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12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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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12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

传真电话:0951-*

通讯地址:宁 (略) 7号企业总部大楼9层A0912房间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水洞沟宁东镇清水营(段)导洪堤工程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略) 宁东镇人民政府

宁夏 (略)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水洞沟清水营上游1公里处,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1190.*元,其中环保投资114.*元。项目主要建设导洪溢流堰、泄洪沟道、边坡防护工程,并对行洪沟道进行清淤。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生态:施工期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扰动施工范围以外的植被。规范临时占地使用,严禁随意扩大占压面积,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清理、恢复。

(2)大气:强化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控措施,现场及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易起尘物料临时存放采取遮盖措施,运料车辆采取全封闭措施,防止沿途抛洒、造成二次污染。重污染天气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预案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3)废水: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综合回用,禁止外排环境。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方法,将噪声影响减到最低限度,确保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一般固废的收集、贮存、处置等工作。

2

宁东镇上沟湾水库新建溢洪道工程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略) 宁东镇人民政府

宁夏 (略)

本项目位于宁东镇马跑泉村上沟湾水库西侧,总用地面积3240平方米,总投资324.*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主要建设溢洪道工程,包括进口段、控制段、渐变段、明渠段、过路箱涵和消力池,溢洪道总长325m,最大泄洪能力12m3/s。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生态:施工期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扰动施工范围以外的植被。规范临时占地使用,严禁随意扩大占压面积,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清理、恢复。

(2)大气:强化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控措施,现场及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易起尘物料临时存放采取遮盖措施,运料车辆采取全封闭措施,防止沿途抛洒、造成二次污染。重污染天气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预案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3)废水: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综合回用,禁止外排环境。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方法,将噪声影响减到最低限度,确保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一般固废的收集、贮存、处置等工作。

3

宁夏 (略) 150t/a蛋氨酸绿色工艺开发项目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宁夏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中试基地,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1.*元。项目租用中试车间建设150t/a蛋氨酸中试装置1套,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其他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主要依托中试基地现有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DB31/933-2015、DB31/1025-2016等相关要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

(2)废水: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依托中试基地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要求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收集、贮存、处置等工作。

(6)环境风险:规范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

4

年产100吨二氧化碳基聚碳酸酯材料开发项目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略)

宁夏 (略)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中试基地,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总投资1263.*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租用中试车间建设100t/a二氧化碳基聚碳酸酯材料中试装置1套,配套建设储罐、废气处理设施,其他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主要依托中试基地现有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等相关要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

(2)废水: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依托中试基地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要求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收集、贮存、处置等工作。

(6)环境风险:规范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

传真电话:0951-*

通讯地址:宁 (略) 7号企业总部大楼9层A0912房间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水洞沟宁东镇清水营(段)导洪堤工程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略) 宁东镇人民政府

宁夏 (略)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水洞沟清水营上游1公里处,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1190.*元,其中环保投资114.*元。项目主要建设导洪溢流堰、泄洪沟道、边坡防护工程,并对行洪沟道进行清淤。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生态:施工期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扰动施工范围以外的植被。规范临时占地使用,严禁随意扩大占压面积,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清理、恢复。

(2)大气:强化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控措施,现场及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易起尘物料临时存放采取遮盖措施,运料车辆采取全封闭措施,防止沿途抛洒、造成二次污染。重污染天气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预案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3)废水: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综合回用,禁止外排环境。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方法,将噪声影响减到最低限度,确保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一般固废的收集、贮存、处置等工作。

2

宁东镇上沟湾水库新建溢洪道工程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略) 宁东镇人民政府

宁夏 (略)

本项目位于宁东镇马跑泉村上沟湾水库西侧,总用地面积3240平方米,总投资324.*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主要建设溢洪道工程,包括进口段、控制段、渐变段、明渠段、过路箱涵和消力池,溢洪道总长325m,最大泄洪能力12m3/s。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生态:施工期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扰动施工范围以外的植被。规范临时占地使用,严禁随意扩大占压面积,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清理、恢复。

(2)大气:强化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控措施,现场及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易起尘物料临时存放采取遮盖措施,运料车辆采取全封闭措施,防止沿途抛洒、造成二次污染。重污染天气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预案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3)废水: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综合回用,禁止外排环境。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方法,将噪声影响减到最低限度,确保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一般固废的收集、贮存、处置等工作。

3

宁夏 (略) 150t/a蛋氨酸绿色工艺开发项目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宁夏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中试基地,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1.*元。项目租用中试车间建设150t/a蛋氨酸中试装置1套,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其他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主要依托中试基地现有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DB31/933-2015、DB31/1025-2016等相关要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

(2)废水: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依托中试基地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要求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收集、贮存、处置等工作。

(6)环境风险:规范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

4

年产100吨二氧化碳基聚碳酸酯材料开发项目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略)

宁夏 (略)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中试基地,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总投资1263.*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租用中试车间建设100t/a二氧化碳基聚碳酸酯材料中试装置1套,配套建设储罐、废气处理设施,其他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主要依托中试基地现有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等相关要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

(2)废水: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依托中试基地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要求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收集、贮存、处置等工作。

(6)环境风险:规范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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