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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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询价公告

  我局现有2024-2025年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现采用公开询价的办法确定承担上述工作的服务单位,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托管服务机构,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从化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单位: (略) 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项目地址: (略) 从化区街口 (略) 43号

  (四)定价选择: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每服务一家小微企业不超过2000元,总项目资金预算*元(含税金)。

  (五)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至本项目中的小微企业全部托管满一年。

  二、项目内容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组织宣传

招募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参加免费托管。

2

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

为小微企业免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用工咨询、劳动关系咨询、用工管理监测、争议预防预警等一揽子劳动关系服务,同时为小微企业提供补贴申领申领、用工招聘指导等增值服务。

3

其他劳动关系类服务

(略) 小微 (略) 相关数据对接和档案上传等工作。协调处理托管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

  三、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业务。

  (三)具备1年内同时托管不少于50家小微企业,2年内同时托管不少于100家小微企业。

  (四) (略) (略) 具有两名以上(含两名)取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劳动关系协调员、法律职业资格、职业指导师等相关资格证书之一的人员,且该人员为提供小微企业全部托管团队的专职服务人员。

  (五)依法设立,具有相应资质、服务能力和办公条件、人员配备,且遵守劳动用工法律法规,不存在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罚情况。

  四、报价要求

  (一)报名

  1.报名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工作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专职服务人员详细介绍,符合本公告第三条第(四)项条件的专职服务人员的相关证书,以及团队与专职服务人员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加盖单位公章;

  (6)项目报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无违规行为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报名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将取消比选资格。

  2.报名资料的封装

  (1)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或截图等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材料骑缝处应加盖公章。

  (2)包装必须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服务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封口处应贴封签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3.送方式:可当面递交纸质报价材料,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地址:从化区街口 (略) 43号,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020-*。

  4.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至8月14日18:00时截止,逾期报名的将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查和比选

  1.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报名资料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

  (2)报名单位应对提交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比选资格。

  2.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

  测试要求:每家单位至少安排两名以上专职服务人员参加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形式和内容:采取闭卷笔试方式,主要考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关系实务及争议处理相关知识。

  3.比选

  (1)具有两名以上按要求参加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综合其服务资质、服务方案、增值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比选方式,有效询价报价范围内综合评分高者中标。

  (3) (略) 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中选后5个工作日未按要求对接签约工作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如主动放弃本项服务的,须及时通知并出具书面说明。 (略) 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 (略) 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另行委派其他单位承接该项服务。

  (4)本次项目询比的中选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其他

  本 (略) 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略) 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9日


  我局现有2024-2025年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现采用公开询价的办法确定承担上述工作的服务单位,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托管服务机构,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从化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单位: (略) 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项目地址: (略) 从化区街口 (略) 43号

  (四)定价选择: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每服务一家小微企业不超过2000元,总项目资金预算*元(含税金)。

  (五)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至本项目中的小微企业全部托管满一年。

  二、项目内容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组织宣传

招募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参加免费托管。

2

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

为小微企业免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用工咨询、劳动关系咨询、用工管理监测、争议预防预警等一揽子劳动关系服务,同时为小微企业提供补贴申领申领、用工招聘指导等增值服务。

3

其他劳动关系类服务

(略) 小微 (略) 相关数据对接和档案上传等工作。协调处理托管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

  三、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业务。

  (三)具备1年内同时托管不少于50家小微企业,2年内同时托管不少于100家小微企业。

  (四) (略) (略) 具有两名以上(含两名)取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劳动关系协调员、法律职业资格、职业指导师等相关资格证书之一的人员,且该人员为提供小微企业全部托管团队的专职服务人员。

  (五)依法设立,具有相应资质、服务能力和办公条件、人员配备,且遵守劳动用工法律法规,不存在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罚情况。

  四、报价要求

  (一)报名

  1.报名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工作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专职服务人员详细介绍,符合本公告第三条第(四)项条件的专职服务人员的相关证书,以及团队与专职服务人员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加盖单位公章;

  (6)项目报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无违规行为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报名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将取消比选资格。

  2.报名资料的封装

  (1)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或截图等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材料骑缝处应加盖公章。

  (2)包装必须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服务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封口处应贴封签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3.送方式:可当面递交纸质报价材料,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地址:从化区街口 (略) 43号,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020-*。

  4.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至8月14日18:00时截止,逾期报名的将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查和比选

  1.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报名资料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

  (2)报名单位应对提交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比选资格。

  2.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

  测试要求:每家单位至少安排两名以上专职服务人员参加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形式和内容:采取闭卷笔试方式,主要考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关系实务及争议处理相关知识。

  3.比选

  (1)具有两名以上按要求参加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综合其服务资质、服务方案、增值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比选方式,有效询价报价范围内综合评分高者中标。

  (3) (略) 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中选后5个工作日未按要求对接签约工作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如主动放弃本项服务的,须及时通知并出具书面说明。 (略) 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 (略) 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另行委派其他单位承接该项服务。

  (4)本次项目询比的中选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其他

  本 (略) 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略) 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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