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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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精神。经实地评估,夹江县景初大药房(个人独资)、四川高济海棠 (略) 夹江新地国际城店符合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医药机构的条件,拟确定为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单位。

序号

药店名称

地址

1

夹江县景初大药房(个人独资)

(略) 夹江县青衣街道千佛大道一段12号、14号

2

四川高济海棠 (略) 夹江新地国际城店

(略) 夹江县漹城街道兴隆街98号19幢1层4号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以真实姓名向夹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电话:0833-*)反映。

特此公示。

夹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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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精神。经实地评估,夹江县景初大药房(个人独资)、四川高济海棠 (略) 夹江新地国际城店符合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医药机构的条件,拟确定为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单位。

序号

药店名称

地址

1

夹江县景初大药房(个人独资)

(略) 夹江县青衣街道千佛大道一段12号、14号

2

四川高济海棠 (略) 夹江新地国际城店

(略) 夹江县漹城街道兴隆街98号19幢1层4号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以真实姓名向夹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电话:0833-*)反映。

特此公示。

夹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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