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北环路以北、兴业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丹阳市北环路以北、兴业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一、基本信息
(略) (略) 以北、 (略) 以东地 (略) (略) 12号,东 (略) , (略) , (略) ,北 (略) ,占地面积约2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江苏 (略) ,地块曾用于化工生产(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规划开发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
二、风险评估情况
本次风险评估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发现的土壤超标污染物氯*烯、苯、1,2-二氯*烷、1,1,2-三氯*烷、1,1,1,2-四氯*烷、*苯、间,对-二*苯、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地下水超标污染物氯*烯、1,1-二氯*烯、反式1,2-二氯*烯、氯仿、苯、1,2-二氯*烷、三氯*烯、*苯、1,1,2-三氯*烷、*苯、二*苯、苯*烯列为关注污染物。
在规划用地第二类用地方式下,地块敏感受体主要为成人,土壤污染物暴露途径包括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吸入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共计6种;地下水污染物暴露途径包括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共计2种。
三、风险评估结论
本次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在设定的暴露情景下,本地块土壤中苯、*苯、间,对-二*苯、氯*烯、1,2-二氯*烷、1,1,2-三氯*烷、1,1,1,2-四氯*烷、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的风险值超过可接受水平,地下水中苯、*苯、1,2-二氯*烷、1,1,2-三氯*烷的风险值超过可接受水平。
在地块拟开发利用情况下,采用不超标点位连线法估算修复范围,土壤修复面积约*m2,修复方量约*m3;地下水修复面积约*m2,修复最大深度为12m。
在地块暂不开发利用情况下,建议将整个地块划为风险管控范围,采取制度控制措施,如设置围挡,安排专人看守,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地块,并在明显处悬挂标志,同时对土壤与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开展例行监测,若发现污染物存在扩散趋势,应实施工程控制,如设置阻隔墙,以避免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一、基本信息
(略) (略) 以北、 (略) 以东地 (略) (略) 12号,东 (略) , (略) , (略) ,北 (略) ,占地面积约2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江苏 (略) ,地块曾用于化工生产(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规划开发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
二、风险评估情况
本次风险评估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发现的土壤超标污染物氯*烯、苯、1,2-二氯*烷、1,1,2-三氯*烷、1,1,1,2-四氯*烷、*苯、间,对-二*苯、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地下水超标污染物氯*烯、1,1-二氯*烯、反式1,2-二氯*烯、氯仿、苯、1,2-二氯*烷、三氯*烯、*苯、1,1,2-三氯*烷、*苯、二*苯、苯*烯列为关注污染物。
在规划用地第二类用地方式下,地块敏感受体主要为成人,土壤污染物暴露途径包括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吸入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共计6种;地下水污染物暴露途径包括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共计2种。
三、风险评估结论
本次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在设定的暴露情景下,本地块土壤中苯、*苯、间,对-二*苯、氯*烯、1,2-二氯*烷、1,1,2-三氯*烷、1,1,1,2-四氯*烷、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的风险值超过可接受水平,地下水中苯、*苯、1,2-二氯*烷、1,1,2-三氯*烷的风险值超过可接受水平。
在地块拟开发利用情况下,采用不超标点位连线法估算修复范围,土壤修复面积约*m2,修复方量约*m3;地下水修复面积约*m2,修复最大深度为12m。
在地块暂不开发利用情况下,建议将整个地块划为风险管控范围,采取制度控制措施,如设置围挡,安排专人看守,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地块,并在明显处悬挂标志,同时对土壤与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开展例行监测,若发现污染物存在扩散趋势,应实施工程控制,如设置阻隔墙,以避免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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