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期
广东天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期
广东天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天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期)
建设单位:广东天 (略)
建设地点: (略) 松 (略) 10号(东莞生态产业园)
项目概况:广东天 (略) 总部及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68平方米,建筑面积*.8平方米,用于生产*片/年的SiC外延晶片使用,产能分期建设。本期为第二期,建设年产能约*片的6英寸SiC外延晶片生产线和年产能*片的8英寸SiC外延晶片生产线,并完成洁净装修、动力系统等配套设施安装。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天 (略)
通讯地址: (略) 松 (略) 10号(东莞生态产业园)
联系人:潘生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广东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鸿福 (略) 1号天安数码城C区2号厂房513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69-*
电子邮箱:"mailto:*@*q.com">*@*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http://**_*.html">http://**_*.html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布单位:广东天 (略)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2日
广东天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天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期)
建设单位:广东天 (略)
建设地点: (略) 松 (略) 10号(东莞生态产业园)
项目概况:广东天 (略) 总部及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68平方米,建筑面积*.8平方米,用于生产*片/年的SiC外延晶片使用,产能分期建设。本期为第二期,建设年产能约*片的6英寸SiC外延晶片生产线和年产能*片的8英寸SiC外延晶片生产线,并完成洁净装修、动力系统等配套设施安装。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天 (略)
通讯地址: (略) 松 (略) 10号(东莞生态产业园)
联系人:潘生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广东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鸿福 (略) 1号天安数码城C区2号厂房513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69-*
电子邮箱:"mailto:*@*q.com">*@*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http://**_*.html">http://**_*.html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布单位:广东天 (略)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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