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高陵区号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公示期限7天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西安市高陵区号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公示期限7天

该宗地位于高陵 (略) 以南、高陵渭 (略) 以西、西安鑫 (略) 以北,净用地面积约64.932亩(*.14㎡)。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10,建筑系数≥45.0%,绿地率≤15.0%。地上建筑面积≥*.9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 (略) 资源发[2023]3号执行,充电桩 (略) 相关文件规定要求配建。配套垃圾收集点2处,占地面积共计60平方米(独立占地,30㎡/处)。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向审批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8日

联系电话:029-* *

联 系 人:于高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该宗地位于高陵 (略) 以南、高陵渭 (略) 以西、西安鑫 (略) 以北,净用地面积约64.932亩(*.14㎡)。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10,建筑系数≥45.0%,绿地率≤15.0%。地上建筑面积≥*.9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 (略) 资源发[2023]3号执行,充电桩 (略) 相关文件规定要求配建。配套垃圾收集点2处,占地面积共计60平方米(独立占地,30㎡/处)。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向审批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8日

联系电话:029-* *

联 系 人:于高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2日



该宗地位于高陵 (略) 以南、高陵渭 (略) 以西、西安鑫 (略) 以北,净用地面积约64.932亩(*.14㎡)。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10,建筑系数≥45.0%,绿地率≤15.0%。地上建筑面积≥*.9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 (略) 资源发[2023]3号执行,充电桩 (略) 相关文件规定要求配建。配套垃圾收集点2处,占地面积共计60平方米(独立占地,30㎡/处)。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向审批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8日

联系电话:029-* *

联 系 人:于高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该宗地位于高陵 (略) 以南、高陵渭 (略) 以西、西安鑫 (略) 以北,净用地面积约64.932亩(*.14㎡)。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10,建筑系数≥45.0%,绿地率≤15.0%。地上建筑面积≥*.9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 (略) 资源发[2023]3号执行,充电桩 (略) 相关文件规定要求配建。配套垃圾收集点2处,占地面积共计60平方米(独立占地,30㎡/处)。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向审批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8日

联系电话:029-* *

联 系 人:于高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2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