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城市公益性生命文化纪念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五河县城市公益性生命文化纪念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略) 公益性生命文化纪念园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 (略) 五河县小溪镇104国道东侧,127乡道北侧,占地面积*m2(约144.6亩)。调查地块土地性质为农用地。根据规划,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使用。
我队于2024年4月15日至4月30日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2024年6月25日至7月15日进行了补充调查,结果汇总如下:调查地块有记录以来为农用地,从事水产养殖,现状为基础地基施工阶段。地块内原有8处养殖坑塘,坑塘内水体已基本抽干,部分塘底可见淤泥和少量积水;地块内无异味、未发现储罐、槽罐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痕迹;地块内无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存储利用和处置历史;地块内未发现有生产企业的管线和排污沟渠;地块内无生产企业、无污染生产、不存在工业污染源。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现有3家企业,分别是中国石化五河小溪加油站、金盛矿业剑坪山选矿厂、 (略)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上存在过2家企业,分别为五河县盛源养殖合作社、剑坪山制砖窑厂,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走访调查,未发现企业存在违规生产导致土壤污染问题。
根据前期资料分析总结,选定56项土壤检测因子,40项地下水检测因子,在地块内共布设了4个地下水采样点,8个深层土壤采样点,9个浅表层土壤采样点,地块外布设了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专业检测分析。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检测值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以上标准中缺少的检测因子,检测值亦未超过(DB4403/T67-2020)标准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地下水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介于Ⅲ类水与Ⅳ类水之间,毒理学指标及特征污染物指标均未超过Ⅲ类水标准,石油烃(C10-C40)含量未超过(沪环土〔2020〕62号)标准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由此得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略) 公益性生命文化纪念园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 (略) 五河县小溪镇104国道东侧,127乡道北侧,占地面积*m2(约144.6亩)。调查地块土地性质为农用地。根据规划,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使用。
我队于2024年4月15日至4月30日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2024年6月25日至7月15日进行了补充调查,结果汇总如下:调查地块有记录以来为农用地,从事水产养殖,现状为基础地基施工阶段。地块内原有8处养殖坑塘,坑塘内水体已基本抽干,部分塘底可见淤泥和少量积水;地块内无异味、未发现储罐、槽罐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痕迹;地块内无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存储利用和处置历史;地块内未发现有生产企业的管线和排污沟渠;地块内无生产企业、无污染生产、不存在工业污染源。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现有3家企业,分别是中国石化五河小溪加油站、金盛矿业剑坪山选矿厂、 (略)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上存在过2家企业,分别为五河县盛源养殖合作社、剑坪山制砖窑厂,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走访调查,未发现企业存在违规生产导致土壤污染问题。
根据前期资料分析总结,选定56项土壤检测因子,40项地下水检测因子,在地块内共布设了4个地下水采样点,8个深层土壤采样点,9个浅表层土壤采样点,地块外布设了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专业检测分析。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检测值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以上标准中缺少的检测因子,检测值亦未超过(DB4403/T67-2020)标准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地下水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介于Ⅲ类水与Ⅳ类水之间,毒理学指标及特征污染物指标均未超过Ⅲ类水标准,石油烃(C10-C40)含量未超过(沪环土〔2020〕62号)标准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由此得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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