔村 | 准格尔旗 (略) | (略) 绿城 (略) | 变更后年综合利用煤矸石*吨,年产低热值煤*吨/年,硫铁矿1.*吨/年,人工生态种植土72.*吨/年。新建生产车间 1 座,车间内设置煤矸石制人工生态种植土区、煤矸石提取工艺区,利用现有钢结构棚1座作为本项目的原料、产品储存车间,新建物料输送机栈桥 1 套,利用场地内原有锅炉房改造为仓库,原有办公楼利旧。项目总投资资 18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4.*元。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设施等均置于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煤矸石破碎、筛分以及有机质粉碎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要求。本项目设置全封闭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暂存、装卸、物料运输均在全封闭厂房内,并配备雾炮喷淋设施,输送栈桥均为全封闭结构,落料点设置水雾降尘设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废水经浓缩压滤后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准格尔旗泰禹 (略) 处理。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基础等,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5、各类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分类做好存贮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2 | 内 (略) 年产*吨软质 高岭土项目原料提质项目 | (略)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黑岱沟露天矿原电石厂内 | 内 (略) | 内蒙古聚力 (略) | 《内 (略) 年产*吨软质高岭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9月6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鄂环评字〔2019〕216号”文批复,该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4月投产,实际建设规模为年产7.*吨软质高岭土,2020年6月13日废气、废水、噪声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0年7月7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通知(鄂环监字〔2020〕35号)。内 (略) 年产*吨软质高岭土项目原料提质项目位 (略)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黑岱沟露天矿原电石厂内。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棚、煤泥棚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资 *元,其中环保投资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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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蒙 (略) 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 | 内蒙古自治 (略) 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乌兰陶勒盖工业项目区 | 内蒙 (略) | 内蒙古 (略) | 内蒙 (略) 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乌兰陶勒盖工业项目区。项目厂区永久占地面积为*平方米,项目管线临时占地面积为*平方米,临时占地类型包括草地、林地、公路用地、 (略) 用地。 本项目总建设规模为:年产压缩天然气(CNG)2亿立方米,液化天然气(LNG)13.*吨,轻烃*吨,氦气*立方米;分两期建设,均纳入本次评价。 一期建设内容为:年产压缩天然气(CNG)2亿立方米,建设10套*标立方米/天井口放空气生产CNG撬装装置,*标立方米/天天然气净化装置,配 (略) 第三采气厂第二处理厂至项目输气管道,管道直径DN500,总长度为3.8公里,运行压力3.9兆帕,上述系统配套的公用工程、消防、安全控制系统。 二期建设内容为:年产液化天然气(LNG)13.*吨,轻烃*吨,氦气*立方米;建设10套*标立方米/天井口放空气生产CNG撬装装置(备用),13.*吨/年天然气液化装置(405吨/天),*吨/年轻烃回收装置(30吨/天),*标立方米/年氦气回收装置(480标立方米/天),*立方米LNG全容储罐,*标立方米/天的LNG气化装置,上述系统配套的公用工程、消防、安全控制系统。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尾气。报告书提出,定时对施工 (略) 洒水,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尽可能选用优质燃油等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酸性废气、导热油锅炉废气、供暖热水锅炉废气、火炬烟气等。报告书提出污染防治措施见表4。 表4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液化装置区的无组织废气、冷剂储罐区装卸站和LNG装卸站无组织废气等。报告书提出,在材料上选择耐腐蚀的材料以及可靠的密封技术,提高输送烃类物质的工艺管线的等级,提高盛装烃类介质的设备法兰及接管法兰的密封面和垫片密封等级,对用于集输、储存和处理含挥发性有机物、恶臭物质的废水设施进行加盖封闭等,在各装置区、管网管廊区、罐区、装车区等设备装置生产区,均采取了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确保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报告书提出以下污染防治措置: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污水收集罐集中收集储存,由罐车拉运至苏里格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全厂建成后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3437吨/年),实验室废水(4.5吨/年),工艺废水(288吨/年,脱酸工段再生气气液分离器产生的废水和重烃废液),锅炉排水(277.2吨/年),循环水系统排水(*吨/年),纯水制备排水(464吨/年)。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如下表5。 表5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三)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具体见下表6。 表6 地下水分区防渗一览表
