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公示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公示
(济高规建示〔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以协议方式办理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高新北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
宗地面积:*平方米。
宗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村民安置)。
规划指标:1.0<地上容积率≤1.6,地下容积率≤0.8,地上建筑密度≤28%。
出让年限:70年。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天。
三、宗地拟出让情况
协议出让意向受让人:济南高新 (略) 。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有异议或对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其他人,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提出申请。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四、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
单位地址: (略) (略) 1001号华昱大厦
联系人:潘楠
联系电话:0531-*
2024年8月6日
(济高规建示〔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以协议方式办理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高新北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
宗地面积:*平方米。
宗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村民安置)。
规划指标:1.0<地上容积率≤1.6,地下容积率≤0.8,地上建筑密度≤28%。
出让年限:70年。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天。
三、宗地拟出让情况
协议出让意向受让人:济南高新 (略) 。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有异议或对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其他人,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提出申请。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四、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
单位地址: (略) (略) 1001号华昱大厦
联系人:潘楠
联系电话:0531-*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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