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V标准分区/0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重庆市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V标准分区/0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V标准分区V02-2-1/05地 (略) 九龙坡 (略) 旁,总占地面积*.87m2(约18亩)。调查地块中心经度106.*,纬度29.*,地块 (略) ,东邻杨渡一村,北邻九龙坡毛线沟加油站, (略) 。
调查地块拟调规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要求,本次调查地块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估。
1984年之前,调查地块为荒地;1984年, (略) 入驻地块内,在地块西侧修建了办公区和临时停车场;1986年, (略) 设备分公司成立,在调查地块东南部修建办公区、维修区、塔吊(钢管)暂存区等;2000年,调查地块内东部修 (略) 配电房, (略) 办公区,员工家属区的用电;2015年,亿龙废旧物质回收站入驻地块北侧,从事废旧家电的回收;2024年, (略) 设备分公司、亿龙废旧物质回收站均关闭搬迁;目前地块西 (略) 办公区,东南部为杨渡一村居民区居住区。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等技术规范要求,在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基础上,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12个土壤监测点、2个底泥监测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共采集送检了58份土壤样品,7份土壤平行样,2个底泥样品,1个底泥平行样,3份地下水样品,1份地下水平行样。土壤和底泥监测因子包括*表1中的45项、表2中的石油烃(C10-C40),以及水溶性氟化物、锌、总铬、锰、pH;地下水监测因子包括pH、六价铬、铜、铅、汞、镍、镉、砷、、锰、锌、总铬、氯化物、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
检测结果表明,所有送检土壤和底泥样品中重金属、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含量均低于*中的第一类用地土壤风险筛选值、HJ 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土壤和底泥样品因子均未检出。地下水样品的所有检测因子均未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或《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标准,以及石油烃(C10-C40)的浓度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见附件5)的水质标准限制。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以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项目组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性质要求。
(略) 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V标准分区V02-2-1/05地 (略) 九龙坡 (略) 旁,总占地面积*.87m2(约18亩)。调查地块中心经度106.*,纬度29.*,地块 (略) ,东邻杨渡一村,北邻九龙坡毛线沟加油站, (略) 。
调查地块拟调规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要求,本次调查地块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估。
1984年之前,调查地块为荒地;1984年, (略) 入驻地块内,在地块西侧修建了办公区和临时停车场;1986年, (略) 设备分公司成立,在调查地块东南部修建办公区、维修区、塔吊(钢管)暂存区等;2000年,调查地块内东部修 (略) 配电房, (略) 办公区,员工家属区的用电;2015年,亿龙废旧物质回收站入驻地块北侧,从事废旧家电的回收;2024年, (略) 设备分公司、亿龙废旧物质回收站均关闭搬迁;目前地块西 (略) 办公区,东南部为杨渡一村居民区居住区。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等技术规范要求,在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基础上,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12个土壤监测点、2个底泥监测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共采集送检了58份土壤样品,7份土壤平行样,2个底泥样品,1个底泥平行样,3份地下水样品,1份地下水平行样。土壤和底泥监测因子包括*表1中的45项、表2中的石油烃(C10-C40),以及水溶性氟化物、锌、总铬、锰、pH;地下水监测因子包括pH、六价铬、铜、铅、汞、镍、镉、砷、、锰、锌、总铬、氯化物、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
检测结果表明,所有送检土壤和底泥样品中重金属、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含量均低于*中的第一类用地土壤风险筛选值、HJ 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土壤和底泥样品因子均未检出。地下水样品的所有检测因子均未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或《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标准,以及石油烃(C10-C40)的浓度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见附件5)的水质标准限制。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以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项目组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性质要求。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