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园山街道金昇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园山街道金昇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龙岗区园山街 (略) 更新单元于2022年9月获得批复(深龙府函〔2022〕43号),现因进一步落实国土 (略) “控商办”有关方案要求,且为加快 (略) 、 (略) 建设,保障大运枢纽物业开发项目交通出行等原因对更新单元进行规划修改。龙岗区园山街 (略) 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已 (略) 更新领导小组2024年第6次会议审议并获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 (略) 更新条例》《 (略) 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 (略) 拆 (略) 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 (略) 拆 (略) 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等规定,现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区位
项 (略) 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社区,大运枢纽站点500米范围内, (略) ,南临 (略) ,西临 (略) ,东临 (略) 。
二、修改原则
在不增加已批更新单元规划经营性指标的前提下, (略) 更新单元规划指标、建设用地空间控制,以及分期实施方案等非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
三、修改内容
(一)关于分期实施方案修改
原则同意项目调整为两期实施:将原规划的01-0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规划调整为01-01和01-02地块,更新单元总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保持不变。其中,一期实施01-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2平方米,二期实施01-0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5876.2平方米。
(二)关于规划指标修改
根据《 (略) 规划标准和准则》《 (略) 拆 (略) 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规定》《关于加 (略) 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等政策,重新核定地块规划容积。规划修改较原规划批复总建筑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减少*平方米,项目容积率由9.4降低为8.3。其中01-01地块住宅建筑面积由原规划批复*平方米(含租赁型人才住房*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含保障性租赁住房*平方米),减少8354平方米(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减少2931平方米),01-02地块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由原规划批复*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减少*平方米。
(三)城市设计修改
1.公共开放空间修改:原规划01-01地块落实不少于1290平方米公共开放空间。规划修改落实原批复要求,结合《 (略) 设计实施方案》 (略) 生活性街道的定位,集中在 (略) 一侧设置公共开放空间1290平方米,其中01-01地块设置公共开放空间460平方米,01-02地块设置公共开放空间830平方米,公共开放空间的边界和位置可在下阶段设计中微调,但总面积不得减少。
2.建筑退线控制修改:落实原规划建筑退线要求,为 (略) 界面的延续性,规划修改01-01和01-02地块,北侧一级、二级建筑退线均按12米控制,其他建筑退线按照《 (略) 规划标准与准则》予以控制。
3.公共架空连廊接口修改:因原已批规划01-01地块划分为01-01和01-02两个地块,其中01-0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具有公共属性且更靠近大运枢纽站,故将原公共架空连廊接口调整至01-02地块,即根据《大运 (略) 设计》,应在01-02地块北向、东向预留开设公共架空连廊的接口。
4.地下空间控制修改:因原已批规划01-01地块划分为01-01和01-02两个地块,规划修改允许01-01和01-02地块地下空间进行整体开发, (略) (略) (略) 政管线建设及管理要求。允许01-01地块预留与西侧地块地下空间联通的车行通道接口。
(四)公共配套设施修改
1.结合龙岗区卫生健康局意见,考虑片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充足,为避免重复设置,取消配建的15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将该公配指标调整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故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由原规划批复6260平方米增加至7760平方米。
2.原规划公共配套设施*平方米全部于01-01地块整体实施,规划调整01-01地块落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7760平方米,含600平方米托育服务机构、含5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通信单元机房(2处,每处5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6班幼儿园(1600平方米,占地1800平方米)和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占地600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01-02地块落实党群服务中心(6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公共厕所(12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300平方米)和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1500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1150平方米。
四、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福田 (略) 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 (略) 龙岗区龙城 (略) 2号楼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 (略) 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龙岗区园山 (略) 1号园山街道二办
4.项目现场
地址: (略) 龙岗区园山 (略) 41号
(二)网上展示
1.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
网址:http://**
2.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 (略) 站
网址:http://**
(三)平面媒体展示
深圳商报
五、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4年8月9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止。
六、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1.邮寄。邮寄地址: (略) 龙岗区龙城 (略) 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6室,单工;联系电话:0755-*;并在信封上注明“龙岗区园山街 (略) 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2.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ttp://**.cn,邮件标题请按“龙岗区园山街 (略) 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龙城 (略) 2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单山山 电话:0755-*
八、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 (略) 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附图:1.总平面布局示意图(修改后)
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
3.建设用地空间控制图
