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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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宁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优化商务空间布局,促进商业服务业健康发展, (略) 功能品质,拟对《宁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进行如下调整:

(1) (略) (略) 规划, (略) 南侧地块 (略) 。将04-08防护绿地(G*公顷)、04-09其他商务用地(B*公顷)、04-10公园绿地(G*公顷)、04-11公园绿地(G*公顷)、04-12防护绿地(G*公顷)、04-13公园绿地(G*公顷)、04-14其他商务用地(B*公顷)、04-15广场用地(G*公顷)、04-16广场用地(G*公顷)、04-20公园绿地(G*公顷)、04-21公园绿地(G*公顷)、04-22商办用地(Bb,2.49公顷)、04-23公园绿地(G*公顷) (略) 合并调整为5个地块:1.04-08防护绿地(1402,0.69公顷),绿地率≥90%;2.04-09商住混合用地(0709,3.33公顷),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3.04-10公园绿地(1401,0.69公顷),绿地率≥80%;4.04-11商住混合用地(0709,5.92公顷),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5.04-12公园绿地(1401,0.68公顷),绿地率≥80%。

(2)为保障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量不减少,规划 (略) (略) 交叉口西南侧公园,优化公园绿地布局,调整后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量不变。调整后05-04商业(0901)进行虚位控制(位置、边界可调),用地面积1.76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调整内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 (略) 规划馆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如果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8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张紫文联系电话:0517-*

林光洋联系电话:0517-*

联系地址: (略) (略) 6号

邮政编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日


《宁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优化商务空间布局,促进商业服务业健康发展, (略) 功能品质,拟对《宁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进行如下调整:

(1) (略) (略) 规划, (略) 南侧地块 (略) 。将04-08防护绿地(G*公顷)、04-09其他商务用地(B*公顷)、04-10公园绿地(G*公顷)、04-11公园绿地(G*公顷)、04-12防护绿地(G*公顷)、04-13公园绿地(G*公顷)、04-14其他商务用地(B*公顷)、04-15广场用地(G*公顷)、04-16广场用地(G*公顷)、04-20公园绿地(G*公顷)、04-21公园绿地(G*公顷)、04-22商办用地(Bb,2.49公顷)、04-23公园绿地(G*公顷) (略) 合并调整为5个地块:1.04-08防护绿地(1402,0.69公顷),绿地率≥90%;2.04-09商住混合用地(0709,3.33公顷),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3.04-10公园绿地(1401,0.69公顷),绿地率≥80%;4.04-11商住混合用地(0709,5.92公顷),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5.04-12公园绿地(1401,0.68公顷),绿地率≥80%。

(2)为保障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量不减少,规划 (略) (略) 交叉口西南侧公园,优化公园绿地布局,调整后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量不变。调整后05-04商业(0901)进行虚位控制(位置、边界可调),用地面积1.76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调整内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 (略) 规划馆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如果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8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张紫文联系电话:0517-*

林光洋联系电话:0517-*

联系地址: (略) (略) 6号

邮政编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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