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8寻乌县河岭至罗坑夹段公路改建工程公众参与调查的第一次公示
G358寻乌县河岭至罗坑夹段公路改建工程公众参与调查的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同时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现将G358寻乌县河岭至罗 (略) 改建工程的情况向社会公告,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①工程名称:G358寻乌县河岭至罗 (略) 改建工程
②建设单位:寻乌县交通运输局
③建设地点:起点河岭村与G20 (略) 连接,与G236(城南大道段)共线,线位向西北方向布设;跨寻乌河后向西延伸,在小布村南侧与G236平交后向西北方向偏转,经寻乌火车站,与深寻大道平面交叉后,经田背村北侧、下罗坑,在长布村西侧罗坑夹与现状G358衔接。
④项目性质:改建
⑤建设标准:按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 (略) 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0m。
⑥建设规模:起点河岭村与G20 (略) 连接,与G236(城南大道段)共线,线位向西北方向布设;跨寻乌河后向西延伸,在小布村南侧与G236平交后向西北方向偏转,经寻乌火车站,与深寻大道平面交叉后,经田背村北侧、下罗坑,在长布村西侧罗坑夹与现状G358衔接。全线设大桥1102m/6座、中桥164m/2座,涵洞19道,平面交叉口(含起终点)16处。
⑦工程投资:投资估算金额为*.*元。
⑧建设时间:2024年8月-2026年7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委托的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标准和有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环境现状监测、预测分析等方法评估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做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示、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将做出对相关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同时根据各方意见不断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并申请行政审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以及其他有关意见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地址,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寻乌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 (略) 寻乌县行政中心201室
联系电话:钟玲,*
六、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赣州 (略)
地址: (略) 章 (略) 18号云星·公园大观11号楼2-13#商铺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同时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现将G358寻乌县河岭至罗 (略) 改建工程的情况向社会公告,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①工程名称:G358寻乌县河岭至罗 (略) 改建工程
②建设单位:寻乌县交通运输局
③建设地点:起点河岭村与G20 (略) 连接,与G236(城南大道段)共线,线位向西北方向布设;跨寻乌河后向西延伸,在小布村南侧与G236平交后向西北方向偏转,经寻乌火车站,与深寻大道平面交叉后,经田背村北侧、下罗坑,在长布村西侧罗坑夹与现状G358衔接。
④项目性质:改建
⑤建设标准:按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 (略) 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0m。
⑥建设规模:起点河岭村与G20 (略) 连接,与G236(城南大道段)共线,线位向西北方向布设;跨寻乌河后向西延伸,在小布村南侧与G236平交后向西北方向偏转,经寻乌火车站,与深寻大道平面交叉后,经田背村北侧、下罗坑,在长布村西侧罗坑夹与现状G358衔接。全线设大桥1102m/6座、中桥164m/2座,涵洞19道,平面交叉口(含起终点)16处。
⑦工程投资:投资估算金额为*.*元。
⑧建设时间:2024年8月-2026年7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委托的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标准和有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环境现状监测、预测分析等方法评估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做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示、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将做出对相关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同时根据各方意见不断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并申请行政审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以及其他有关意见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地址,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寻乌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 (略) 寻乌县行政中心201室
联系电话:钟玲,*
六、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赣州 (略)
地址: (略) 章 (略) 18号云星·公园大观11号楼2-13#商铺
联系人: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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