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关于公示高新区鹙窝砖瓦窑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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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关于公示高新区鹙窝砖瓦窑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略) 民:

经研究,现将高新区鹙窝砖瓦窑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向社会公示,内容如下:

拟调整用地位于承德高新区吉祥之帆大 (略) 南侧,分为两个范围:范围一(J02-02等地块)拟将现行控规中的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及其他配套设施用地(597.60亩)调整为工业用地(563.85亩) (略) 用地(33.75亩);范围二(J02-13地块)拟将现行控规中的公园绿地(5.55亩)调整为商业用地。具体内容见公示图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该论证报告向社会公示。欢迎用地周边各单位、住户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该论证报告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公示期内,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携带身份证、不动产证等资料到高新区分局查询相关情况,采用书面形式提交意见书或者听证申请书(如需要求听证、座谈等)。

1、公示地点:市自然资源 (略) 站、市规划展览馆、承德高新区规划公示栏,此通知同时在用地周边适当位置张贴。

2、公示时间: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9日共十一日。

3、公示内容:论证报告(主要内容)。

4、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或建议可送至高新区资规分局,联系电话:*,地址:承德科技大厦1508室。

2024年8月9日


各有关单位、 (略) 民:

经研究,现将高新区鹙窝砖瓦窑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向社会公示,内容如下:

拟调整用地位于承德高新区吉祥之帆大 (略) 南侧,分为两个范围:范围一(J02-02等地块)拟将现行控规中的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及其他配套设施用地(597.60亩)调整为工业用地(563.85亩) (略) 用地(33.75亩);范围二(J02-13地块)拟将现行控规中的公园绿地(5.55亩)调整为商业用地。具体内容见公示图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该论证报告向社会公示。欢迎用地周边各单位、住户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该论证报告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公示期内,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携带身份证、不动产证等资料到高新区分局查询相关情况,采用书面形式提交意见书或者听证申请书(如需要求听证、座谈等)。

1、公示地点:市自然资源 (略) 站、市规划展览馆、承德高新区规划公示栏,此通知同时在用地周边适当位置张贴。

2、公示时间: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9日共十一日。

3、公示内容:论证报告(主要内容)。

4、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或建议可送至高新区资规分局,联系电话:*,地址:承德科技大厦1508室。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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