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中山镇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的函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中山镇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的函

津发改审〔2024〕143号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调整中山镇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的函

(略) 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中山镇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的函》(中山府函〔2024〕6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委(津发改审〔2023〕212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因项目规划调整,你单位申请调整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结合区领导对区住建委《关于再次调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请示》(公文办件〔2024〕3541号)签批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复函如下:

一、同意将原批复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项目对中山镇鱼湾村、常乐村传统村落进行改造提升。

鱼湾村:改造安居型传统建筑30户,建筑面积约3942.53平方米;改造宜居型传统建筑10户,建筑面积约1178.53平方米;改造公共建筑村史馆1处,建筑面积约141.32平方米;改造非传统建筑11户,建筑面积约1419.81平方米;改造房前屋后人居环境;布置休闲小径,铺设者石板,约400㎡; (略) 门,长3.6m,高3.9m;布置本土植物等; (略) 门,完善步行系统,硬化部分场地;修复提升现状破损人行道、破损挡墙,新增休闲步道,栽种本土植被; (略) 入地,约430m;新建排水系统,增加1个污水处理生化池(容量约200立方米),新增排水主管300m;新增消防栓11个, (略) 约600米,新增消防灭火器; (略) 及出入口空间等布置照明灯具;增加1个垃圾分类收集点,6个垃圾桶;村落入口增加传统村落标识牌1个;新增1套室外立杆,增加8个室外枪机摄像头,4个球机以及远程监控电源和远程通讯监控室。

常乐村:安居型改造民居建筑27户,建筑总面积2029.03平方米,宜居型改造民居建筑4户,建筑总面积570.77平方米;房前屋后人居环境整治;部分现状人行道改造提升,修 (略) 约530㎡,铺设老石板; (略) 入地,约400m;利用现状污水处理设施,增加增压泵,新增排水主管300m和15座检查井;配备2个消防泵、2套微型消防柜、15组灭火器和2个箱泵一体化消防水箱; (略) 及入口空间等布置15盏照明灯具;增加1个垃圾分类收集点,6个垃圾桶;标识系统,村落入口增加传统村落标识牌1个;安防系统,增加1套室外立杆,7个室外枪机摄像机,1个球机以及远程监控电源和远程通讯。

二、同意将项目总投资由*元调整为*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基本预备费*元。

三、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2023〕212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津发改审〔2024〕143号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调整中山镇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的函

(略) 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中山镇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的函》(中山府函〔2024〕6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委(津发改审〔2023〕212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因项目规划调整,你单位申请调整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结合区领导对区住建委《关于再次调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请示》(公文办件〔2024〕3541号)签批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复函如下:

一、同意将原批复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项目对中山镇鱼湾村、常乐村传统村落进行改造提升。

鱼湾村:改造安居型传统建筑30户,建筑面积约3942.53平方米;改造宜居型传统建筑10户,建筑面积约1178.53平方米;改造公共建筑村史馆1处,建筑面积约141.32平方米;改造非传统建筑11户,建筑面积约1419.81平方米;改造房前屋后人居环境;布置休闲小径,铺设者石板,约400㎡; (略) 门,长3.6m,高3.9m;布置本土植物等; (略) 门,完善步行系统,硬化部分场地;修复提升现状破损人行道、破损挡墙,新增休闲步道,栽种本土植被; (略) 入地,约430m;新建排水系统,增加1个污水处理生化池(容量约200立方米),新增排水主管300m;新增消防栓11个, (略) 约600米,新增消防灭火器; (略) 及出入口空间等布置照明灯具;增加1个垃圾分类收集点,6个垃圾桶;村落入口增加传统村落标识牌1个;新增1套室外立杆,增加8个室外枪机摄像头,4个球机以及远程监控电源和远程通讯监控室。

常乐村:安居型改造民居建筑27户,建筑总面积2029.03平方米,宜居型改造民居建筑4户,建筑总面积570.77平方米;房前屋后人居环境整治;部分现状人行道改造提升,修 (略) 约530㎡,铺设老石板; (略) 入地,约400m;利用现状污水处理设施,增加增压泵,新增排水主管300m和15座检查井;配备2个消防泵、2套微型消防柜、15组灭火器和2个箱泵一体化消防水箱; (略) 及入口空间等布置15盏照明灯具;增加1个垃圾分类收集点,6个垃圾桶;标识系统,村落入口增加传统村落标识牌1个;安防系统,增加1套室外立杆,7个室外枪机摄像机,1个球机以及远程监控电源和远程通讯。

二、同意将项目总投资由*元调整为*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基本预备费*元。

三、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2023〕212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