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2024年8月9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2024年8月9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 (略) 利津经济开 (略) 418号(创智绿谷7号厂房内) | (略) | 项目购置非金属焊接设备4套,机器人10套,龙门机床1套,3D打印机1套,空压机、塑料焊条机、滚塑机等,建成后年产新材料海工装备1000套及船舶1000条。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山东惠 (略)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 运营期,型材加工产生的颗粒物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塑料焊条制备产生的VOCs废气进入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合并经一根高15m、内径0.3m排气筒DA001排放,型材加工废气与塑料焊条制备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废气混合前分别检测废气达标情况,同时检测混合后废气排放达标情况;热熔焊接废气经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内含活性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型材烘干废气污染物生产量较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域排放浓度限值(10.0mg/m3),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要求(60mg/m3、3.0kg/h)。通过加强车间全密闭等措施,严格控制颗粒物、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确保厂界VOCs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3535-2019)要求 (略) 。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的规定,VOCs废气控制风速应按GB/T*、AQ/T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测量点应选取在离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 (二)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排至利津县 (略) 进行处理。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利津县 (略) 进行处理。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利津县 (略) 进水水质标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降噪、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及时回收利用废弃建材,不可利用的施工废料统一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站,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废包装材料、废布袋、下脚料、焊渣、除尘器收尘属于一般固废,下脚料、焊渣、除尘器收尘回用,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黄油、废黄油包装物、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43号)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项目建成后VOCs、颗粒物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127t/a、0.0054t/a以内。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
2 | *吨/年塑料片料、颗粒生产加工项目 | (略) 利津县陈庄镇利津循环经济产业园, (略) 以东、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略) (原利 (略) )厂房 | 东营 (略) | 项目占地面积8000m2,购置分选机15套、全自动塑料加工生产线4条、蒸汽发生器2台、废气处理设备2套、废水处理设备1套等生产及辅助设备。以废旧PE、PET、PP、EPS为原材料,经过分拣、吹送、脱标、色选、清洗、破碎、加热熔融、挤出造粒、包装等生产工序,实现年产塑料片料*吨及塑料颗粒8000吨的能力。项目再生塑料所用的废旧塑料原料均来源于周边地区,不含卤素,不涉及以下几种废塑料:进口废塑料再生利用;危险废物废旧塑料(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盛装农药、废染料、强酸、强碱的废塑料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山东 (略)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焊接机处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运营期,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内径0.5m排气筒P1排放;加热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经集气罩(安装软帘)收集后进入配套的“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内径0.4m排气筒P2排放。确保颗粒物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VOCs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Ⅱ时段排放标准,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标准要求。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全密闭、加强设备管理及维护等措施,严格控制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硫化氢、氨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限值,厂界VOCs、臭气浓度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标准,确保厂界硫化氢、氨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厂界浓度限值。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 37/T 3535-2019)要求 (略) 。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的规定,VOCs废气控制风速应按GB/T*、AQ/T 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测量点应选取在离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 (二)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园 (略) , (略) 绿洲 (略) 处理后排放;施工废水经现场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清洗、洒水抑尘等,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清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反冲洗及再生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气浮”)处理,处理后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经园 (略) (略) 绿洲 (略) 处理后排放,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 (略) 绿洲 (略) 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优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施工废料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污泥、废标签纸、除尘器收尘、除尘器废布袋、 (略) 、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标签纸外售处理;除尘器收尘全部回用于生产;除尘器废布袋、 (略) 、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43号)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项目建成后VOCs、有组织颗粒物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445t/a、0.068t/a以内。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
