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牛羊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利川市牛羊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24年8月12日, (略) (略) 根据《 (略) 牛羊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略) 牛羊定点屠宰厂建设项 (略) 柏杨坝镇雷家坪村2组,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666.7m2,总建筑面积约5000m2,项目建成后年屠宰牛7000头,羊*头。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实际环保投资*元。 (略) (略) 于2022年6月委托专业单位编制其“ (略) 牛羊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3年5月22日,恩施州生态 (略) 分局以利环审[2022]30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本次验收 (略) 牛羊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略) 牛羊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等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针对本次验收范围的各环保设施设备基本安装到位。
1、废水
严格执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至附近雨水沟渠。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车定期清运肥田。
待宰区周边设置有截排水沟收集待宰区冲洗废水至沉淀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屠宰车间 (略) 收集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60t/d,处理工艺:格栅+沉淀+隔油池+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消毒)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设置了事故应急池。
2、废气
设置封闭式的污水处理站及屠宰车间,对厂区合理布局,待宰区、屠宰车间及污水处理站均远离敏感点,屠宰加工车间周边设置实体围墙隔档;定期在屠宰车间周边喷洒除臭剂。
污水处理站及屠宰车间 (略) 收集至喷淋+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建筑物。
3、噪声
项目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及待宰区均远离敏感点;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弹性连接;屠宰区及厂区周边均设置有实体围墙。
4、固体废物
粪便、胃内容物定点收集,日产日清,并设置转运台账,外售至湖北守源环能 (略) 作有机肥原料。
病害牲畜暂存于无害化收集处,定期交夷陵区鸦鹊岭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清运处置。
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外售至湖北守源环能 (略) 作有机肥原料。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吸附恶臭的废活性炭不为危险固废,定期委托专业单位更换处理。
5、其他
项目于2023年6月19日取得了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00Q001W,有效期至2028年6月18日,设置了粪便等转运台账,设置了事故应急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监测结论
(1)无组织废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下风向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2)有组织废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排放废气中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排放浓度、速率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3)噪声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侧、东北侧、北侧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排放标准。
(4)废水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水pH值、水温均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表1、表2旱地作物标准限值。
2、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设置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环境保护规章制度齐全可行,制度上墙,环境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环境空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北侧最近居民点硫化氢、氨气浓度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2-2018)附录D 中表 D. 1的限值要求。
(2)声环境
厂界西北侧最近居民点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六、验收结论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做好厂区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措施,确保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及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
2、进一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进一步规范事故应急池的建设。
4、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对排放污染物进行检测。
八、验收人员信息
建设单位: (略) (略)
公司地址: (略) 柏杨坝镇雷家坪村2组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验收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略) (略)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8月12日, (略) (略) 根据《 (略) 牛羊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略) 牛羊定点屠宰厂建设项 (略) 柏杨坝镇雷家坪村2组,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666.7m2,总建筑面积约5000m2,项目建成后年屠宰牛7000头,羊*头。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实际环保投资*元。 (略) (略) 于2022年6月委托专业单位编制其“ (略) 牛羊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3年5月22日,恩施州生态 (略) 分局以利环审[2022]30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本次验收 (略) 牛羊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略) 牛羊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等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针对本次验收范围的各环保设施设备基本安装到位。
1、废水
严格执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至附近雨水沟渠。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车定期清运肥田。
待宰区周边设置有截排水沟收集待宰区冲洗废水至沉淀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屠宰车间 (略) 收集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60t/d,处理工艺:格栅+沉淀+隔油池+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消毒)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设置了事故应急池。
2、废气
设置封闭式的污水处理站及屠宰车间,对厂区合理布局,待宰区、屠宰车间及污水处理站均远离敏感点,屠宰加工车间周边设置实体围墙隔档;定期在屠宰车间周边喷洒除臭剂。
污水处理站及屠宰车间 (略) 收集至喷淋+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建筑物。
3、噪声
项目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及待宰区均远离敏感点;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弹性连接;屠宰区及厂区周边均设置有实体围墙。
4、固体废物
粪便、胃内容物定点收集,日产日清,并设置转运台账,外售至湖北守源环能 (略) 作有机肥原料。
病害牲畜暂存于无害化收集处,定期交夷陵区鸦鹊岭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清运处置。
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外售至湖北守源环能 (略) 作有机肥原料。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吸附恶臭的废活性炭不为危险固废,定期委托专业单位更换处理。
5、其他
项目于2023年6月19日取得了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00Q001W,有效期至2028年6月18日,设置了粪便等转运台账,设置了事故应急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监测结论
(1)无组织废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下风向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2)有组织废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排放废气中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排放浓度、速率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3)噪声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侧、东北侧、北侧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排放标准。
(4)废水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水pH值、水温均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表1、表2旱地作物标准限值。
2、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设置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环境保护规章制度齐全可行,制度上墙,环境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环境空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北侧最近居民点硫化氢、氨气浓度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2-2018)附录D 中表 D. 1的限值要求。
(2)声环境
厂界西北侧最近居民点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六、验收结论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做好厂区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措施,确保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及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
2、进一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进一步规范事故应急池的建设。
4、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对排放污染物进行检测。
八、验收人员信息
建设单位: (略) (略)
公司地址: (略) 柏杨坝镇雷家坪村2组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验收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略) (略)
2024年8月12日
湖北
湖北
湖北
湖北
湖北
湖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