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二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72-*邮编:*
项目名称 | 南涧县母麦地光伏电站项目220k (略) 工程 | 建设地点 | 南涧县乐秋乡、南涧镇;弥渡县密祉镇、苴力镇、弥城镇;宾川县乔甸镇;祥云县禾甸镇、下庄镇、祥城镇、云南驿镇 | 建设单位 | 华能澜沧江(南涧)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新建22 (略) 98.5km,共设铁塔226基。其中南涧县15.3km,塔基42基;弥渡县35.3km,塔基70基;祥云县38.1km,塔基91基;宾川县9.8km,塔基23基。全线 (略) (略) 架设, (略) 起于母麦地光伏电站升压站构架,止于莲花220千伏变电站构架,导线采用2×JL/LB20A-500/45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24芯0PGW-24B1-100光缆(24芯G.652D),工程使用自立式铁塔共226基。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 本工程施工期塔基永久占地、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占地及施工活动会对占地区及周边植被及区域野生动物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占地为点状分布,塔基等施工为点状作业,单塔施工时间短,建筑材料尽量堆放在塔基征地范围内,尽量选择塔基四周平坦、植被稀疏一侧,尽量利用草地或植被稀疏的灌木林地,以减少土地平整导致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相应的覆土植被及复耕措施后基本可以恢复到原有功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 (略)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为塔基施工降雨淋溶水、临时场地降雨淋溶水等。施工单位应进行文明施工,严格管理施工环境,在施工场地四周修建临时排水沟,并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简易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砂处理,然后回用于场区洒水抑尘,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大气环境 线路工程杆塔基础开挖产生的灰 (略) 周围局部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略) 施工时间较短,受本工程施工扬尘影响的区域有限,并且通过拦挡、苫盖等施工管理措施可以有 (略) 施工产生的扬尘影响。 4、声环境 (略) 施工期间噪声影响较大阶段为施工准备阶段(含物料运输、 (略) 修筑)及基础施工阶段(含基础开挖、混凝土灌注);在组塔和架线施工过程中则使用了牵引机、张力机等。由于各施工点施工量小,施工时间短,由于施工期较短,施工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消失。 5、固体废物 本新 (略)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土石方。采取相应的收集、处理处置措施后,施工作业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等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 本项目不涉及云南省鸟类迁徙通道;不涉及《云南省候鸟迁徙通道重点区域范围(第一批)》公布的保护范围;周边无打雀点分布,项目运营对鸟类活动的影响较小。 项目运行期间需对沿线超高树枝进行修剪,为树木局部修剪,不进行砍伐,修整树木前应征得林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同时运行维护人员将定期 (略) 进行巡查和设备维修,运行维护人员的进入会 (略) 沿线的植被和林木造成一定破坏。应对运行维护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严禁踩踏塔基周围植被和林木,严禁随 (略) 走廊带附近的林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2、水环境 (略) 运行期不产生任何废水,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3、大气环境 (略) 运行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4、声环境 根据类比分析, (略) 昼、夜噪声变化幅度不大,噪声水平随距离的增加而减小的趋势不明显, (略) 的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噪声的贡献很小,基本不构成增量贡献,对当地环境噪声水平不会有明显的改变。因此本项 (略) 建成后,线路附近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噪声水平能够维持现状,并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 本项 (略) 项目运行期间, (略) 的维护会对沿线超高树枝进行修剪,修剪后的树枝就近提供给附近村民使用;对绝缘子等配件以及其他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这些废弃物集中收集交给原供应商回收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6、电磁环境 根据预测,工程评价范围 (略) 和其他工程交叉或并行时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评价标准*V/m、100μT的限值要求; (略) 在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评价标准4000V/m、100μT的限值要求,项目对周围电磁环境影响较小。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植物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必须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禁止随意扩大施工扰动范围。 (2)项目铁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设计,合理选择塔基基础,减少土石方产生量,塔基施工时尽量分片开挖、及时回填,减少施工对土地扰动,减少弃土的临时堆放。 (3)优化杆塔定位,塔基应尽量落在植被稀疏并便于施工区域,尽量减少塔基区林木砍伐,并注意加强对选址处植被的保护。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 (4)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在可行的技术条件下,尽量减少牵张场、施工临时场地的数量,优化牵张场及跨越施工场地的位置,尽量选择荒地,减少植被破坏。施工场地应选择在宽敞平坦区域,减少场地平整引起的土石方开挖和植被破坏;施工场地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选择在植被较低矮、稀疏的区域或无植被区域。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和自然植被,禁止砍伐通道,还应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抓好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使用当地活立木作为燃料,以防止发生滥砍乱伐。 (6)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区、跨越场地区 (略) 区进行植被恢复和复耕,其中植被恢复面积2.38hm2,复耕面积0.42hm2。 (7)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加强恢复植被的管护,恢复较差的应定期进行补种。 (8)施工时宜采用飞艇、无人机等展放线,禁止砍伐放线通道;宜采用索道运输、人畜运输材料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减少对植被的踩踏、碾压破坏。 (9)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环境造成污染。 (10) (略) 应尽可能 (略) 、 (略) (略) ,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1)工程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及省级公益林,为减小项目建设对生态公益林的影响,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在经过茂密林区时,采用无人机放线的方式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将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12)项目占用公益林及其它林地,需按《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要求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林木采伐手续和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13)严格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保措施。 2、*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严禁猎杀野生动物,并通过对违法活动进行举报奖励的措施以制止偷猎活动。对于评价区内的16种重要动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并以展板形式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施工时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的时间,尽量缩短工期。 (2)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白腹锦鸡Chrysolophus amherstiae、雀鹰Accipiter nisus、领角鸮Otus lettia、白胸翡翠Halcyon smyrnensis、红隼Falco tinnunculus、画眉Garrulax canorus、黑喉噪鹛Garrulax chinensis及豹猫Prionailurusbengalensis等重点保护动物,应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中相关要求“施工区发现有保护动物时应暂停施工,并实施保护方案”,禁止挑衅、捕猎,待保护动物自行离开施工区后方可恢复施工,若动物因受伤等原因无法自行离开需汇报当地林业部门;对受伤的珍稀动物应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及时救治。 (3)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禁止夜间施工。 3、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塔基定位布置宜避让林木良好区域,尽量选择植被稀疏地带。 ②塔基定位应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 ③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牵张场、大开 (略) 。 ④塔基施工避开雨季,减少施工产生的水土流失。 (2)减缓措施 ①尽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集中林区,无法避让的,提高导线对地高度, (略) 廊道,尽量使用占地面积小的铁塔,在满足设计使用强度的要求下,尽量增大档距,减小林区内铁塔数量,以进一步减小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木砍伐量。架线施工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友好型架线方式,以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破坏。 ②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塔基应优化施工工艺,基础开挖采用人工开挖方式,尽量减少塔基临时占地和基础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施工扰动和施工开挖面,开挖产生的弃土及时在场地内回填利用,禁止随意堆弃。 ③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拦挡围护,严格控制施工红线,限制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 ④塔基施工时仅对塔基处无法避让的树木进行砍伐,需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等相关手续,征得林业部门同意,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前不得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 ⑤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新建大开挖施 (略) ,项目施工材料运输利用已 (略) 、 (略) , (略) 到达的塔基位置,开 (略) 利用树木间隙,不砍伐乔木,仅对部分灌丛、草丛进行清理。运输过程中严格 (略) 线,避免对周边植被的践踏、破坏。 ⑥对施工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对临时堆土 (略) 进行遮盖,用编织袋进行拦挡,尽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量,并进行表土养护,用于后期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 ⑦合理组织施工,塔基基础和架线施工应集中力量在尽量短的施工时间内完工,以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受干扰的时间。 ⑧施工过程中还应加强森林防火,确保区域林木安全,避免破坏森林资源。 ⑨施工期间提高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等级,优化施工工艺,缩小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范围,并强化塔基和临时占地处的水土保持措施,根据塔基处地形情况砌筑浆砌石护坡、挡土墙、截排水沟和沉砂池,减少水土流失量。 (3)生态修复及补偿措施 ①塔基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现场塔基区、塔基施工场地、 (略) 区进行清理平整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略) 结束后,对架线施工中的临时用地应及时回填和进行迹地恢复。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或种植灌木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施工区域常见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②保存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熟化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对建设 中永久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以便施工结束后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③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并缴纳植被恢复费,由当地林业部门进行异地造林,减少植被的损失。 (4)管理措施 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重点保护植物,进行就地保护,设置围栏和植物保护警示牌,不能避让需异地保护时,应选择适宜的生境进行植株移栽,并确保移栽成活率;如发现保护动物活体,避免主动伤及,严禁捕杀,应采取自我保护性驱赶,使其远离施工场所,并向林业管理部门汇报相关情况。