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超机械有限公司年产智能搬运设备及零部件15万套、管桩端板5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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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超机械有限公司年产智能搬运设备及零部件15万套、管桩端板5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智能搬运设备及零部件*套、管桩端板*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建设地址:长兴县小浦郎山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美元,新增工业用地30亩,建造厂房及辅助房*平方米,并计划购置锯床、加工中心、电焊机、抛丸机、喷塑流水线、喷塑浸漆流水线、面包喷房补喷线、喷涂前处理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智能搬运设备及零部件*套、管桩端板*套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兴县小浦郎山工业园区,最近敏感点为距离本项目东侧厂界66m外的小浦镇小 (略) 自然村(约42户,约147人)以及东侧厂界314m外的小浦镇小 (略) 自然村(约45户,约158人)。
  三、主要环境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金属粉尘比重较大,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气收集后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产生量较少,经移动式集尘装置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塑粉粉尘经收集后经旋风分离器+滤芯回收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经水冷热交换+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浸漆、晾干、烘干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水冷热交换+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工段、烘干工段通过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热能供能,热水洗、预脱脂、脱脂通过天然气余热供能,采用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沿烟道在屋顶排放。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抛丸工段产生的抛丸粉尘、喷塑工段产生的塑粉粉尘、固化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浸漆及喷漆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烘干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预计能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天然气燃气废气预计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标准,企业承诺达到《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湖治气办[2021]20号)中的要求;食堂油烟废气预计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 》(*)中型规模的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工艺粉尘、燃气废气中烟尘、SO2、NOX无组织排放预计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机废气、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预计能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预计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废气对当地环境空气影响甚微。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本项目喷涂前处理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50%车间回用,50%经处理达到纳管 (略) (略)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可直接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经长兴浦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在此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当地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同时,根据调查分析,本项目废水纳管浓度低于纳管标准,纳管量占比长兴浦源污水处理厂余留0.1%,占比较低,因此不存在对长兴浦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激光切割机等设备噪声,噪声声级值范围在70~92dB(A)左右。预计各侧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噪声限值要求;东侧小浦镇小 (略) 自然村以及东侧小浦镇小 (略) 自然村住户点声环境预测值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
  本项目实行一班制,每班12小时生产,对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只要企业在项目建成后落实上述固废处理措施,均不排放,则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目前环评分析采用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1)废气
  本项目金属粉尘比重较大,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气收集后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产生量较少,经移动式集尘装置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塑粉粉尘经收集后经旋风分离器+滤芯回收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经水冷热交换+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浸漆、晾干、烘干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水冷热交换+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工段、烘干工段通过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热能供能,热水洗、预脱脂、脱脂通过天然气余热供能,采用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沿烟道在屋顶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投产后,本项目喷涂前处理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50%车间回用,50%经处理达到纳管 (略) (略)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可直接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经长兴浦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从平面布置的角度出发,车间合理布局,来阻隔声波的传播;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生产设备的减震基础;平时注意维护设备,防止因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加强厂区绿化,特别是在厂区东侧种植高大乔木以减少对距离本项目东侧厂界66m外的小浦镇小 (略) 自然村(约42户,约147人)以及东侧厂界314m外的小浦镇小 (略) 自然村(约45户,约158人)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收集的粉尘、一般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滤芯、废钢丸及收集的抛丸粉尘、焊渣、废砂纸委托相应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切削液、沾切削液金属废渣、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水处理污泥、废滤膜、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含油污的废抹布及废手套等固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员工生活垃圾等固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年产智能搬运设备及零部件*套、管桩端板*吨建设项目位于长兴县小浦郎山工业园区,通过对项目的现场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开发区土地利 (略) 总体规划,项目选址合理;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措施;项目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及清洁生产措施的基础上,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有等级。该项目符合环境审批的各项原则。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汤建华 电话:*
  2、环评单位:湖州 (略)
  联系人:杨蓓蓓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长兴县龙山街道风铃绿洲风铃苑19幢203室
  3、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0572-*



