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汇能石化有限公司娄底高新区加油站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娄底汇能石化有限公司娄底高新区加油站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1.项目名称: (略) 娄底高新区加油站
????2.建设地点:娄底高新区马头山社区娄底大道南侧
3.建设单位: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 (略)
5.项目概况: (略) 娄底高新区加油站位于娄底高新区马头山社区娄底大道南侧,属于新建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一期站房1栋,地埋式卧式油罐4个,其中汽油罐3个共124m3(92#2个37m3、95#1个50m3)和0#柴油罐1个共50m3,储油罐总容积为149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配套建设6台潜泵式双枪加油机及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并建设40个停车位配套20台充电桩,二期为办公楼1栋;项目属于二级加油站。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销售油量960吨(其中柴油360吨,汽油600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91.*元,占总投资的2.96%。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废气影响
(1)废气源强分析
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车辆机械排放的尾气。
①施工扬尘
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场地平整、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场地硬化等过程,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加上大风,扬尘将更严重。在施工期间对开挖、 (略) 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量减小90%以上。同时对各类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监测结果说明,围挡作业对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污染有明显作用,采取围挡等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施工扬尘的扩散。
②施工车辆机械尾气
施工场地使用的施工机械和大型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一般都以柴油为燃料。由柴油燃烧产生的尾气中主要含有颗粒物和碳氢化合物,对环境造成污染。施工车辆尾气主要污染因子有CO、THC和NOX,一般大型车辆尾气污染物排放量为:CO:5.25g/辆·km,THC:20.8g/辆·km,NOX:10.44g/辆·km,产生的尾气较小。
(2)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住建部提出的关于建筑工地6个100%设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工地周边100%围挡
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 (略) 段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略) 段的工地不低于1.8m,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在建工程外立面 (略) 实现全封闭围护。
②物料堆放100%覆盖
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③出入车辆100%冲洗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④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主要通道、 (略) 、材料加工区及办公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⑤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二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篷盖。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等敏感点影响较小,也减少了对施工人员健康的影响,施工扬尘污染将随着施工结束而消除。
二、施工期废水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人员为雇佣工人,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工地食堂和工地住宿,生活用水量主要为饮用水,施工期间使用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对周边的水环境影响不大。
(2)施工生产废水
施工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开挖作业产生的泥浆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下雨冲刷浮土和建筑泥沙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环节。
三、施工期噪声影响
(1)噪声源强分析
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以及原材料运输时车辆引起的交通噪声。施工阶段所用机械设备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都具有噪声高、无规律、突发性强等特点。
(2)噪声防治措施
由于施工是在露天作业,流动性和间歇性较强,对各生产环节中的噪声治理具有一定难度,结合施工特点,建议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降低声源的噪声强度: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使用减振机座、围墙等措施,降低噪声。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
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尽量布设在厂区远离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区域,避免造成更大影响。
③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在居民点一侧施工过程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或设置临时围挡防护物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隔声作用。
④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在居民休息时间(中午13:00~14:00、夜间22:00~06:00)进行施工作业,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尽量降低居民休息时间段车辆出入频率,居民休息时间段施工避免安排振动的施工机械,严禁施工影响沿线居民休息;机械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尽可能减速慢行,并禁止鸣喇叭。
⑤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工作,使设备正常平稳运转,避免设备非正常工况产生的高噪声污染;安排人工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控,且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主要为场地平整、厂房建设等,故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土石方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项目厂房建设等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部分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要求外运至指定地点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施工期基础开挖过程土方场内基本能够做到平衡,表层土壤可妥善堆积在施工场地内的空地上,采取覆盖防尘布、 (略) 等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措施,待建设完成后作为绿化用土。
项目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项目高峰施工人员约有8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2kg/(人?d)计,产生垃圾量为1.6 kg/d。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过程中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4年7月30日至8月 (略) (略)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娄底高新区加油站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2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
1.项目名称: (略) 娄底高新区加油站
????2.建设地点:娄底高新区马头山社区娄底大道南侧
3.建设单位: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 (略)
5.项目概况: (略) 娄底高新区加油站位于娄底高新区马头山社区娄底大道南侧,属于新建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一期站房1栋,地埋式卧式油罐4个,其中汽油罐3个共124m3(92#2个37m3、95#1个50m3)和0#柴油罐1个共50m3,储油罐总容积为149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配套建设6台潜泵式双枪加油机及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并建设40个停车位配套20台充电桩,二期为办公楼1栋;项目属于二级加油站。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销售油量960吨(其中柴油360吨,汽油600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91.*元,占总投资的2.96%。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废气影响
(1)废气源强分析
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车辆机械排放的尾气。
①施工扬尘
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场地平整、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场地硬化等过程,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加上大风,扬尘将更严重。在施工期间对开挖、 (略) 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量减小90%以上。同时对各类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监测结果说明,围挡作业对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污染有明显作用,采取围挡等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施工扬尘的扩散。
②施工车辆机械尾气
施工场地使用的施工机械和大型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一般都以柴油为燃料。由柴油燃烧产生的尾气中主要含有颗粒物和碳氢化合物,对环境造成污染。施工车辆尾气主要污染因子有CO、THC和NOX,一般大型车辆尾气污染物排放量为:CO:5.25g/辆·km,THC:20.8g/辆·km,NOX:10.44g/辆·km,产生的尾气较小。
(2)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住建部提出的关于建筑工地6个100%设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工地周边100%围挡
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 (略) 段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略) 段的工地不低于1.8m,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在建工程外立面 (略) 实现全封闭围护。
②物料堆放100%覆盖
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③出入车辆100%冲洗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④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主要通道、 (略) 、材料加工区及办公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⑤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二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篷盖。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等敏感点影响较小,也减少了对施工人员健康的影响,施工扬尘污染将随着施工结束而消除。
二、施工期废水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人员为雇佣工人,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工地食堂和工地住宿,生活用水量主要为饮用水,施工期间使用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对周边的水环境影响不大。
(2)施工生产废水
施工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开挖作业产生的泥浆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下雨冲刷浮土和建筑泥沙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环节。
三、施工期噪声影响
(1)噪声源强分析
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以及原材料运输时车辆引起的交通噪声。施工阶段所用机械设备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都具有噪声高、无规律、突发性强等特点。
(2)噪声防治措施
由于施工是在露天作业,流动性和间歇性较强,对各生产环节中的噪声治理具有一定难度,结合施工特点,建议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降低声源的噪声强度: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使用减振机座、围墙等措施,降低噪声。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
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尽量布设在厂区远离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区域,避免造成更大影响。
③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在居民点一侧施工过程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或设置临时围挡防护物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隔声作用。
④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在居民休息时间(中午13:00~14:00、夜间22:00~06:00)进行施工作业,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尽量降低居民休息时间段车辆出入频率,居民休息时间段施工避免安排振动的施工机械,严禁施工影响沿线居民休息;机械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尽可能减速慢行,并禁止鸣喇叭。
⑤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工作,使设备正常平稳运转,避免设备非正常工况产生的高噪声污染;安排人工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控,且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主要为场地平整、厂房建设等,故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土石方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项目厂房建设等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部分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要求外运至指定地点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施工期基础开挖过程土方场内基本能够做到平衡,表层土壤可妥善堆积在施工场地内的空地上,采取覆盖防尘布、 (略) 等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措施,待建设完成后作为绿化用土。
项目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项目高峰施工人员约有8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2kg/(人?d)计,产生垃圾量为1.6 kg/d。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过程中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4年7月30日至8月 (略) (略)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娄底高新区加油站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2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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