3 | 利津安泰环渤海数字粮油贸易产业园配套建设项目 | (略) 利津县陈庄镇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区块二:利津循环经济产业园 (略) 厂区内 | (略) | 主要建设仓容*吨散粮平房仓和立筒仓,其中散粮平房仓12栋(含现有3栋)、立筒仓10座,配套建设2座粮食烘干塔、1座智能化综合楼、2个机修器材库及相关生产设备。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山东 (略)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焊接机处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运营期,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热风炉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配套低氮燃烧器;烘干塔塔体设防尘罩,四周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烘干废气通过烘干塔塔体无组织排放;玉米脱粒区设有密闭罩棚,玉米脱粒机密闭操作,废气通过脱粒机自带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粮食卸粮坑保持密闭,设引风机对卸粮坑内废气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粮食筛分清理过程密闭,配套引风机和沙克龙除尘器,在各出料口有布袋进行收料;粮食输送过程全密闭状态;粮食装车过程采用软管装料,避免高空洒落;散粮平房仓保持密闭;粮食筒仓排气口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通过加强密闭管理等措施,严格控制SO2、NOX、颗粒物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SO2、NOX、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绿洲 (略) 进行处理。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与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绿洲 (略) 进行处理。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 (略) 绿洲 (略) 进水水质标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防火墙等的阻隔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材料经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焊接作业中产生废焊条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往专门的废弃物处理场所进行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玉米棒芯、筛分过程瘪粒及粮食壳类杂志、烘干塔沉降瘪粒及粮壳类杂质、化验检测过程粮食碎粒属于一般固废,随产随清,外售至饲料厂综合利用,不能及时外售的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暂存间;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处理;筛分产生的沙土、除尘器除灰、烘干塔沉降土等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用于绿化用土或送附近农田用作种植土;筛分过程的含铁杂质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桶、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由农药经营者回收后合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43号)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项目建成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为无组织排放,无需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
4 | 高端宠物食品一体化产业项目 | (略) 利津县明集乡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区块三利津中小企业创业园创业大 (略) 交汇处西南角 | 山东 (略) | 主要建设2座生产车间和1座仓库,购置高端宠物食品成套生产线、高端宠物食品原料生产线、宠物烘干食品生产线以及近红外检测设备、电动剪刀升降车、动态检重称、喷码机等设备15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高端宠物食品*吨,宠物烘干食品*吨,高端宠物食品原料*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山东 (略)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焊接机处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运营期,高端食品原料生产线中蒸煮、压榨、浓缩冷凝产生的VOCs、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进入“三级喷淋塔+微波光氧”处理后、干燥的VOCs、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进入“两级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高15m、内径0.45m排气筒P1排放,确保VOCs排放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它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1“Ⅱ时段”非重点行业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15m排气筒”排放限值要求。 高端宠物食品生产线中原料投料、土豆淀粉解包投料、粉碎产生的颗粒物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15m、内径0.4m排气筒P2排放,确保颗粒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膨化产生的颗粒物、臭气浓度进入“旋风除尘+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3m排气筒P3排放,确保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高端宠物食品生产线中烘干产生的颗粒物、臭气浓度进入“旋风除尘+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3m排气筒P4排放,确保颗粒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喷涂、筛分、包装产生的颗粒物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4m排气筒P5排放,确保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 宠物烘干食品生产线,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烘干及热风炉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臭气浓度、烟气黑度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1根15m、内径0.4m排气筒P6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的标准要求,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20)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15m排气筒”排放限值。投料、喷涂、放料、料仓、包装产生的颗粒物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4m排气筒P7排放,确保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进入“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3m排气筒P8排放,确保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15m排气筒”排放限值。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全密闭等措施,严格控制颗粒物、VOCs、氨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限值要求,VOCs、臭气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它行业》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 37/T 3535-2019)要求 (略) 。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的规定,VOCs废气控制风速应按GB/T*、AQ/T 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测量点应选取在离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 (二)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定期清运。运营期,生产和生活废水经过处理规模为400m3/d、处理工艺为“机械格栅+调节池+气浮沉淀+厌氧”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依托山东雅 (略) 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处理达标后尾水临时直接排放至太平河;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处理达标后尾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太平河。废水满足山东雅 (略) 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防火墙等的阻隔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消纳场所,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和废焊条产生量极少,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焊条外售综合利用。运营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金属杂质、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废布袋、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金属杂质、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废布袋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外售给有机肥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灯管、化验室固废、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43号)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项目建成后VOCs、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996t/a、1.065t/a、0.258t/a、0.450t/a以内。