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臻彩纺织有限公司再生化纤配套织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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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臻彩纺织有限公司再生化纤配套织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臻彩纺织有限公司再生化纤配套织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5月,我单位委托新疆祥达 (略) 承担 (略) 再生化纤配套织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已在第 (略) (略) 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24年8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 (略) 再生化纤配套织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 (略) 再生化纤配套织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如下:

  http://**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 (略) 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孵化基地1-201室

联系人:陈承宇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祥达 (略)

通讯地址:新 (略) 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85号璟曜里商住小区25幢2层商业201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略)

2024年8月9日

终审:生态环境局

新疆臻彩纺织有限公司再生化纤配套织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5月,我单位委托新疆祥达 (略) 承担 (略) 再生化纤配套织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已在第 (略) (略) 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24年8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 (略) 再生化纤配套织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 (略) 再生化纤配套织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如下:

  http://**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 (略) 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孵化基地1-201室

联系人:陈承宇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祥达 (略)

通讯地址:新 (略) 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85号璟曜里商住小区25幢2层商业201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略)

2024年8月9日

终审: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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