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贾庄村西南气象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济宁市任城区贾庄村西南气象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济宁市任城区贾庄村西南气象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査”。本地块下一步拟变更为公共设施用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对该地块开展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音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略) 任城区贾庄村西南气象站地 (略) 任城区李营街道贾庄村西南,地块地理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东经116.*°,北纬35.*°,该地 (略) 任城区李营街道农用地,根据山东大地房地产 (略) 出具的勘测定界图,该地块总面积*平方米,约合26.367亩。目前,该地块为农用地,地块内仍种植有生姜、玉米等农作物及杨树、白蜡、红枫等树木,拟将该地块用地进行土地开发利用,拟建设气象站。
二、调查方式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定特征性污染因子、采样检测等。具体工作内容和过程详见附件。
三、调查结论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从环境质量的角度分析,可满足下一步开发建设的要求。
四、信息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8月9日-8月20日(7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国投大厦2楼
邮箱:*@*q.com
济宁市任城区贾庄村西南气象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査”。本地块下一步拟变更为公共设施用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对该地块开展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音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略) 任城区贾庄村西南气象站地 (略) 任城区李营街道贾庄村西南,地块地理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东经116.*°,北纬35.*°,该地 (略) 任城区李营街道农用地,根据山东大地房地产 (略) 出具的勘测定界图,该地块总面积*平方米,约合26.367亩。目前,该地块为农用地,地块内仍种植有生姜、玉米等农作物及杨树、白蜡、红枫等树木,拟将该地块用地进行土地开发利用,拟建设气象站。
二、调查方式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定特征性污染因子、采样检测等。具体工作内容和过程详见附件。
三、调查结论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从环境质量的角度分析,可满足下一步开发建设的要求。
四、信息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8月9日-8月20日(7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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