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 (略) 利津经济开 (略) 418号(创智绿谷7号厂房内) | (略) | 项目购置非金属焊接设备4套,机器人10套,龙门机床1套,3D打印机1套,空压机、塑料焊条机、滚塑机等,建成后年产新材料海工装备1000套及船舶1000条。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山东惠 (略)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 运营期,型材加工产生的颗粒物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塑料焊条制备产生的VOCs废气进入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合并经一根高15m、内径0.3m排气筒DA001排放,型材加工废气与塑料焊条制备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废气混合前分别检测废气达标情况,同时检测混合后废气排放达标情况;热熔焊接废气经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内含活性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型材烘干废气污染物生产量较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域排放浓度限值(10.0mg/m3),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要求(60mg/m3、3.0kg/h)。通过加强车间全密闭等措施,严格控制颗粒物、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确保厂界VOCs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3535-2019)要求 (略) 。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的规定,VOCs废气控制风速应按GB/T*、AQ/T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测量点应选取在离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 (二)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排至利津县 (略) 进行处理。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利津县 (略) 进行处理。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利津县 (略) 进水水质标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降噪、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及时回收利用废弃建材,不可利用的施工废料统一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站,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废包装材料、废布袋、下脚料、焊渣、除尘器收尘属于一般固废,下脚料、焊渣、除尘器收尘回用,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黄油、废黄油包装物、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43号)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项目建成后VOCs、颗粒物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127t/a、0.0054t/a以内。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
2 | *吨/年塑料片料、颗粒生产加工项目 | (略) 利津县陈庄镇利津循环经济产业园, (略) 以东、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略) (原利 (略) )厂房 | 东营 (略) | 项目占地面积8000m2,购置分选机15套、全自动塑料加工生产线4条、蒸汽发生器2台、废气处理设备2套、废水处理设备1套等生产及辅助设备。以废旧PE、PET、PP、EPS为原材料,经过分拣、吹送、脱标、色选、清洗、破碎、加热熔融、挤出造粒、包装等生产工序,实现年产塑料片料*吨及塑料颗粒8000吨的能力。项目再生塑料所用的废旧塑料原料均来源于周边地区,不含卤素,不涉及以下几种废塑料:进口废塑料再生利用;危险废物废旧塑料(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盛装农药、废染料、强酸、强碱的废塑料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山东 (略)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焊接机处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运营期,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内径0.5m排气筒P1排放;加热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经集气罩(安装软帘)收集后进入配套的“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内径0.4m排气筒P2排放。确保颗粒物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VOCs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Ⅱ时段排放标准,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标准要求。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全密闭、加强设备管理及维护等措施,严格控制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硫化氢、氨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限值,厂界VOCs、臭气浓度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标准,确保厂界硫化氢、氨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厂界浓度限值。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 37/T 3535-2019)要求 (略) 。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的规定,VOCs废气控制风速应按GB/T*、AQ/T 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测量点应选取在离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 (二)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园 (略) , (略) 绿洲 (略) 处理后排放;施工废水经现场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清洗、洒水抑尘等,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清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反冲洗及再生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气浮”)处理,处理后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经园 (略) (略) 绿洲 (略) 处理后排放,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 (略) 绿洲 (略) 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优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施工废料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污泥、废标签纸、除尘器收尘、除尘器废布袋、 (略) 、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标签纸外售处理;除尘器收尘全部回用于生产;除尘器废布袋、 (略) 、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43号)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项目建成后VOCs、有组织颗粒物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445t/a、0.068t/a以内。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
