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2024年8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群冠建材原料技改项目 | 新罗区适中镇洋东村 | 福建 (略) | (略) 新 (略) | 技改项目位于新罗区适中镇洋东村,在现有工程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改;公司原烧结砖项目均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和验收(含自主)。技改项目新增污泥(不含危险废物)、粉煤灰、建筑垃圾、煤渣等主要原辅材料,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环保设施等均不改变。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泥贮存区应采取防渗措施,渗滤液回用于生产;脱硫除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2.污泥堆存废气采用喷洒除臭方式降低臭气影响,严格控制污泥的存量并及时处理;生产废气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3.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4.废机油回用于生产机械设备润滑;废砖坯及不合格砖、脱硫除尘渣等固废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落实《 (略) 一般工业固废接收利用企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要求。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群冠建材原料技改项目 | 新罗区适中镇洋东村 | 福建 (略) | (略) 新 (略) | 技改项目位于新罗区适中镇洋东村,在现有工程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改;公司原烧结砖项目均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和验收(含自主)。技改项目新增污泥(不含危险废物)、粉煤灰、建筑垃圾、煤渣等主要原辅材料,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环保设施等均不改变。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泥贮存区应采取防渗措施,渗滤液回用于生产;脱硫除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2.污泥堆存废气采用喷洒除臭方式降低臭气影响,严格控制污泥的存量并及时处理;生产废气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3.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4.废机油回用于生产机械设备润滑;废砖坯及不合格砖、脱硫除尘渣等固废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落实《 (略) 一般工业固废接收利用企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要求。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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