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集镇双墩村京山农场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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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集镇双墩村京山农场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规定,对杨集镇双墩村京山农场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地块展开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杨集镇双墩村京山农场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委托单位: (略) 杨集镇双墩村村名委员会

调查单位:湖北君昇 (略)

基本情况:杨集镇双墩村京山农场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地块位于 (略) (略) 杨集镇双墩村,地块面积为3694.61m2,中心地理经纬度为东经112.*°、北纬31.*°,地块性质为耕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耕地(01),地块规划为商业服务业用地(09),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

现进行用途变更,由耕地变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根据《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1月29日修正)第四十七条,“作为居住、公共管理与服务、商业服务用地使用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因此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的调查结论

杨集镇双墩村京山农场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地块位于 (略) (略) 杨集镇双墩村,地块面积为3694.61m2,中心地理经纬度为东经112.*°、北纬31.*°。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情况,杨集镇双墩村京山农场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地块地位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不涉及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不涉及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不存在管线、沟渠泄漏情况;地块内部、地块周边1km范围历史和现今不存在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因素。

通过对地块地块相关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调查,地块范围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潜在污染源,作为规划的二类居住用地基本可行,不需要开展下一步调查,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建议

(1) 地块未来建设前与开发过程中,管理方应对地块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固废、受污染土等外来污染物进入地块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如若土壤、地下水有明显异味和颜色异常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生态环境部门。

(2) 在地块未来开发建设过程中若发现土壤异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停止施工、疏散人员、隔离异常区、设置警示标志,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同时请专业环境检测人员进行应急检测,并根据最终检测结果制定后续工作程序。

(3) 未来该地块由于地块用地类型或评价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应对现有调查结论进行评估。

四、意见反馈

委托单位: (略) 杨集镇双墩村村名委员会

调查单位:湖北君昇 (略)

联系人:王亚峰

联系方式:*

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来函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报告编制单位提交意见,报告编制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湖北, (略) , (略) ,荆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规定,对杨集镇双墩村京山农场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地块展开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杨集镇双墩村京山农场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委托单位: (略) 杨集镇双墩村村名委员会

调查单位:湖北君昇 (略)

基本情况:杨集镇双墩村京山农场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地块位于 (略) (略) 杨集镇双墩村,地块面积为3694.61m2,中心地理经纬度为东经112.*°、北纬31.*°,地块性质为耕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耕地(01),地块规划为商业服务业用地(09),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

现进行用途变更,由耕地变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根据《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1月29日修正)第四十七条,“作为居住、公共管理与服务、商业服务用地使用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因此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的调查结论

杨集镇双墩村京山农场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地块位于 (略) (略) 杨集镇双墩村,地块面积为3694.61m2,中心地理经纬度为东经112.*°、北纬31.*°。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情况,杨集镇双墩村京山农场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地块地位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不涉及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不涉及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不存在管线、沟渠泄漏情况;地块内部、地块周边1km范围历史和现今不存在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因素。

通过对地块地块相关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调查,地块范围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潜在污染源,作为规划的二类居住用地基本可行,不需要开展下一步调查,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建议

(1) 地块未来建设前与开发过程中,管理方应对地块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固废、受污染土等外来污染物进入地块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如若土壤、地下水有明显异味和颜色异常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生态环境部门。

(2) 在地块未来开发建设过程中若发现土壤异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停止施工、疏散人员、隔离异常区、设置警示标志,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同时请专业环境检测人员进行应急检测,并根据最终检测结果制定后续工作程序。

(3) 未来该地块由于地块用地类型或评价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应对现有调查结论进行评估。

四、意见反馈

委托单位: (略) 杨集镇双墩村村名委员会

调查单位:湖北君昇 (略)

联系人:王亚峰

联系方式:*

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来函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报告编制单位提交意见,报告编制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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