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近期作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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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近期作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近期作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5日至8月9日,我局对以下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于 (略) 3560号

文书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关于光明道110kV输变电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大港油田

联合泰泽 (略)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4〕205号

2024.8.5

关于年产*立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津顺合佳 (略)

滨海新区港城大道

博海达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4〕207号

2024.8.9

关于三峡能源天津滨海新区驴驹河200兆瓦水面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三峡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滨海新区秦滨高速以西、津晋高速以南

联合泰泽 (略)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4〕208号

2024.8.9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近期作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5日至8月9日,我局对以下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于 (略) 3560号

文书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关于光明道110kV输变电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大港油田

联合泰泽 (略)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4〕205号

2024.8.5

关于年产*立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津顺合佳 (略)

滨海新区港城大道

博海达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4〕207号

2024.8.9

关于三峡能源天津滨海新区驴驹河200兆瓦水面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三峡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滨海新区秦滨高速以西、津晋高速以南

联合泰泽 (略)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4〕208号

2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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