报告书提出,本项目设置3口地下水跟踪观测井,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要求进行跟踪监测,具体如下:背景值监测井1#(厂区西北角)每年监测1次;污染控制监测井2#(净化单元处)、3#(厂区东南角)每年监测2次。监测因子为地下水水位,K+、Na+、Ca2+、Mg2+、*、*、Cl-、*;pH、氨氮、耗氧量、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挥发性酚类、氟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氰化物;铬、铅、镉、汞、锰、砷、铁、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石油类。 本项目设置2个土壤跟踪监测点,分别位于项目烃液收集罐旁(1#),危废仓库室外土壤区(2#),监测因子为pH+石油烃。监测频率为每5年监测一次。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避开附近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施工,在靠近敏感点施工时,在施工作业带两侧设置硬质围挡,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根据报告书,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制要求。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冷却器、空冷器、风机及各类泵等产生的噪声。报告书提出的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音措施,合理布局以及加强绿化等。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 (五)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管沟开挖、填埋、临时占地等行为对沿线植被的破坏、对土壤结构的破坏。 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包括:尽量减少临时占地,管线实施分段作业,避免长距离施工造成大面积的施工裸露带,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规范施工人员行为,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尽快进行生态恢复,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加强对管线回填区的绿化和管理抚育工作,对占用的林地、草地进行针对性恢复及种植,并制定施工后的验收方案,定期对恢复范围进行查验,如发现不能成活的植株,应立即进行补种或在其区域播撒草籽,确保植被覆盖率不低于现状。 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 报告书提出的运营期生态恢复措施包括:加强对管线、厂区绿化植被的抚育工作,并定期采取补种等措施,使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原有。 (六)固体废物措置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主要为建筑废料(如彩钢板、水泥、砖瓦、石灰、砂石等)和其它废料(废焊条、废防腐材料等),建筑废料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其它废料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详见表7。 表7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报告书提出,本项目在厂区西北角建设一座18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在厂区机修间建设一座20平方米的一般固废仓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烷、轻烃、*烯、*烷、异戊烷、废矿物油及废导热油,气态伴生/次生污染物主要为易燃/可燃物质不完全燃烧产生的CO等有毒有害气体;液态伴生/次生污染物主要为泄漏的废水及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中产生的消防废水。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主要为周边5km范围内居民区。 1.大气环境风险 报告书假定LNG储罐发生接口软管破裂,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事故。 经报告书预测,本项目发生LNG泄漏*烷扩散、LNG火灾次生污染物CO扩散的情况下,LNG泄漏*烷扩散未出现相应毒性终点浓度,LNG火灾次生污染物CO毒性终点浓度-2最大影响距离为2260m,此范围内涉及的环境敏感目标为山代、当寨、乌兰陶勒盖镇(含学校);毒性终点浓度1最大影响距离为1210m,此范围内涉及的环境敏感目标为山代、当寨。 报告书提出,本项目在运营期加强对该范围内居民点的宣传,编制应急预案, (略) 线,加强应急演练,收集周边居民信息及联系方式,并进行存档,当该项目区发生生产装置区原料天然气泄漏风险事故时,立即电话通知紧急联系人,告知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及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要求,及时撤离至安全区域,确保事故发生后该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均能收到警告,并根据事先宣 (略) 线及时进行撤离。 2.地表水环境风险 报告书核算事故情景下,事故废水产生量约1286立方米。报告书提出,本项目设置1座162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其容积可满足一次最大事故废水的收集。 本项目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按照“单元—厂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LNG储罐为全容罐,在LNG储罐区、工艺装置区和装卸车站设置了LNG集液池,用以收集泄漏的LNG;冷剂储存区设置防火堤,防火堤内有效容积不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当发生事故时,泄漏的物料可在防火堤内暂存,防止其泄漏至外环境。厂区内设有1座1620立方米事故水池,园区设有截留措施及1座*立方米事故水池,位于本项目的东北方向700米处。 3.地下水环境风险 本项目地下水风险事故情形假定为污水处理区烃液收集罐出现破裂,罐池防渗层破损导致收集的工艺废水短时渗漏,以石油类作为特征污染物进行预测。经报告书预测,本项目发生泄漏情况下100天影响范围在泄漏点至下游180米范围内,1000天影响范围在泄漏点至下游1300米范围内,迁移距离虽然至场外,但迁移过程中浓度均未出现超标。本项目严格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周边地下水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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