并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98]号)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祥云水目山自然保护区及云南清华洞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略) 建设过程中确保塔基定位准确,不得在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范围内立塔。 ②工程N116~N (略) 段及其塔基位贴近自然保护区(最近距离仅7m),N130- (略) 段临近云南清华洞国家级森林公园一般游憩区,与森林公园一般游憩区的最近距离仅为6m,后续施工图设计应考虑采用占地和架线间距较小的塔型,避免工程塔基施工用地占有保护区以及架线后外侧边导线穿越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 ③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在铁塔基础及架设施工前做好勘测定界,划定施工范围,禁止工程施工作业范围进入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范围;禁止施工人员擅自进入保护区及森林公园。 ④禁止在祥云水目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及云南清华洞国家森林公园内设置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及开辟施工便道。 (2)减缓及修复措施 ①施工期避开大风天气进行塔基开挖作业,对工程易产尘区域加大洒水降尘,施工产生的土方及时回填,短期无法回填的土方应采用篷布遮盖。 ②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禁止夜间施工。减少对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内野生动物的影响。 ③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周边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选择施工区域常见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3)管理措施 ①在临近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施工时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或从事与施工活动无关的活动。 ②在临近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的施工现场设置保护标识牌,标识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范围和相关保护措施。 ③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专业的环保责任人,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经过敏感点区域采用高塔架线, (略) 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3) (略) 沿线巡查与宣传, (略) 电力保护区范围内不新增住房、学校、医院等建筑物环境敏感目标,避免环境纠纷。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线路维护过程中更换废旧电气设备、材料等收集后交给原供应商回收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2)线路维护修剪的树枝就近提供给附近村民使用。 5、其它措施 (1)建设单位应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规定要求,在架 (略) 保护区的区界上,设立标志,并标明保护区的宽度和保护规定;项目跨 (略) 、国道、省道 (略) 区设立标志,并标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 (2)加强对周边居民、相关单位开展电力设施安全培训和教育,避免可能危 (略) 设施的禁止行为发生。 (3)加强安全警示教育, (略) 巡视,告知沿线居民及政府部门 (略) 下方新建房屋。 (4) (略) (略) 、特殊管线等区域时,线路与跨越物之间的最小距离应按照《110kV~750kV 架 (略) 设计规范》(*)要求设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72-*邮编:*
项目名称 | 南涧县母麦地光伏电站项目220k (略) 工程 | 建设地点 | 南涧县乐秋乡、南涧镇;弥渡县密祉镇、苴力镇、弥城镇;宾川县乔甸镇;祥云县禾甸镇、下庄镇、祥城镇、云南驿镇 | 建设单位 | 华能澜沧江(南涧)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新建22 (略) 98.5km,共设铁塔226基。其中南涧县15.3km,塔基42基;弥渡县35.3km,塔基70基;祥云县38.1km,塔基91基;宾川县9.8km,塔基23基。全线 (略) (略) 架设, (略) 起于母麦地光伏电站升压站构架,止于莲花220千伏变电站构架,导线采用2×JL/LB20A-500/45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24芯0PGW-24B1-100光缆(24芯G.652D),工程使用自立式铁塔共226基。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 本工程施工期塔基永久占地、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占地及施工活动会对占地区及周边植被及区域野生动物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占地为点状分布,塔基等施工为点状作业,单塔施工时间短,建筑材料尽量堆放在塔基征地范围内,尽量选择塔基四周平坦、植被稀疏一侧,尽量利用草地或植被稀疏的灌木林地,以减少土地平整导致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相应的覆土植被及复耕措施后基本可以恢复到原有功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 (略)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为塔基施工降雨淋溶水、临时场地降雨淋溶水等。施工单位应进行文明施工,严格管理施工环境,在施工场地四周修建临时排水沟,并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简易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砂处理,然后回用于场区洒水抑尘,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大气环境 线路工程杆塔基础开挖产生的灰 (略) 周围局部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略) 施工时间较短,受本工程施工扬尘影响的区域有限,并且通过拦挡、苫盖等施工管理措施可以有 (略) 施工产生的扬尘影响。 4、声环境 (略) 施工期间噪声影响较大阶段为施工准备阶段(含物料运输、 (略) 修筑)及基础施工阶段(含基础开挖、混凝土灌注);在组塔和架线施工过程中则使用了牵引机、张力机等。由于各施工点施工量小,施工时间短,由于施工期较短,施工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消失。 5、固体废物 本新 (略)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土石方。采取相应的收集、处理处置措施后,施工作业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等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 本项目不涉及云南省鸟类迁徙通道;不涉及《云南省候鸟迁徙通道重点区域范围(第一批)》公布的保护范围;周边无打雀点分布,项目运营对鸟类活动的影响较小。 项目运行期间需对沿线超高树枝进行修剪,为树木局部修剪,不进行砍伐,修整树木前应征得林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同时运行维护人员将定期 (略) 进行巡查和设备维修,运行维护人员的进入会 (略) 沿线的植被和林木造成一定破坏。