3 | 利津安泰环渤海数字粮油贸易产业园配套建设项目 | (略) 利津县陈庄镇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区块二:利津循环经济产业园 (略) 厂区内 | (略) | 主要建设仓容*吨散粮平房仓和立筒仓,其中散粮平房仓12栋(含现有3栋)、立筒仓10座,配套建设2座粮食烘干塔、1座智能化综合楼、2个机修器材库及相关生产设备。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山东 (略)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焊接机处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运营期,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热风炉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配套低氮燃烧器;烘干塔塔体设防尘罩,四周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烘干废气通过烘干塔塔体无组织排放;玉米脱粒区设有密闭罩棚,玉米脱粒机密闭操作,废气通过脱粒机自带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粮食卸粮坑保持密闭,设引风机对卸粮坑内废气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粮食筛分清理过程密闭,配套引风机和沙克龙除尘器,在各出料口有布袋进行收料;粮食输送过程全密闭状态;粮食装车过程采用软管装料,避免高空洒落;散粮平房仓保持密闭;粮食筒仓排气口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通过加强密闭管理等措施,严格控制SO2、NOX、颗粒物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SO2、NOX、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绿洲 (略) 进行处理。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与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绿洲 (略) 进行处理。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 (略) 绿洲 (略) 进水水质标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防火墙等的阻隔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材料经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焊接作业中产生废焊条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往专门的废弃物处理场所进行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玉米棒芯、筛分过程瘪粒及粮食壳类杂志、烘干塔沉降瘪粒及粮壳类杂质、化验检测过程粮食碎粒属于一般固废,随产随清,外售至饲料厂综合利用,不能及时外售的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暂存间;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处理;筛分产生的沙土、除尘器除灰、烘干塔沉降土等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用于绿化用土或送附近农田用作种植土;筛分过程的含铁杂质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桶、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由农药经营者回收后合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43号)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项目建成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为无组织排放,无需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
4 | 高端宠物食品一体化产业项目 | (略) 利津县明集乡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区块三利津中小企业创业园创业大 (略) 交汇处西南角 | 山东 (略) | 主要建设2座生产车间和1座仓库,购置高端宠物食品成套生产线、高端宠物食品原料生产线、宠物烘干食品生产线以及近红外检测设备、电动剪刀升降车、动态检重称、喷码机等设备15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高端宠物食品*吨,宠物烘干食品*吨,高端宠物食品原料*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山东 (略)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焊接机处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运营期,高端食品原料生产线中蒸煮、压榨、浓缩冷凝产生的VOCs、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进入“三级喷淋塔+微波光氧”处理后、干燥的VOCs、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进入“两级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高15m、内径0.45m排气筒P1排放,确保VOCs排放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它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1“Ⅱ时段”非重点行业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15m排气筒”排放限值要求。 高端宠物食品生产线中原料投料、土豆淀粉解包投料、粉碎产生的颗粒物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15m、内径0.4m排气筒P2排放,确保颗粒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膨化产生的颗粒物、臭气浓度进入“旋风除尘+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3m排气筒P3排放,确保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高端宠物食品生产线中烘干产生的颗粒物、臭气浓度进入“旋风除尘+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3m排气筒P4排放,确保颗粒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喷涂、筛分、包装产生的颗粒物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4m排气筒P5排放,确保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 宠物烘干食品生产线,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烘干及热风炉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臭气浓度、烟气黑度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1根15m、内径0.4m排气筒P6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的标准要求,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20)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15m排气筒”排放限值。投料、喷涂、放料、料仓、包装产生的颗粒物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4m排气筒P7排放,确保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进入“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3m排气筒P8排放,确保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15m排气筒”排放限值。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全密闭等措施,严格控制颗粒物、VOCs、氨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限值要求,VOCs、臭气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它行业》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 37/T 3535-2019)要求 (略) 。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的规定,VOCs废气控制风速应按GB/T*、AQ/T 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测量点应选取在离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 (二)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定期清运。运营期,生产和生活废水经过处理规模为400m3/d、处理工艺为“机械格栅+调节池+气浮沉淀+厌氧”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依托山东雅 (略) 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处理达标后尾水临时直接排放至太平河;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处理达标后尾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太平河。废水满足山东雅 (略) 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防火墙等的阻隔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消纳场所,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和废焊条产生量极少,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焊条外售综合利用。运营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金属杂质、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废布袋、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金属杂质、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废布袋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外售给有机肥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灯管、化验室固废、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43号)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项目建成后VOCs、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996t/a、1.065t/a、0.258t/a、0.450t/a以内。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