公告发布单位: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12日

*-*-265-环境影响评价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智能搬运设备及零部件*套、管桩端板*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建设地址:长兴县小浦郎山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美元,新增工业用地30亩,建造厂房及辅助房*平方米,并计划购置锯床、加工中心、电焊机、抛丸机、喷塑流水线、喷塑浸漆流水线、面包喷房补喷线、喷涂前处理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智能搬运设备及零部件*套、管桩端板*套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兴县小浦郎山工业园区,最近敏感点为距离本项目东侧厂界66m外的小浦镇小 (略) 自然村(约42户,约147人)以及东侧厂界314m外的小浦镇小 (略) 自然村(约45户,约158人)。
  三、主要环境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金属粉尘比重较大,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气收集后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产生量较少,经移动式集尘装置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塑粉粉尘经收集后经旋风分离器+滤芯回收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经水冷热交换+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浸漆、晾干、烘干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水冷热交换+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工段、烘干工段通过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热能供能,热水洗、预脱脂、脱脂通过天然气余热供能,采用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沿烟道在屋顶排放。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抛丸工段产生的抛丸粉尘、喷塑工段产生的塑粉粉尘、固化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浸漆及喷漆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烘干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预计能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天然气燃气废气预计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标准,企业承诺达到《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湖治气办[2021]20号)中的要求;食堂油烟废气预计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 》(*)中型规模的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工艺粉尘、燃气废气中烟尘、SO2、NOX无组织排放预计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机废气、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预计能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预计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废气对当地环境空气影响甚微。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本项目喷涂前处理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50%车间回用,50%经处理达到纳管 (略) (略)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可直接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经长兴浦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在此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当地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同时,根据调查分析,本项目废水纳管浓度低于纳管标准,纳管量占比长兴浦源污水处理厂余留0.1%,占比较低,因此不存在对长兴浦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激光切割机等设备噪声,噪声声级值范围在70~92dB(A)左右。预计各侧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噪声限值要求;东侧小浦镇小 (略) 自然村以及东侧小浦镇小 (略) 自然村住户点声环境预测值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
  本项目实行一班制,每班12小时生产,对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只要企业在项目建成后落实上述固废处理措施,均不排放,则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目前环评分析采用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1)废气
  本项目金属粉尘比重较大,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气收集后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产生量较少,经移动式集尘装置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塑粉粉尘经收集后经旋风分离器+滤芯回收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经水冷热交换+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浸漆、晾干、烘干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水冷热交换+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工段、烘干工段通过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热能供能,热水洗、预脱脂、脱脂通过天然气余热供能,采用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沿烟道在屋顶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投产后,本项目喷涂前处理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50%车间回用,50%经处理达到纳管 (略) (略)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可直接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经长兴浦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从平面布置的角度出发,车间合理布局,来阻隔声波的传播;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生产设备的减震基础;平时注意维护设备,防止因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加强厂区绿化,特别是在厂区东侧种植高大乔木以减少对距离本项目东侧厂界66m外的小浦镇小 (略) 自然村(约42户,约147人)以及东侧厂界314m外的小浦镇小 (略) 自然村(约45户,约158人)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收集的粉尘、一般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滤芯、废钢丸及收集的抛丸粉尘、焊渣、废砂纸委托相应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切削液、沾切削液金属废渣、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水处理污泥、废滤膜、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含油污的废抹布及废手套等固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员工生活垃圾等固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年产智能搬运设备及零部件*套、管桩端板*吨建设项目位于长兴县小浦郎山工业园区,通过对项目的现场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开发区土地利 (略) 总体规划,项目选址合理;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措施;项目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及清洁生产措施的基础上,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有等级。该项目符合环境审批的各项原则。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汤建华 电话:*
  2、环评单位:湖州 (略)
  联系人:杨蓓蓓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长兴县龙山街道风铃绿洲风铃苑19幢203室
  3、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0572-*



公告发布单位: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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