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试生产公示
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试生产公示
江苏海 (略) 《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7月1日 (略) 行政审批局(启行审环[2022]106号)。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发现与原环评报告内容部分不符,根据《省生态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编制了《江苏海 (略) 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验收前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目前一期项目已完成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6月20日,已具备环保试生产条件,于2024年6月25日进入试生产阶段,试生产期拟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略) 将委托相关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及时对本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项目试生产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江苏海 (略) 《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7月1日 (略) 行政审批局(启行审环[2022]106号)。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发现与原环评报告内容部分不符,根据《省生态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编制了《江苏海 (略) 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验收前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目前一期项目已完成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6月20日,已具备环保试生产条件,于2024年6月25日进入试生产阶段,试生产期拟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略) 将委托相关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及时对本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项目试生产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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