4.分期实施规划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
附件:
龙岗区园山街 (略) 更新单元于2022年9月获得批复(深龙府函〔2022〕43号),现因进一步落实国土 (略) “控商办”有关方案要求,且为加快 (略) 、 (略) 建设,保障大运枢纽物业开发项目交通出行等原因对更新单元进行规划修改。龙岗区园山街 (略) 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已 (略) 更新领导小组2024年第6次会议审议并获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 (略) 更新条例》《 (略) 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 (略) 拆 (略) 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 (略) 拆 (略) 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等规定,现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区位
项 (略) 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社区,大运枢纽站点500米范围内, (略) ,南临 (略) ,西临 (略) ,东临 (略) 。
二、修改原则
在不增加已批更新单元规划经营性指标的前提下, (略) 更新单元规划指标、建设用地空间控制,以及分期实施方案等非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
三、修改内容
(一)关于分期实施方案修改
原则同意项目调整为两期实施:将原规划的01-0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规划调整为01-01和01-02地块,更新单元总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保持不变。其中,一期实施01-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2平方米,二期实施01-0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5876.2平方米。
(二)关于规划指标修改
根据《 (略) 规划标准和准则》《 (略) 拆 (略) 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规定》《关于加 (略) 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等政策,重新核定地块规划容积。规划修改较原规划批复总建筑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减少*平方米,项目容积率由9.4降低为8.3。其中01-01地块住宅建筑面积由原规划批复*平方米(含租赁型人才住房*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含保障性租赁住房*平方米),减少8354平方米(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减少2931平方米),01-02地块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由原规划批复*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减少*平方米。
(三)城市设计修改
1.公共开放空间修改:原规划01-01地块落实不少于1290平方米公共开放空间。规划修改落实原批复要求,结合《 (略) 设计实施方案》 (略) 生活性街道的定位,集中在 (略) 一侧设置公共开放空间1290平方米,其中01-01地块设置公共开放空间460平方米,01-02地块设置公共开放空间830平方米,公共开放空间的边界和位置可在下阶段设计中微调,但总面积不得减少。
2.建筑退线控制修改:落实原规划建筑退线要求,为 (略) 界面的延续性,规划修改01-01和01-02地块,北侧一级、二级建筑退线均按12米控制,其他建筑退线按照《 (略) 规划标准与准则》予以控制。
3.公共架空连廊接口修改:因原已批规划01-01地块划分为01-01和01-02两个地块,其中01-0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具有公共属性且更靠近大运枢纽站,故将原公共架空连廊接口调整至01-02地块,即根据《大运 (略) 设计》,应在01-02地块北向、东向预留开设公共架空连廊的接口。
4.地下空间控制修改:因原已批规划01-01地块划分为01-01和01-02两个地块,规划修改允许01-01和01-02地块地下空间进行整体开发, (略) (略) (略) 政管线建设及管理要求。允许01-01地块预留与西侧地块地下空间联通的车行通道接口。
(四)公共配套设施修改
1.结合龙岗区卫生健康局意见,考虑片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充足,为避免重复设置,取消配建的15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将该公配指标调整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故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由原规划批复6260平方米增加至7760平方米。
2.原规划公共配套设施*平方米全部于01-01地块整体实施,规划调整01-01地块落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7760平方米,含600平方米托育服务机构、含5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通信单元机房(2处,每处5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6班幼儿园(1600平方米,占地1800平方米)和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占地600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01-02地块落实党群服务中心(6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公共厕所(12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300平方米)和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1500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1150平方米。
四、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福田 (略) 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 (略) 龙岗区龙城 (略) 2号楼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 (略) 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龙岗区园山 (略) 1号园山街道二办
4.项目现场
地址: (略) 龙岗区园山 (略) 41号
(二)网上展示
1.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
网址:http://**
2.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 (略) 站
网址:http://**
(三)平面媒体展示
深圳商报
五、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4年8月9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止。
六、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1.邮寄。邮寄地址: (略) 龙岗区龙城 (略) 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6室,单工;联系电话:0755-*;并在信封上注明“龙岗区园山街 (略) 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2.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ttp://**.cn,邮件标题请按“龙岗区园山街 (略) 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龙城 (略) 2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单山山 电话:0755-*
八、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 (略) 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附图:1.总平面布局示意图(修改后)
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
3.建设用地空间控制图
4.分期实施规划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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