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2024年5月7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采油三厂干柴沟区块英雄岭页岩油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项目区块为干柴沟区块,区块面积55.12平方公里,新建产能30×104t/a。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50口水平采油井,28口勘探井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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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024年5月7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采油三厂干柴沟区块英雄岭页岩油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项目区块为干柴沟区块,区块面积55.12平方公里,新建产能30×104t/a。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50口水平采油井,28口勘探井转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采油三厂干柴沟区块英雄岭页岩油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略) 116号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

电话

1

格尔

采油三厂干柴沟区块英雄岭页岩油开发项目


(略) 花土沟


中国石 (略) (略)


葫芦岛赛 (略)


项目区块为干柴沟区块,区块面积55.12平方公里,新建产能30×104t/a。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50口水平采油井,28口勘探井转为生产井, (略) 、单井管线、集输支线,储层改造工程,采出水处理工程,扩建干柴沟试采站;新建干柴沟试采站至花土沟联合站42.0km的集输干线、花土沟联合站至花格首站16km的原油外输管线、干柴沟试采站至狮子沟注水站20km的污水管线;配套建设自动控制、通信、供电、道路等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控制井场、干柴沟试采站、管线、道路等地面工程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划定施工机 (略) ,尽量利 (略) ,不得随意增设便道,井场材料整齐堆放,占地应符合作业标准规定,减少对项目区砾幕、结皮及地表植被的破坏。管线施工做到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因地制宜进行地貌恢复。项目服务期满后,全面做好设施设备拆除、固井封井、场地清理平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工作。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循环利用于钻井液配置。管线试压应采用清洁水,试压废水用于井场洒水降尘。施工区设置移动厕所,定期清运至狮子沟接转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运营期采出水,洗井、修井废水经干柴沟试采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要求后,全部回注狮子沟油田现役油藏。酸化、压裂作业现场全部带罐作业,酸化、压裂返排液排入罐车, (略) 酸化压裂返排液处理站处理。不得向用于压裂工艺的清水储存池中排入污水。各类废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井场动力设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禁止使用原油作为燃料。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土方开挖活动,物料封闭运输,定点堆放,并采取遮盖措施。采取铺设砂石、洒水等措施,有 (略) 扬尘污染。各类车辆、机械设备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柴汽油。运营期采用密闭集输的工艺流程,加强采油井密封系统,定期对阀组、阀门巡检,加强设备的保养和定期维修,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严格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料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拉运至花土沟垃圾填埋场处理。废弃水基钻井泥浆、水基钻井岩屑排入符合防渗性能要求井场泥浆池内,施工结束后用于恢复井场平整等综合利用。运营期采出水处理系统废滤料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含油泥砂、落地油、含油废弃防渗膜等危险废物暂存于采油三厂防渗固废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化建设,含油泥砂、落地油定期转运至青海油田油泥砂处理厂处置,含油废弃防渗膜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各类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要求,做好贮存、转移以及台账记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花土沟垃圾填埋场处理。

(五)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落实防渗措施,施工期钻井工程柴油罐、排油罐、放喷池等容易造成物料泄漏污染的区域底部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发电机房及电传系统按照一般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运营期干柴沟试采站采出水处理工艺等可能发生原油污染的区域按照重点防渗要求采取防渗处理,三相分离器等其他撬装设备按照一般防渗要求采取防渗处理。按要求做好土壤监测,发现监测结果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管控值须对受损土壤采取控制和消除污染的措施。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施工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降噪处理,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严格钻井和井下作业操作规程,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防范井喷事故发生污染环境。加强对各类设备、阀门、管线等易发生泄漏设施巡查维护,强化自动化监控,避免跑冒滴漏和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设置管线警示标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储备相应环境应急物资,事故状态下及时启动应急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影响。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按照相关规范制定并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开展废气、废水、土壤、噪声等监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基本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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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采油三厂干柴沟区块英雄岭页岩油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略) 116号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

电话

1

格尔

采油三厂干柴沟区块英雄岭页岩油开发项目


(略) 花土沟


中国石 (略) (略)


葫芦岛赛 (略)


项目区块为干柴沟区块,区块面积55.12平方公里,新建产能30×104t/a。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50口水平采油井,28口勘探井转为生产井, (略) 、单井管线、集输支线,储层改造工程,采出水处理工程,扩建干柴沟试采站;新建干柴沟试采站至花土沟联合站42.0km的集输干线、花土沟联合站至花格首站16km的原油外输管线、干柴沟试采站至狮子沟注水站20km的污水管线;配套建设自动控制、通信、供电、道路等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控制井场、干柴沟试采站、管线、道路等地面工程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划定施工机 (略) ,尽量利 (略) ,不得随意增设便道,井场材料整齐堆放,占地应符合作业标准规定,减少对项目区砾幕、结皮及地表植被的破坏。管线施工做到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因地制宜进行地貌恢复。项目服务期满后,全面做好设施设备拆除、固井封井、场地清理平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工作。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循环利用于钻井液配置。管线试压应采用清洁水,试压废水用于井场洒水降尘。施工区设置移动厕所,定期清运至狮子沟接转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运营期采出水,洗井、修井废水经干柴沟试采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要求后,全部回注狮子沟油田现役油藏。酸化、压裂作业现场全部带罐作业,酸化、压裂返排液排入罐车, (略) 酸化压裂返排液处理站处理。不得向用于压裂工艺的清水储存池中排入污水。各类废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井场动力设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禁止使用原油作为燃料。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土方开挖活动,物料封闭运输,定点堆放,并采取遮盖措施。采取铺设砂石、洒水等措施,有 (略) 扬尘污染。各类车辆、机械设备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柴汽油。运营期采用密闭集输的工艺流程,加强采油井密封系统,定期对阀组、阀门巡检,加强设备的保养和定期维修,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严格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料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拉运至花土沟垃圾填埋场处理。废弃水基钻井泥浆、水基钻井岩屑排入符合防渗性能要求井场泥浆池内,施工结束后用于恢复井场平整等综合利用。运营期采出水处理系统废滤料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含油泥砂、落地油、含油废弃防渗膜等危险废物暂存于采油三厂防渗固废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化建设,含油泥砂、落地油定期转运至青海油田油泥砂处理厂处置,含油废弃防渗膜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各类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要求,做好贮存、转移以及台账记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花土沟垃圾填埋场处理。

(五)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落实防渗措施,施工期钻井工程柴油罐、排油罐、放喷池等容易造成物料泄漏污染的区域底部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发电机房及电传系统按照一般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运营期干柴沟试采站采出水处理工艺等可能发生原油污染的区域按照重点防渗要求采取防渗处理,三相分离器等其他撬装设备按照一般防渗要求采取防渗处理。按要求做好土壤监测,发现监测结果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管控值须对受损土壤采取控制和消除污染的措施。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施工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降噪处理,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严格钻井和井下作业操作规程,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防范井喷事故发生污染环境。加强对各类设备、阀门、管线等易发生泄漏设施巡查维护,强化自动化监控,避免跑冒滴漏和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设置管线警示标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储备相应环境应急物资,事故状态下及时启动应急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影响。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按照相关规范制定并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开展废气、废水、土壤、噪声等监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基本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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