应对运行维护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严禁踩踏塔基周围植被和林木,严禁随 (略) 走廊带附近的林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2、水环境 (略) 运行期不产生任何废水,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3、大气环境 (略) 运行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4、声环境 根据类比分析, (略) 昼、夜噪声变化幅度不大,噪声水平随距离的增加而减小的趋势不明显, (略) 的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噪声的贡献很小,基本不构成增量贡献,对当地环境噪声水平不会有明显的改变。因此本项 (略) 建成后,线路附近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噪声水平能够维持现状,并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 本项 (略) 项目运行期间, (略) 的维护会对沿线超高树枝进行修剪,修剪后的树枝就近提供给附近村民使用;对绝缘子等配件以及其他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这些废弃物集中收集交给原供应商回收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6、电磁环境 根据预测,工程评价范围 (略) 和其他工程交叉或并行时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评价标准*V/m、100μT的限值要求; (略) 在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评价标准4000V/m、100μT的限值要求,项目对周围电磁环境影响较小。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植物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必须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禁止随意扩大施工扰动范围。 (2)项目铁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设计,合理选择塔基基础,减少土石方产生量,塔基施工时尽量分片开挖、及时回填,减少施工对土地扰动,减少弃土的临时堆放。 (3)优化杆塔定位,塔基应尽量落在植被稀疏并便于施工区域,尽量减少塔基区林木砍伐,并注意加强对选址处植被的保护。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 (4)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在可行的技术条件下,尽量减少牵张场、施工临时场地的数量,优化牵张场及跨越施工场地的位置,尽量选择荒地,减少植被破坏。施工场地应选择在宽敞平坦区域,减少场地平整引起的土石方开挖和植被破坏;施工场地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选择在植被较低矮、稀疏的区域或无植被区域。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和自然植被,禁止砍伐通道,还应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抓好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使用当地活立木作为燃料,以防止发生滥砍乱伐。 (6)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区、跨越场地区 (略) 区进行植被恢复和复耕,其中植被恢复面积2.38hm2,复耕面积0.42hm2。 (7)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加强恢复植被的管护,恢复较差的应定期进行补种。 (8)施工时宜采用飞艇、无人机等展放线,禁止砍伐放线通道;宜采用索道运输、人畜运输材料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减少对植被的踩踏、碾压破坏。 (9)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环境造成污染。 (10) (略) 应尽可能 (略) 、 (略) (略) ,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1)工程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及省级公益林,为减小项目建设对生态公益林的影响,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在经过茂密林区时,采用无人机放线的方式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将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12)项目占用公益林及其它林地,需按《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要求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林木采伐手续和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13)严格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保措施。 2、*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严禁猎杀野生动物,并通过对违法活动进行举报奖励的措施以制止偷猎活动。对于评价区内的16种重要动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并以展板形式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施工时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的时间,尽量缩短工期。 (2)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白腹锦鸡Chrysolophus amherstiae、雀鹰Accipiter nisus、领角鸮Otus lettia、白胸翡翠Halcyon smyrnensis、红隼Falco tinnunculus、画眉Garrulax canorus、黑喉噪鹛Garrulax chinensis及豹猫Prionailurusbengalensis等重点保护动物,应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中相关要求“施工区发现有保护动物时应暂停施工,并实施保护方案”,禁止挑衅、捕猎,待保护动物自行离开施工区后方可恢复施工,若动物因受伤等原因无法自行离开需汇报当地林业部门;对受伤的珍稀动物应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及时救治。 (3)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禁止夜间施工。 3、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塔基定位布置宜避让林木良好区域,尽量选择植被稀疏地带。 ②塔基定位应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 ③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牵张场、大开 (略) 。 ④塔基施工避开雨季,减少施工产生的水土流失。 (2)减缓措施 ①尽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集中林区,无法避让的,提高导线对地高度, (略) 廊道,尽量使用占地面积小的铁塔,在满足设计使用强度的要求下,尽量增大档距,减小林区内铁塔数量,以进一步减小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木砍伐量。架线施工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友好型架线方式,以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破坏。 ②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塔基应优化施工工艺,基础开挖采用人工开挖方式,尽量减少塔基临时占地和基础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施工扰动和施工开挖面,开挖产生的弃土及时在场地内回填利用,禁止随意堆弃。 ③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拦挡围护,严格控制施工红线,限制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 ④塔基施工时仅对塔基处无法避让的树木进行砍伐,需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等相关手续,征得林业部门同意,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前不得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 ⑤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新建大开挖施 (略) ,项目施工材料运输利用已 (略) 、 (略) , (略) 到达的塔基位置,开 (略) 利用树木间隙,不砍伐乔木,仅对部分灌丛、草丛进行清理。运输过程中严格 (略) 线,避免对周边植被的践踏、破坏。 ⑥对施工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对临时堆土 (略) 进行遮盖,用编织袋进行拦挡,尽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量,并进行表土养护,用于后期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 ⑦合理组织施工,塔基基础和架线施工应集中力量在尽量短的施工时间内完工,以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受干扰的时间。 ⑧施工过程中还应加强森林防火,确保区域林木安全,避免破坏森林资源。 ⑨施工期间提高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等级,优化施工工艺,缩小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范围,并强化塔基和临时占地处的水土保持措施,根据塔基处地形情况砌筑浆砌石护坡、挡土墙、截排水沟和沉砂池,减少水土流失量。 (3)生态修复及补偿措施 ①塔基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现场塔基区、塔基施工场地、 (略) 区进行清理平整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略) 结束后,对架线施工中的临时用地应及时回填和进行迹地恢复。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或种植灌木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施工区域常见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②保存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熟化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对建设 中永久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以便施工结束后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③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并缴纳植被恢复费,由当地林业部门进行异地造林,减少植被的损失。 (4)管理措施 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重点保护植物,进行就地保护,设置围栏和植物保护警示牌,不能避让需异地保护时,应选择适宜的生境进行植株移栽,并确保移栽成活率;如发现保护动物活体,避免主动伤及,严禁捕杀,应采取自我保护性驱赶,使其远离施工场所,并向林业管理部门汇报相关情况。并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98]号)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祥云水目山自然保护区及云南清华洞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略) 建设过程中确保塔基定位准确,不得在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范围内立塔。 ②工程N116~N (略) 段及其塔基位贴近自然保护区(最近距离仅7m),N130- (略) 段临近云南清华洞国家级森林公园一般游憩区,与森林公园一般游憩区的最近距离仅为6m,后续施工图设计应考虑采用占地和架线间距较小的塔型,避免工程塔基施工用地占有保护区以及架线后外侧边导线穿越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 ③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在铁塔基础及架设施工前做好勘测定界,划定施工范围,禁止工程施工作业范围进入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范围;禁止施工人员擅自进入保护区及森林公园。 ④禁止在祥云水目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及云南清华洞国家森林公园内设置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及开辟施工便道。 (2)减缓及修复措施 ①施工期避开大风天气进行塔基开挖作业,对工程易产尘区域加大洒水降尘,施工产生的土方及时回填,短期无法回填的土方应采用篷布遮盖。 ②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禁止夜间施工。减少对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内野生动物的影响。 ③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周边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选择施工区域常见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3)管理措施 ①在临近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施工时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或从事与施工活动无关的活动。 ②在临近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的施工现场设置保护标识牌,标识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范围和相关保护措施。 ③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专业的环保责任人,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经过敏感点区域采用高塔架线, (略) 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3) (略) 沿线巡查与宣传, (略) 电力保护区范围内不新增住房、学校、医院等建筑物环境敏感目标,避免环境纠纷。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线路维护过程中更换废旧电气设备、材料等收集后交给原供应商回收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2)线路维护修剪的树枝就近提供给附近村民使用。 5、其它措施 (1)建设单位应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规定要求,在架 (略) 保护区的区界上,设立标志,并标明保护区的宽度和保护规定;项目跨 (略) 、国道、省道 (略) 区设立标志,并标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 (2)加强对周边居民、相关单位开展电力设施安全培训和教育,避免可能危 (略) 设施的禁止行为发生。 (3)加强安全警示教育, (略) 巡视,告知沿线居民及政府部门 (略) 下方新建房屋。 (4) (略) (略) 、特殊管线等区域时,线路与跨越物之间的最小距离应按照《110kV~750kV 架 (略) 设计规范》(*)要求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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