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准东园区年产3万吨阴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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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兵团准东园区年产3万吨阴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 (略) :

你公司《关于审批〈兵团准东园区年产*吨阴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新碳素〔2024〕3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兵团准东产业园区西片区有色金属(电解铝)冶炼及配套产业区内,新建*吨/年阴极生产线,年产*吨石墨化阴极,副产冶金焦粉6087吨/年、石墨碎6398吨/年。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生阴极车间、焙烧车间、石墨化车间、机加工车间及成品库、返回料车间等;储运工程包括煅后石油焦仓、成品库、综合仓库、热煤油管道等;公用工程包括供电、供热、给排水系统等;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废气处理设施、固废治理设施等,废水处理设施依托兵团准东园区*吨/年碳素项目。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6.63%。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昌吉回族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兵团准东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及规划环评要求。项目实施后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须严格落实炭素行业环保绩效A级指标相关要求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监控计划,建立及时有效的应急响应与联动机制。综合考虑,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美丽兵团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树立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理念,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和减污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焙烧烟气、石墨化烟气分别采用“密闭负压+低氮燃烧+SNCR脱硝(精准喷氨)+炭粉吸附+电石渣-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工艺处理后排放;煅后焦卸料废气、煅后焦仓仓顶废气、煅后焦仓仓底废气、煅后焦上料废气、中碎筛分废气、磨粉废气、返回料上料废气、返回料破碎废气、返回料筛分废气、配料废气、平端废气、保温料处理废气、机加工废气分别经封闭式集气罩收集,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混捏废气经炭粉吸附送RTO装置处理后排放。各工段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炭素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排放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治理措施控制物料装卸、储存、输送过程和生产工艺等环节无组织排放。车间采取封闭措施;物料采用封闭仓库贮存,采取封闭皮带输送;焙烧炉采用具有收尘功能的天车;煅后石油焦、改质沥青、冶金焦卸料点采用自动卸车机。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不得超过26.77吨/年、24.882吨/年、25.953吨/年和6.04吨/年。

加强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合理选择供电电压和供电方式;实行各生产线、工段耗能专人管理,避免大功率设备频繁启动,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三)落实清洁运输管理要求。严格按照《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要求,加强移动源管理。厂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使用新能源车辆; (略) 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略) 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厂区出入口及厂内装卸场所均安装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采集数据,并与生态环 (略) 。规范 (略) 移动机械、进出厂及厂内运输车辆基本信息电子台账,实施信息自动记录,实时保存、更新和上传。

(四)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各循环冷却水排水、软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依托碳素项目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浓度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限值要求后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

(五)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废水收集池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制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方案,确保及时发现厂区渗漏情况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强危险品储运和使用管理,按规范设置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天然气管道采取管道架空敷设,并设置天然气浓度检测装置。依托碳素项目厂区事故水池,收集的事故废水送碳素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妥善处理。

按规定开展蓄热式焚烧炉、脱硝等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或消除对大气、土壤、地下水环境的污染。

(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矿物油、除尘系统废布袋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依托碳素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八)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3类标准。

(九)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度,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相关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按规定分别在焙烧炉烟气排放口安装烟气排放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并接入分布式控制系统(DCS),记录企业环保设施运行主要参数;在线监测数据不允许经工控机处理,须直接采集传输;焙烧炉投料口及主要产尘点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CEMS、DCS等数据至少保存一年以上,高清视频监控数据至少保存六个月以上。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均与生态环 (略) 并验收。

(十)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污染、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十一)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适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应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七、第 (略) 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第 (略) 生态环境局,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新 (略) :

你公司《关于审批〈兵团准东园区年产*吨阴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新碳素〔2024〕3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兵团准东产业园区西片区有色金属(电解铝)冶炼及配套产业区内,新建*吨/年阴极生产线,年产*吨石墨化阴极,副产冶金焦粉6087吨/年、石墨碎6398吨/年。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生阴极车间、焙烧车间、石墨化车间、机加工车间及成品库、返回料车间等;储运工程包括煅后石油焦仓、成品库、综合仓库、热煤油管道等;公用工程包括供电、供热、给排水系统等;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废气处理设施、固废治理设施等,废水处理设施依托兵团准东园区*吨/年碳素项目。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6.63%。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昌吉回族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兵团准东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及规划环评要求。项目实施后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须严格落实炭素行业环保绩效A级指标相关要求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监控计划,建立及时有效的应急响应与联动机制。综合考虑,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美丽兵团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树立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理念,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和减污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焙烧烟气、石墨化烟气分别采用“密闭负压+低氮燃烧+SNCR脱硝(精准喷氨)+炭粉吸附+电石渣-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工艺处理后排放;煅后焦卸料废气、煅后焦仓仓顶废气、煅后焦仓仓底废气、煅后焦上料废气、中碎筛分废气、磨粉废气、返回料上料废气、返回料破碎废气、返回料筛分废气、配料废气、平端废气、保温料处理废气、机加工废气分别经封闭式集气罩收集,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混捏废气经炭粉吸附送RTO装置处理后排放。各工段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炭素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排放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治理措施控制物料装卸、储存、输送过程和生产工艺等环节无组织排放。车间采取封闭措施;物料采用封闭仓库贮存,采取封闭皮带输送;焙烧炉采用具有收尘功能的天车;煅后石油焦、改质沥青、冶金焦卸料点采用自动卸车机。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不得超过26.77吨/年、24.882吨/年、25.953吨/年和6.04吨/年。

加强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合理选择供电电压和供电方式;实行各生产线、工段耗能专人管理,避免大功率设备频繁启动,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三)落实清洁运输管理要求。严格按照《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要求,加强移动源管理。厂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使用新能源车辆; (略) 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略) 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厂区出入口及厂内装卸场所均安装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采集数据,并与生态环 (略) 。规范 (略) 移动机械、进出厂及厂内运输车辆基本信息电子台账,实施信息自动记录,实时保存、更新和上传。

(四)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各循环冷却水排水、软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依托碳素项目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浓度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限值要求后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

(五)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废水收集池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制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方案,确保及时发现厂区渗漏情况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强危险品储运和使用管理,按规范设置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天然气管道采取管道架空敷设,并设置天然气浓度检测装置。依托碳素项目厂区事故水池,收集的事故废水送碳素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妥善处理。

按规定开展蓄热式焚烧炉、脱硝等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或消除对大气、土壤、地下水环境的污染。

(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矿物油、除尘系统废布袋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依托碳素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八)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3类标准。

(九)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度,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相关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按规定分别在焙烧炉烟气排放口安装烟气排放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并接入分布式控制系统(DCS),记录企业环保设施运行主要参数;在线监测数据不允许经工控机处理,须直接采集传输;焙烧炉投料口及主要产尘点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CEMS、DCS等数据至少保存一年以上,高清视频监控数据至少保存六个月以上。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均与生态环 (略) 并验收。

(十)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污染、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十一)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适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应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七、第 (略) 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第 (略) 生态环境局,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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