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管道连接件以及阀门零部件涂装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管道、管道连接件以及阀门零部件涂装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管道、管道连接件以及阀门零部件涂装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办 (略) 2号 | |
建设单位: | 百特来(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西海新岸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8月09日 至 2024年08月15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建1条浸粉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成后可年喷涂2000吨管道、管道连接及阀门零部件。项目总占地面积*.58m2,总建筑面积为*.29m2。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200天,实行一班工作制,一班8小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进入龙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封闭,抛丸工序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后,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支15m高排气筒P1排放;浸粉废气、喷粉废气均经负压收集后,依托现有1套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支15m高排气筒P2排放;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固化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与经管道收集的燃烧机燃烧废气、热洁炉废气一并进入现有一套喷淋塔(含除湿除雾功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支15m高排气筒P3排放。 P1、P2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P3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NOX、SO2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中表1工业炉窑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的“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标准要求。 厂界VOCs监控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改扩标准限值标准;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滤筒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建成后,新增主要废气污染物NOX、SO2、VOCs、颗粒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2544t/a、0.0458t/a、0.27t/a、0.5367t/a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新建的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钢丸、废钢砂、废滤筒、废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热洁炉炉渣、沉降塑粉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20m2),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九)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以新带老”问题整改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并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管道、管道连接件以及阀门零部件涂装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办 (略) 2号 | |
建设单位: | 百特来(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西海新岸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8月09日 至 2024年08月15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建1条浸粉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成后可年喷涂2000吨管道、管道连接及阀门零部件。项目总占地面积*.58m2,总建筑面积为*.29m2。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200天,实行一班工作制,一班8小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进入龙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封闭,抛丸工序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后,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支15m高排气筒P1排放;浸粉废气、喷粉废气均经负压收集后,依托现有1套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支15m高排气筒P2排放;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固化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与经管道收集的燃烧机燃烧废气、热洁炉废气一并进入现有一套喷淋塔(含除湿除雾功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支15m高排气筒P3排放。 P1、P2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P3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NOX、SO2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中表1工业炉窑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的“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标准要求。 厂界VOCs监控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改扩标准限值标准;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滤筒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建成后,新增主要废气污染物NOX、SO2、VOCs、颗粒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2544t/a、0.0458t/a、0.27t/a、0.5367t/a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新建的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钢丸、废钢砂、废滤筒、废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热洁炉炉渣、沉降塑粉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20m2),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九)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以新带老”问题整改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并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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