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屏山县中都镇新建二水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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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屏山县中都镇新建二水厂项目

(略) 屏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8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 (略) 屏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

通讯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东段屏山中学商业办公楼3楼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屏山县中都镇新建二水厂项目

(略) 屏山县中都镇大田坝村3组、双河村1组

屏山县宜江 (略)

(略)

总投资3466.*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78%。该项目新建龙桥河郑坝子至新建水厂段原水管道,管长总计约8.84km;新建处理规模为5000m3/d的净水厂;新建水厂至场镇配水主管,长度约6.68km,穿越障碍物或地质条件复杂处,采用钢管。本项目设计供水规模5000m3/d,服务范围为中都镇中都河流域两岸平坝区人口聚居区及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近期供水3500m3/d,远期供水规模5000m3/d(取水水源为拟建的中山坪水库)。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房的既有设施收集处理

施工废水:施工期间,尽量减少物料流失、散落和溢流出现,减少废水产生量;施工物料堆场远离地表水体并设置在径流不易冲刷处;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施工现场应建造集水池、沉砂池、排水沟等水处理构筑物,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

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减少油耗和燃油废气污染;做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工作,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油耗,同时降低污染;使用节能低耗的运输车辆,减少汽车尾气的产生量;合理安排材料运输时段,减少交通拥挤和堵塞几率,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对高噪声源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隔声处理,严格控制各种强噪声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打桩。

(四)固体废物

施工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交废物回收站处理;对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垃圾,采取集中堆放,定时清运的措施,送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以免影响施工和环境卫生。表土临时堆放场地由隔墙阻挡,并且用布遮盖,避免产生扬尘和防止水土流失。开挖的土石方,应加强管理,及时回填。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生活污水: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

生产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含泥废水与反冲洗废水混合后,经排泥收集池和回收水池沉淀后,上清液返回到配水井管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油烟废气经高效等离子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通过对设备的合理布局,优化,最大限度利用封闭围护结构的隔声效果,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脱水泥饼运至干化场干化处理后作为建筑材料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机油置于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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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屏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8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 (略) 屏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

通讯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东段屏山中学商业办公楼3楼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屏山县中都镇新建二水厂项目

(略) 屏山县中都镇大田坝村3组、双河村1组

屏山县宜江 (略)

(略)

总投资3466.*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78%。该项目新建龙桥河郑坝子至新建水厂段原水管道,管长总计约8.84km;新建处理规模为5000m3/d的净水厂;新建水厂至场镇配水主管,长度约6.68km,穿越障碍物或地质条件复杂处,采用钢管。本项目设计供水规模5000m3/d,服务范围为中都镇中都河流域两岸平坝区人口聚居区及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近期供水3500m3/d,远期供水规模5000m3/d(取水水源为拟建的中山坪水库)。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房的既有设施收集处理

施工废水:施工期间,尽量减少物料流失、散落和溢流出现,减少废水产生量;施工物料堆场远离地表水体并设置在径流不易冲刷处;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施工现场应建造集水池、沉砂池、排水沟等水处理构筑物,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

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减少油耗和燃油废气污染;做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工作,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油耗,同时降低污染;使用节能低耗的运输车辆,减少汽车尾气的产生量;合理安排材料运输时段,减少交通拥挤和堵塞几率,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对高噪声源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隔声处理,严格控制各种强噪声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打桩。

(四)固体废物

施工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交废物回收站处理;对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垃圾,采取集中堆放,定时清运的措施,送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以免影响施工和环境卫生。表土临时堆放场地由隔墙阻挡,并且用布遮盖,避免产生扬尘和防止水土流失。开挖的土石方,应加强管理,及时回填。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生活污水: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

生产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含泥废水与反冲洗废水混合后,经排泥收集池和回收水池沉淀后,上清液返回到配水井管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油烟废气经高效等离子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通过对设备的合理布局,优化,最大限度利用封闭围护结构的隔声效果,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脱水泥饼运至干化场干化处理后作为建筑材料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机油置于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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